2025-04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二批)》的通知 发改办环资〔2025〕396号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能源局、中国民航局办公厅(综合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国家开发银行: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应用和推广,按照《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3〕1093号)工作部署,我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遴选工作。经项目单位申报、地方筛选、第三方评审、有关部门和地方复核、公开征求意见等环节,确定了第二批示范项目清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项目要素保障。各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指导项目单位扎实做好用地审批、规划许可、节能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等工作,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融资支持力度,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示范项目建设。我委将统筹利用现有中央预算内投资渠道,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示范项目建设。各地区要通过各类资金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支持。 二、强化全流程监督管理。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持续跟踪调度示范项目建设进展,按期保质完成建设任务。对于建设进展缓慢、成效不及预期的项目,要加强督促指导帮扶,整改后仍未达到要求的,调整退出清单。根据我委调度和核查,将第一批示范项目清单中的第19项“基于纯氢燃气轮机创新的‘电—氢—电’新模式实证示范项目”(实施主体:国家电投集团北京重燃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内蒙古霍煤鸿骏铝电有限责任公司)退出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 三、扎实做好后续项目储备。各地区发展改革委要建立健全本地区绿色低碳先进技术项目储备库常态化更新机制,主动对接绿色低碳领域相关企业、高校、研究机构,摸排先进适用技术储备情况,为后续工作打好基础。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25年4月16日附件: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二批).pdf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清单(第二批).ofd
2025-04
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1年版)的通知》(川办发〔2021〕72号)要求,现将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5年版)予以公布。附件: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5年版)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年4月27日附件列表>>附件: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共服务事项基本目录(2025年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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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近日,科技厅印发了《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四川省基础研究领衔科学家专项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相关单位可通过党政内网签收或到科技厅领取通知纸质件,请相关单位自行下载附件材料,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做好申报推荐相关工作。联系人及电话:鄢鹍,028-86671925 86676338地 址:科技厅基础处202办公室(锦江区学道街39号) 附件:2025年四川省基础研究领衔科学家专项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4月27日 附件-2025年四川省基础研究领衔科学家专项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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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同时发力、抓紧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优良品种等重要指示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现启动2025年省级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和农作物及畜禽育种攻关绩效项目申报工作。一、申报要求(一)项目申报单位要求。1. 项目申报单位包括项目牵头单位和项目合作单位,均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科研开发、科技服务和决策咨询研究能力的企业及单位,鼓励产学研单位联合攻关。项目牵头单位应是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项目合作单位可为境内外注册。2. 项目申报单位应对申报项目及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发现项目或申报材料造假,申报项目不予立项,项目申报单位纳入科研失信记录。3. 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签订该项目合作协议(加盖法人单位公章),作为申报书附件材料扫描上传。4. 牵头单位为企业的,须在注册信息中如实填报上年度企业基本财务信息。其中,纳入统计部门调查范围的企业,须按照《企业(单位)研发活动统计报表制度》要求报送统计部门的上年度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表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关情况表中的数据填报,并上传附表。优先支持自身有研发投入的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5. 企业牵头申报项目的,自筹资金与申请经费的比例不低于1:1(相关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要求为准),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5年第一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5年3月末银行对账单、2025年3月末存款证明),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6. 项目申报单位无省级科技计划项目限制申报记录,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二)项目申报人要求。1. 项目申报人包括项目负责人和项目参与人。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按照《关于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人社部规〔2017〕4号)文件精神,允许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的科技人员,经所在单位批准从事创业或到企业开展研发、成果转化等。属于此类情况的科技人员由高校、院所统一向科技厅报送名单,可作为离岗创新创业、兼职创新创业单位的项目负责人。2. 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1965年5月1日以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及外籍专家除外)。3. 农业科技成果转化集成转化示范项目和农作物及畜禽育种攻关绩效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扩面推广项目负责人须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相关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硕士研究生毕业工作2年以上)。4. 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其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牵头申报2025年度项目限1项,目前承担有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或还在限制申报期内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牵头申报。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因申报新项目而退出在研项目;退出项目研发团队的,在原项目执行期内原则上不得牵头或参与申报新的项目申报。(三)推荐单位要求。1. 各推荐单位可在此通知基础上另行制定通知,明确当地项目申报截止时间和报送流程。2. 各推荐单位应加强对所推荐的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审核,按时将推荐项目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统一推荐,向科技厅报推荐函并附项目汇总表。3. 审核未通过的项目由推荐单位退回。(四)其他要求。1. 同一项目不得以任何形式跨计划、跨专项重复申报。2. 申报项目应严格按申报通知要求,提供满足指南相关限制条件的附件材料和证明项目前期研究基础的附件材料并在线上传。3. 项目执行年限具体见指南要求。4. 项目申报单位及项目申报人应严格遵守科研伦理相关规定。5. 项目申报单位应开发并设立从事科研项目辅助研究、实验(工程)设施运行维护和实验技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以及学术助理和财务助理等工作的科研助理岗位,所有项目均需配备科研助理。6. 网上不受理涉密项目。各项目申报单位也不得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涉密资料。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式专项资金采取前补助支持方式。三、申报流程(一)身份获取。牵头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申报。(二)申报指南查看。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文档下载”—“申报指南查看”中查看。(三)申报书填报。项目申报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根据指南提出的具体申报方向,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申报书和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四)申报书撤回、修改。在推荐单位规定的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可在线主动撤回申报书并进行内容修改。(五)申报单位审核。申报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推荐单位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六)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推荐单位进行项目的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出具项目推荐函并附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报科技厅。不受理牵头单位直接报送。四、申报时限(一)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4日18时。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5月14日18时自动关闭。(二)项目申报单位在线将申报书提交至推荐单位,具体截止时间以各推荐单位通知为准,逾期不予受理。(三)推荐单位报送推荐函(含项目汇总表)截止时间:2025年5月16日18时,逾期不予受理。五、材料报送为减轻科研人员和申报单位负担,项目申报时暂不提交项目申报书纸件。另行通知申报书纸件报送。未立项项目无需报送纸件。推荐函(含项目汇总表)寄送地址:成都市学道街39号,科技厅320室,联系人:屈智028—86671416。六、申报咨询1. 申报指南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专项:028—86781773。农作物及畜禽育种攻关绩效项目:028—86711518。2. 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028—86715358,028—86671416。3. 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028—85249950,028—65238378。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4月25日
2025-04
川办规〔2025〕4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5年4月22日附件列表>>关于印发《四川省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pdf
2025-04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数字赋能基层减负典型案例推荐工作。数字赋能基层减负典型案例包括政务平台和政务移动应用,应在实践中积累了广泛的基层用户基础,解决方案切实减轻了基层工作人员的负担,具备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和可推广性,对基层组织和相关行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具体包括直达基层政务办公平台、民意速办平台、人工智能+基层治理应用、破解基层治理难点痛点应用等四类。关于开展数字赋能基层减负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5〕1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基层数字应用高质量供给,现请各地组织开展数字赋能基层减负典型案例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数字赋能基层减负典型案例包括政务平台和政务移动应用,应在实践中积累了广泛的基层用户基础,解决方案切实减轻了基层工作人员的负担,具备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和可推广性,对基层组织和相关行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具体包括四类:(一)直达基层政务办公平台推荐对象为:省级层面统筹建设的一体化基层政务办公平台,以及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效果显著的政务办公平台。典型案例应聚焦:统一身份认证和用户入口,整合各类基层政务应用,推进系统互联互通,推动数据集中共享,着力破解报表数量多、重复填报多、采集渠道多等突出问题,推动实现基层报表数据“只报一次”,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二)民意速办平台推荐对象为:民生服务诉求快速响应的政务服务平台。典型案例应聚焦:集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入口、民众诉求快速分拨处置等功能,解决民众诉求受理渠道分散、重复提交材料、跨部门协同效率低等问题,推动实现民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有效提升民众满意度、优化基层工作流程。(三)人工智能+基层治理应用推荐对象为:面向基层治理高频、重复性工作的智能化应用。典型案例应聚焦:人工智能辅助政策解读分析、报表自动生成填报、优化公共服务、风险预测预警等场景,着力破解政策理解落实有偏差、报表数据填报校核耗时、突发事件响应迟滞等问题,推动实现基层人工干预显著减少、事务处理效率大幅提升、预测预报效果较好。(四)破解基层治理难点痛点应用推荐对象为:解决基层治理重要问题的数字化应用。典型案例应聚焦: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权责清单规范化管理水平、推动基层考核方式自动化、强化超大社区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综合治理、优化重点人群信息动态监测、促进基层网格管理服务和风险隐患处置精准化,精确定位基层治理症结和创新治理理念。二、推荐要求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填写数字赋能基层减负典型案例情况介绍(附件1),审核后择优推荐,于2025年5月16日之前将推荐表(附件2)和案例情况介绍(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刻盘)寄送至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有关中央企业参照上述程序组织本集团案例推荐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案例数量不超过10个,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中央企业推荐案例数量不超过5个。案例推荐过程中,要力戒形式主义,防止出现频繁填报数据材料等问题,避免增加基层负担。附件: 1.数字赋能基层减负典型案例情况介绍 2.数字赋能基层减负典型案例推荐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4月11日
2025-04
(2025年第16号)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四川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智改数转”项目(省级重点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4〕436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实等环节,现将2025年四川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智改数转”项目(省级重点项目)拟支持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4月23日—4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联系地址: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邮 编:610015联系电话:028-86263053(大数据与信息化处)监督电话:028-86262834(机关纪委) 附件:2025年四川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智改数转”项目(省级重点项目)拟支持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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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联消费〔2025〕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市场监管主管部门:现将《轻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3月8日轻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轻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重要传统优势产业和民生产业,在稳增长、扩内需、促消费、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推动数字技术加快赋能轻工业发展,系统指导轻工业推进数字化转型,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深化实施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以数字化转型场景培育为牵引,以数字技术创新应用为驱动,以数字化标准和人才建设为支撑,促进轻工业梯次数字化转型,着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供坚实物质技术基础。到2027年,重点轻工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90%左右,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75%左右,打造100个左右典型场景,培育60家左右标杆企业,制修订50项左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形成一批数字化转型成果。到2030年,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实施数字化改造,形成“智改数转网联”数字生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二、重点任务(一)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行动1.释放数据要素价值。鼓励行业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建设完善数据管理平台,利用数据挖掘、知识图谱、智能建模等技术,开展产品研发、工艺优化、消费预测、营销服务、供应链管理等应用,强化企业内部、产业链上下游数据共享,实现数据价值最大化。引导中小企业建立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存储与应用等基础能力,健全数据管理制度。推广应用数据管理有关标准,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实施重要数据识别与目录备案,提升风险监测与处置能力。2.加快先进技术研发应用。鼓励家电、家具、造纸、皮革、轻工机械等重点行业编制数字化转型关键技术创新应用路线图。实施“揭榜挂帅”等机制,集中优势资源研发智能控制、人机交互、系统集成等共性技术和协同设计、智能排产、个性化定制等应用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设备更新,推广应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等工控系统和工业机器人、智能检测装备、计算机辅助设计(CAD)、制造执行系统(MES)、供应链管理系统(SCM)等智能装备和工业软件。3.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部署。鼓励大型企业、地方等结合行业和区域优势,培育综合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增强设备接入、知识沉淀、应用开发、标识解析、产融合作等平台能力。支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皮革、照明、眼镜等以中小企业为主产业集群加快5G、工业光网、IPv6等网络通信技术应用,培育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促进集群内和产业链资源高效配置。依据网络安全有关标准开展分级分类防护。4.深化人工智能赋能应用。支持家电、家具、照明等行业骨干企业,基于特定场景开展数据模型开发、应用测试验证,在智能制造、智能家居等领域打造一批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鼓励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组织推广人工智能技术场景化应用,重点培育协同设计、智能生产、在线检测、预防性维护、智慧营销等生产端场景和智能家居、智能穿戴、智能骑行、智慧养老等消费端场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开展轻工业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分析诊断,加强跨区域产业链合作,提升重要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专栏1 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工程1.家电行业:实施基于AI模型的生产制造和产品服务;建设消费数据驱动的产品研发和精准营销模式;建立智能家电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等。2.家具行业:应用家具设计一体化服务平台,开展数字化仿真设计;建设板材、户型、设计方案等数据库;实施自动分拣、输送等智能化立体库改造等。3.五金制品行业:应用自动化多工位金属加工设备、智能化加工中心、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等装备改造车间产线。4.造纸行业:开展制浆造纸“哑”设备数字化、网络化改造,能源及排放监测系统数字化改造,仓储立体库等数字化改造。5.日用化学品行业:应用包装、码垛等机器人和机器视觉识别检测等装置开展液体洗涤剂生产线、香料产品合成工艺升级改造,建设质量追溯系统等。6.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行业:建设金属料件自动化切割、弯曲、焊接、电泳生产线和塑料、金属零部件自动化喷涂、烘干生产线。7.皮革行业:应用3D设计、虚拟仿真设计等数字化设计工具;开展制革转鼓、进配料等关键设备数字化改造;建立节能减排智能监测控制系统等。8.塑料制品行业:应用自动化设备和智能工业操作系统改造生产线;开展废液循环技术和节水设备改造;建设数字化质量追溯系统等。9.电池行业:电极制造和电极卷绕或叠片等关键工序采用自动化、节能环保设备;建设有害物质检测、短路测试、内阻测试等数字化检测系统。10.照明行业:建设照明产品大数据平台;开展照明产品生产自动化装备的技术改造;开发具备远程升级等在线服务功能的智能产品等。(二)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应用行动1.发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鼓励家电、家具等行业建设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构建基于消费数据驱动的产供销一体化运营模式,推广全屋定制、智能家居解决方案。引导珠宝首饰、制鞋箱包、工艺美术等行业应用三维建模、用户参与设计、模块化设计等技术,提升个性化消费服务水平。推广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服务认证,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2.提升柔性化生产能力。面向造纸、日用化学品等流程型行业推广应用智能传感器、智能控制、数字孪生等技术,建设数字化产线,提升设备运行、工艺参数等关键要素在线监测与优化调控能力。面向家电、家具、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五金制品、轻工机械等离散型行业推广应用智能装备和工业软件,加强计划排产、加工装配、检验检测等环节智能协同,提升按需精准交付能力。3.拓展服务化延伸模式。鼓励大型企业搭建设计服务平台,推广众包设计、协同设计等新模式。引导链主企业开展智慧供应链认证,构建协同采购、协同生产、协同配送等新模式。支持智能家居企业搭建“产品+服务”平台,以智能产品为载体提供娱乐、健康、陪护等生活服务,发展智能家居体验中心,构建沉浸式、场景化服务空间。推动轻工机械等装备制造企业开发推广智能机械产品,提供设备预防性维护、远程运维等增值服务。(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1.推动高端化跃升。深化物联感知、智能控制、人机交互等技术在家电、家具、照明、手表等终端消费品的应用,推动智能产品跨品牌互联互通。围绕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研究开发适老化智能家居、生活服务类机器人等智能产品。鼓励家电、家具、皮革、五金制品等数字化基础好的产业园区,加快5G、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和规模化应用,推动园区内配套企业间数据可信共享,打造高水平数字化园区。2.加快智能化升级。引导轻工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等评估诊断,梯次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动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文体用品、眼镜等行业中小企业实施精益管理,应用传感器、工控系统等开展关键工序、制造单元等数字化“微改造”,建设数字化产线。支持家电、家具、皮革、造纸、日用化学品等行业数字化基础好的企业,开展智能装备和工业系统的集成化改造,培育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5G工厂。3.加快绿色化转型。聚焦皮革、造纸、塑料、电池、陶瓷、日用玻璃等重点行业,推广应用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工艺和设备,融合应用数字技术加强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智能监测和控制,建设一批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加快完善家电、照明等终端产品能效标准,引导企业强化产品绿色设计,增强绿色智能产品研发供给能力。(四)夯实基础支撑行动1.强化标准引领。编制轻工业数字化转型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生产端重点研制关键技术、设备互联互通、数据安全与共享、评估评价等共性应用标准,消费端重点研制智能家居、智能穿戴设备等产品技术标准。鼓励行业协会、标准化机构等深入开展贯标活动,推动数字化转型标准进企业、进园区、进集群。积极跟踪ISO、IEC等国际标准化动态,支持智能家电等优势领域制定国际标准路线图,加快国际标准布局。持续开展先进适用国际标准转化,提升一致性水平。专栏2 标准研制工程1.家电行业:制定智能家电智能运维与健康管理标准、智能家电能力评估标准、智能家电互联互通标准、适老化智能家电标准等。2.家具行业:制定智能家具能力评估标准、智能检测装备应用指南标准、数字化质量管控标准、智能物流仓储标准、适老化智能家具标准等。3.五金制品行业:制定智能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智能五金工具使用与维护指南标准、智能厨卫重点产品和关键技术标准等。4.造纸行业:制定数字化产线一体化设计交付技术标准、节能降耗减排智能监测和评估标准等。5.日用化学品行业:制定智能检测装备、运输包装协作机器人等智能装备设计制造、应用运维等技术规范标准等。6.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行业:制定数字化产品设计标准、智能网联车技术标准、智慧供应链标准等。7.皮革行业:制定基于机器视觉的皮革伤残检测与智能分级标准、生产装备互联互通标准、数字化车间标准等。8.塑料制品行业:制定数字化生产线的互联互通与集成应用标准、智能仓储物流技术要求及评估标准等。9.电池行业:制定铅蓄电池、原电池等智能产线互联互通与协同控制标准、电池安全性能检测与评估规范等标准。10.照明行业:制定智能照明互联互通标准、健康照明产品和关键技术标准、绿色智慧供应链标准、适老化照明设备及系统标准等。2.加强质量支撑。鼓励塑料制品、眼镜、箱包等中小企业推广应用质量管理系统等数字化工具,加强产品质量信息的采集和利用,开展设计验证、质量检验、质量分析与改进,实现精细化质量管控。支持家电、家具、燃气灶具等耐用消费品企业开展基于数据模型的产品质量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广应用机器视觉等技术和智能检测装备,提高产品质量在线监测和溯源响应能力。3.选树典型标杆。编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遴选引领行业智能化、绿色化、品质化发展的轻工产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家电、家具、皮革、造纸、日用化学品等数字化基础较好的行业为重点,培育一批数字技术融合应用成效显著、引领带动作用强的标杆企业。鼓励地方、行业协会、联盟组织等组织开展标杆企业创建经验交流活动,加快形成学标杆、建标杆的行业氛围。4.培育创新载体。鼓励地方、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开发数据模型、工业APP、标准化工具等解决方案,以购买服务、技术帮扶、供需对接等形式赋能企业。支持家电、家具、皮革、造纸等重点行业搭建中试平台,形成一批具备较高技术水平和推广价值的中试方案。支持骨干企业联合科研院所等建立技术研发创新中心,推进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应用。5.壮大服务队伍。依托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供应商能力评估等工作机制,遴选发布一批优质数字化转型供应商。面向家电、家具、五金等离散型轻工业研发推广智能排产、自动化装配组装、智能仓储等解决方案。面向造纸、日用化学品等流程型轻工业研发推广智能配方设计、质量在线监测、设备预防性维护等解决方案。面向中小企业研发推广一批“小快轻准”的解决方案。专栏3 解决方案研发推广工程1.家电行业:个性化定制平台、家电垂域AI模型技术、自动化焊接机器人、智能感知交互技术、智能适老化技术等解决方案。2.家具行业:家具数字化设计平台、3D建模技术、金属部件数控焊接、一体成型涂装、家具力学综合试验验证、智能家具产品等解决方案。3.五金制品行业:研发推广自动上下料工业机器人、活扳手专用自动装配设备、断线钳自动加工设备、智能厨卫和门锁等解决方案。4.造纸行业:生产运维管理云平台、智能化连续蒸煮和连续制浆工艺、废水处理和回收在线监测系统、节水节能智能监测系统等解决方案。5.日用化学品行业:研发配方智能比对、液体洗涤剂智能灌装产线、智能分拣物流系统、智能洗涤烘干系统、自动码垛机器人等解决方案。6.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行业:重点研发推广智能焊接机器人、颜料自动喷涂机器人、自动化装配组装产线、智能网联车等解决方案。7.皮革行业:基于机器视觉的皮革瑕疵智能检测设备与智能分级系统、智能裁切、绿色产品全生命周期量化评价和溯源系统等解决方案。8.塑料制品行业:数字化高精度检测设备、自动化塑料薄膜挤出设备、自动化泡沫塑料成型设备、智能化双向拉伸薄膜设备等解决方案。9.电池行业:铅蓄电池、原电池等自动装配、智能充放电测试、智能质量检测、智能仓储等解决方案。10.照明行业: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灯具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光学检测与校准系统等解决方案。三、组织保障(一)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地方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联盟组织、骨干企业等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重要政策、重大项目落地见效。利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渠道支持轻工数字化转型相关关键技术攻关。将符合条件的轻工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纳入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相关资金支持范围。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运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专项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支持重点轻工领域数字化改造升级。(二)促进交流合作鼓励地方、行业协会、联盟组织等分行业、分区域开展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活动,为企业提供专业化、定制化解决方案,宣贯先进适用的数字技术和标准。举办轻工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大会、轻工业信息化大会等活动,加强同行业和跨领域先进技术、解决方案等对标交流。支持依托“一带一路”倡议、金砖国家等合作机制,在数字技术开发和融合应用等方面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三)深化研究评价推动行业协会、联盟组织等编制轻工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评价体系和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参考实施指南,加大行业和地区推广应用和实施效果评估,发布行业、区域、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发展报告。组织开展不同行业典型场景、智能工厂、智慧供应链建设的实施路径研究,编制轻工业数字化转型案例集,宣传推广一批优秀成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织开展面向轻工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支持“智改数转网联”项目实施。(四)加强人才培养鼓励行业协会、普通高校、职业学校、骨干企业建立联合培养模式,加快建立多层次的轻工数字化专业教育体系。支持建设国家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数字技术领域)和现代产业学院,培养轻工业数字化领域卓越工程师。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依托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工业设计职业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各级各类职业竞赛,培养一批在智能控制、工业互联网、工业机器人等领域具有创新和实践应用能力的轻工数字化人才。附件:1.典型场景清单.docx 2.数字化转型相关标准应用清单.docx
2025-04
工信厅联规函〔2025〕1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工程”部署要求,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16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以下简称两部门)组织开展第二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支持内容按照《通知》相关要求,继续支持城市采用“点线面”结合的方式组织示范项目,“点”上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示范、“线”上开展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协同改造示范、“面”上开展产业集群及科技产业园区整体数字化改造示范,加快数字技术、绿色技术以及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在《通知》明确的支持内容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支持以下事项。(一)打造“点”上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探索基于大模型的智能制造新模式,实现生产制造各环节的智能决策、智能优化、实时监测、灵活调度和预测性维护等。(二)支持“线”上产业链整体数字化转型。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建设智慧供应链、绿色供应链,实现企业间高效协同。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探索应用垂直领域工业大模型,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生产柔性调度、资源动态调配及行业知识共享。(三)支持“面”上建设高标准数字园区。由先进制造业集群核心承载园区、高新区等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编制园区新型技术改造整体实施方案,聚焦主导产业,支持实施整体数字化改造。鼓励建设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提供针对性、定制化方案开发和转型实施服务。建立支持跨领域数据统一接入与应用协同共享的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加快人工智能大模型等应用布局。二、工作要求(一)聚焦重点行业。申报城市应在制造业中确定3个左右主导行业作为技术改造重点行业,鼓励选择对工业经济增长贡献度较大、转型升级需求迫切的传统产业,如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机械(仪器仪表)、食品、轻工、纺织等(见附件1),并可在重点行业中进一步确定具体细分行业。(二)加强政策协同。要与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做好协同,形成政策合力。对于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可将其纳入试点工作范围,强化试点带动作用,但不得重复安排中央财政资金。(三)加强工作衔接。鼓励第二批申报城市实施方案与首批入选城市实施方案做好衔接,在重点行业、重大项目上实施协同改造。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的牵头城市推动开展跨区域联合技改项目,推动一体部署、系统推进、协同改造。支持同一产业链上不同省份的申报城市各自在实施方案中加强衔接,放大试点城市对所处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四)加强项目把关。申报城市应做好项目审核,遴选优质项目列入实施方案。申报的重大项目应符合基础条件良好、技术路线清晰、主体改造意愿较强等要求,避免因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频繁调整影响试点工作整体推进与预算执行。(五)规范资金使用。中央财政安排的奖补资金由入选城市用于实施方案中明确的重点项目,支持方式由地方确定,包括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等。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商培育等项目原则上由地方支持。入选城市应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将防范关口前置,强化日常调度及监督检查。三、申报事项(一)省级工业和信息化、财政部门负责择优选定拟申报试点城市,并向两部门报送推荐函。每个省、自治区最多推荐1个地级城市,直辖市最多推荐2个所辖区(县),以其中1个区(县)牵头申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占用推荐名额。已被两部门纳入试点范围的城市不再重复申报。(二)申报城市应编制实施方案,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参考附件2)。申报资料包括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PDF版(光盘刻录)各一式两份,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财政部门于2025年4月23日前报送两部门。(三)省级工业和信息化、财政部门应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工规函〔2024〕1109号)要求,强化试点工作任务落实,加强过程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对于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城市,将视情况严重程度采取督促整改、暂停试点资格、扣减或收回奖补资金等处罚措施。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通知》要求执行。附件:1.鼓励重点行业.doc 2.XX市(区)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实施方案(模板).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25年3月25日
2025-04
工信部信管函〔2025〕8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电信服务有关情况通告如下:一、电信服务重点工作情况(一)部署2025年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总结2024年信息通信行业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情况,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部署2025年重点工作,着力强化思想教育、推动创新引领、夯实管理基础、狠抓从严监督、营造健康生态,引领保障信息通信行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二)提升信息通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电信业务办理便利化水平,全国4.5万家营业厅支持“异地办”,APP、客服热线等线上渠道业务办理量占比超90%。3051家与老年人、残疾人生活密切相关的网站、APP完成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基础电信企业“一键呼入人工客服”尊老专线累计服务近6亿人次。指导基础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联合提供“二次号码”焕新服务,可一键解绑历史互联网账号,目前已覆盖超200款主流互联网应用。(三)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及时有力应对西藏日喀则市定日县6.8级地震等各类突发事件174起,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满足群众应急通信需求。圆满完成哈尔滨亚冬会、全国“两会”以及春节假期通信服务保障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应急通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5年防汛抗旱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2025年应急通信工作。第一季度,通信行业共投入应急通信保障人员85.6万人次、应急车辆25.6万辆次、应急油机14.2万台次。(四)引导APP规范发展。联合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启动2025年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治理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典型问题。组织开展APP技术抽测35批次,责令整改910款,公开通报77款,下架22款,有效净化服务环境。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系列标准,组织开展测试评估,细化行业个人信息匿名化处理规则,更好保护用户隐私。(五)深化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治理。迅速部署处置央视“3·15”晚会曝光的智能机器人拨打营销骚扰电话问题,责令基础电信企业关停涉事企业语音线路34条,指导北京、上海、四川等地通信管理局对涉事主体立案调查处理,督促互联网平台全面清理违法智能外呼软硬件销售推广信息5750条。组织基础电信企业积极推广应用“来电来信免打扰”防骚扰服务,依据用户意愿累计为10.2亿用户提供防护服务923亿次。深化金融、卫健等十三部门联动治理机制,实时转办相关行业问题线索,曝光违规营销商家38家次,推动相关部门依法处置违规源头企业22家次。二、电信用户投诉申诉情况(一)电信用户申诉情况2025年第一季度,全国电信用户申诉中,涉及服务争议的申诉占比41.2%,涉及资费争议的申诉占比39.1%,涉及营销的申诉占比11.4%。各级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按照《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用户申诉进行了处理和调解,有效维护了电信用户合法权益。2025年第一季度用户申诉主要涉及的移动转售企业见附件1。(二)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诉情况2025年第一季度,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诉平台收到的互联网用户投诉中,服务功能类投诉占比52.7%,个人信息保护类投诉占比17.5%,客服渠道类投诉占比16.5%,其他类投诉占比13.3%。在接入平台的178家互联网企业中,广东长城宽带等3家企业投诉处理及时率较低(详见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督促相关企业妥善处理用户反映的问题。(三)不良手机应用与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投诉情况2025年第一季度,不良手机应用投诉中,涉及网络安全问题的投诉占比50.1%,涉及个人信息及权限问题的投诉占比32.6%;涉及信息安全问题的投诉占比17.3%。通过行业自律,中国互联网协会联合应用商店、安全检测厂商对存在问题的119款不良手机应用进行下架处理。2025年第一季度,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用户投诉中,涉及欠款催收、贷款理财推销等金融类投诉占比74.2%,涉及零售推销类投诉占比4.5%,涉及教育培训类投诉占比2.2%,涉及其他类投诉占比19.1%。工业和信息化部督促相关电信企业对有关线索进行了核查处置,将涉及源头营销的问题线索转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理。三、工作要求及服务提示(一)各相关企业要按照2025年信息通信行业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部署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宣传、诱导营销、不合理设置业务变更门槛等突出问题,以优质服务赢得群众信任、更好满足群众需求。(二)工业和信息化部提醒广大用户:一是及时关注基础电信企业发送的流量提醒短信和月度通信账单,或通过各基础电信企业官方APP查看手机流量使用和费用情况,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超套费用。二是可使用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APP“二次号码”焕新服务,申请解绑本人手机号码开户前注册绑定的互联网账号,方便自身使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