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数字赋能基层减负典型案例推荐工作。数字赋能基层减负典型案例包括政务平台和政务移动应用,应在实践中积累了广泛的基层用户基础,解决方案切实减轻了基层工作人员的负担,具备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和可推广性,对基层组织和相关行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具体包括直达基层政务办公平台、民意速办平台、人工智能+基层治理应用、破解基层治理难点痛点应用等四类。关于开展数字赋能基层减负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信发函〔2025〕14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中央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的重要指示精神,推动破解基层治理“小马拉大车”突出问题,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提升基层数字应用高质量供给,现请各地组织开展数字赋能基层减负典型案例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推荐范围数字赋能基层减负典型案例包括政务平台和政务移动应用,应在实践中积累了广泛的基层用户基础,解决方案切实减轻了基层工作人员的负担,具备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和可推广性,对基层组织和相关行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具体包括四类:(一)直达基层政务办公平台推荐对象为:省级层面统筹建设的一体化基层政务办公平台,以及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效果显著的政务办公平台。典型案例应聚焦:统一身份认证和用户入口,整合各类基层政务应用,推进系统互联互通,推动数据集中共享,着力破解报表数量多、重复填报多、采集渠道多等突出问题,推动实现基层报表数据“只报一次”,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二)民意速办平台推荐对象为:民生服务诉求快速响应的政务服务平台。典型案例应聚焦:集成一体化政务服务入口、民众诉求快速分拨处置等功能,解决民众诉求受理渠道分散、重复提交材料、跨部门协同效率低等问题,推动实现民众办事“最多跑一次”,有效提升民众满意度、优化基层工作流程。(三)人工智能+基层治理应用推荐对象为:面向基层治理高频、重复性工作的智能化应用。典型案例应聚焦:人工智能辅助政策解读分析、报表自动生成填报、优化公共服务、风险预测预警等场景,着力破解政策理解落实有偏差、报表数据填报校核耗时、突发事件响应迟滞等问题,推动实现基层人工干预显著减少、事务处理效率大幅提升、预测预报效果较好。(四)破解基层治理难点痛点应用推荐对象为:解决基层治理重要问题的数字化应用。典型案例应聚焦:利用数字化手段,提升权责清单规范化管理水平、推动基层考核方式自动化、强化超大社区和城乡结合部等区域综合治理、优化重点人群信息动态监测、促进基层网格管理服务和风险隐患处置精准化,精确定位基层治理症结和创新治理理念。二、推荐要求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填写数字赋能基层减负典型案例情况介绍(附件1),审核后择优推荐,于2025年5月16日之前将推荐表(附件2)和案例情况介绍(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刻盘)寄送至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有关中央企业参照上述程序组织本集团案例推荐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案例数量不超过10个,各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中央企业推荐案例数量不超过5个。案例推荐过程中,要力戒形式主义,防止出现频繁填报数据材料等问题,避免增加基层负担。附件: 1.数字赋能基层减负典型案例情况介绍 2.数字赋能基层减负典型案例推荐表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4月11日
2025-04
(2025年第16号) 按照《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四川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智改数转”项目(省级重点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4〕436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实等环节,现将2025年四川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智改数转”项目(省级重点项目)拟支持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4月23日—4月30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联系地址: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邮 编:610015联系电话:028-86263053(大数据与信息化处)监督电话:028-86262834(机关纪委) 附件:2025年四川省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智改数转”项目(省级重点项目)拟支持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年4月23日
2025-04
工信部联消费〔2025〕5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教育、市场监管主管部门:现将《轻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2025年3月8日轻工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方案轻工业是我国国民经济重要传统优势产业和民生产业,在稳增长、扩内需、促消费、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推动数字技术加快赋能轻工业发展,系统指导轻工业推进数字化转型,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落实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部署和《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方案》,深化实施数字化助力消费品工业“三品”行动,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为目的,以数字化转型场景培育为牵引,以数字技术创新应用为驱动,以数字化标准和人才建设为支撑,促进轻工业梯次数字化转型,着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为推进新型工业化和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提供坚实物质技术基础。到2027年,重点轻工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达到90%左右,关键工序数控化率达到75%左右,打造100个左右典型场景,培育60家左右标杆企业,制修订50项左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形成一批数字化转型成果。到2030年,规模以上企业普遍实施数字化改造,形成“智改数转网联”数字生态,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水平显著提升。二、重点任务(一)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行动1.释放数据要素价值。鼓励行业基础条件好的企业建设完善数据管理平台,利用数据挖掘、知识图谱、智能建模等技术,开展产品研发、工艺优化、消费预测、营销服务、供应链管理等应用,强化企业内部、产业链上下游数据共享,实现数据价值最大化。引导中小企业建立数据采集、数据处理、数据存储与应用等基础能力,健全数据管理制度。推广应用数据管理有关标准,开展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实施重要数据识别与目录备案,提升风险监测与处置能力。2.加快先进技术研发应用。鼓励家电、家具、造纸、皮革、轻工机械等重点行业编制数字化转型关键技术创新应用路线图。实施“揭榜挂帅”等机制,集中优势资源研发智能控制、人机交互、系统集成等共性技术和协同设计、智能排产、个性化定制等应用技术。支持企业开展设备更新,推广应用可编程逻辑控制器(PLC)、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等工控系统和工业机器人、智能检测装备、计算机辅助设计(CAD)、制造执行系统(MES)、供应链管理系统(SCM)等智能装备和工业软件。3.加快工业互联网平台部署。鼓励大型企业、地方等结合行业和区域优势,培育综合型工业互联网平台,增强设备接入、知识沉淀、应用开发、标识解析、产融合作等平台能力。支持五金制品、塑料制品、皮革、照明、眼镜等以中小企业为主产业集群加快5G、工业光网、IPv6等网络通信技术应用,培育特色工业互联网平台,促进集群内和产业链资源高效配置。依据网络安全有关标准开展分级分类防护。4.深化人工智能赋能应用。支持家电、家具、照明等行业骨干企业,基于特定场景开展数据模型开发、应用测试验证,在智能制造、智能家居等领域打造一批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场景。鼓励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组织推广人工智能技术场景化应用,重点培育协同设计、智能生产、在线检测、预防性维护、智慧营销等生产端场景和智能家居、智能穿戴、智能骑行、智慧养老等消费端场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开展轻工业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分析诊断,加强跨区域产业链合作,提升重要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专栏1 新一代信息技术赋能工程1.家电行业:实施基于AI模型的生产制造和产品服务;建设消费数据驱动的产品研发和精准营销模式;建立智能家电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等。2.家具行业:应用家具设计一体化服务平台,开展数字化仿真设计;建设板材、户型、设计方案等数据库;实施自动分拣、输送等智能化立体库改造等。3.五金制品行业:应用自动化多工位金属加工设备、智能化加工中心、工业机器人、数控机床等装备改造车间产线。4.造纸行业:开展制浆造纸“哑”设备数字化、网络化改造,能源及排放监测系统数字化改造,仓储立体库等数字化改造。5.日用化学品行业:应用包装、码垛等机器人和机器视觉识别检测等装置开展液体洗涤剂生产线、香料产品合成工艺升级改造,建设质量追溯系统等。6.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行业:建设金属料件自动化切割、弯曲、焊接、电泳生产线和塑料、金属零部件自动化喷涂、烘干生产线。7.皮革行业:应用3D设计、虚拟仿真设计等数字化设计工具;开展制革转鼓、进配料等关键设备数字化改造;建立节能减排智能监测控制系统等。8.塑料制品行业:应用自动化设备和智能工业操作系统改造生产线;开展废液循环技术和节水设备改造;建设数字化质量追溯系统等。9.电池行业:电极制造和电极卷绕或叠片等关键工序采用自动化、节能环保设备;建设有害物质检测、短路测试、内阻测试等数字化检测系统。10.照明行业:建设照明产品大数据平台;开展照明产品生产自动化装备的技术改造;开发具备远程升级等在线服务功能的智能产品等。(二)新模式新业态创新应用行动1.发展大规模个性化定制。鼓励家电、家具等行业建设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服务平台,构建基于消费数据驱动的产供销一体化运营模式,推广全屋定制、智能家居解决方案。引导珠宝首饰、制鞋箱包、工艺美术等行业应用三维建模、用户参与设计、模块化设计等技术,提升个性化消费服务水平。推广大规模个性化定制服务认证,促进行业规范化发展。2.提升柔性化生产能力。面向造纸、日用化学品等流程型行业推广应用智能传感器、智能控制、数字孪生等技术,建设数字化产线,提升设备运行、工艺参数等关键要素在线监测与优化调控能力。面向家电、家具、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五金制品、轻工机械等离散型行业推广应用智能装备和工业软件,加强计划排产、加工装配、检验检测等环节智能协同,提升按需精准交付能力。3.拓展服务化延伸模式。鼓励大型企业搭建设计服务平台,推广众包设计、协同设计等新模式。引导链主企业开展智慧供应链认证,构建协同采购、协同生产、协同配送等新模式。支持智能家居企业搭建“产品+服务”平台,以智能产品为载体提供娱乐、健康、陪护等生活服务,发展智能家居体验中心,构建沉浸式、场景化服务空间。推动轻工机械等装备制造企业开发推广智能机械产品,提供设备预防性维护、远程运维等增值服务。(三)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1.推动高端化跃升。深化物联感知、智能控制、人机交互等技术在家电、家具、照明、手表等终端消费品的应用,推动智能产品跨品牌互联互通。围绕老人、儿童等重点人群,研究开发适老化智能家居、生活服务类机器人等智能产品。鼓励家电、家具、皮革、五金制品等数字化基础好的产业园区,加快5G、工业互联网、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布局和规模化应用,推动园区内配套企业间数据可信共享,打造高水平数字化园区。2.加快智能化升级。引导轻工业开展智能制造能力成熟度、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评测等评估诊断,梯次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推动五金制品、塑料制品、文体用品、眼镜等行业中小企业实施精益管理,应用传感器、工控系统等开展关键工序、制造单元等数字化“微改造”,建设数字化产线。支持家电、家具、皮革、造纸、日用化学品等行业数字化基础好的企业,开展智能装备和工业系统的集成化改造,培育一批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5G工厂。3.加快绿色化转型。聚焦皮革、造纸、塑料、电池、陶瓷、日用玻璃等重点行业,推广应用绿色低碳、节能环保工艺和设备,融合应用数字技术加强能耗、水耗、污染物排放和碳排放智能监测和控制,建设一批绿色工厂和绿色园区。加快完善家电、照明等终端产品能效标准,引导企业强化产品绿色设计,增强绿色智能产品研发供给能力。(四)夯实基础支撑行动1.强化标准引领。编制轻工业数字化转型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生产端重点研制关键技术、设备互联互通、数据安全与共享、评估评价等共性应用标准,消费端重点研制智能家居、智能穿戴设备等产品技术标准。鼓励行业协会、标准化机构等深入开展贯标活动,推动数字化转型标准进企业、进园区、进集群。积极跟踪ISO、IEC等国际标准化动态,支持智能家电等优势领域制定国际标准路线图,加快国际标准布局。持续开展先进适用国际标准转化,提升一致性水平。专栏2 标准研制工程1.家电行业:制定智能家电智能运维与健康管理标准、智能家电能力评估标准、智能家电互联互通标准、适老化智能家电标准等。2.家具行业:制定智能家具能力评估标准、智能检测装备应用指南标准、数字化质量管控标准、智能物流仓储标准、适老化智能家具标准等。3.五金制品行业:制定智能锁安全技术规范标准、智能五金工具使用与维护指南标准、智能厨卫重点产品和关键技术标准等。4.造纸行业:制定数字化产线一体化设计交付技术标准、节能降耗减排智能监测和评估标准等。5.日用化学品行业:制定智能检测装备、运输包装协作机器人等智能装备设计制造、应用运维等技术规范标准等。6.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行业:制定数字化产品设计标准、智能网联车技术标准、智慧供应链标准等。7.皮革行业:制定基于机器视觉的皮革伤残检测与智能分级标准、生产装备互联互通标准、数字化车间标准等。8.塑料制品行业:制定数字化生产线的互联互通与集成应用标准、智能仓储物流技术要求及评估标准等。9.电池行业:制定铅蓄电池、原电池等智能产线互联互通与协同控制标准、电池安全性能检测与评估规范等标准。10.照明行业:制定智能照明互联互通标准、健康照明产品和关键技术标准、绿色智慧供应链标准、适老化照明设备及系统标准等。2.加强质量支撑。鼓励塑料制品、眼镜、箱包等中小企业推广应用质量管理系统等数字化工具,加强产品质量信息的采集和利用,开展设计验证、质量检验、质量分析与改进,实现精细化质量管控。支持家电、家具、燃气灶具等耐用消费品企业开展基于数据模型的产品质量全生命周期管理,推广应用机器视觉等技术和智能检测装备,提高产品质量在线监测和溯源响应能力。3.选树典型标杆。编制升级和创新消费品指南,遴选引领行业智能化、绿色化、品质化发展的轻工产品,加大宣传推广力度。以家电、家具、皮革、造纸、日用化学品等数字化基础较好的行业为重点,培育一批数字技术融合应用成效显著、引领带动作用强的标杆企业。鼓励地方、行业协会、联盟组织等组织开展标杆企业创建经验交流活动,加快形成学标杆、建标杆的行业氛围。4.培育创新载体。鼓励地方、行业协会、科研院所等建设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开发数据模型、工业APP、标准化工具等解决方案,以购买服务、技术帮扶、供需对接等形式赋能企业。支持家电、家具、皮革、造纸等重点行业搭建中试平台,形成一批具备较高技术水平和推广价值的中试方案。支持骨干企业联合科研院所等建立技术研发创新中心,推进关键技术研究与产业化应用。5.壮大服务队伍。依托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揭榜挂帅、供应商能力评估等工作机制,遴选发布一批优质数字化转型供应商。面向家电、家具、五金等离散型轻工业研发推广智能排产、自动化装配组装、智能仓储等解决方案。面向造纸、日用化学品等流程型轻工业研发推广智能配方设计、质量在线监测、设备预防性维护等解决方案。面向中小企业研发推广一批“小快轻准”的解决方案。专栏3 解决方案研发推广工程1.家电行业:个性化定制平台、家电垂域AI模型技术、自动化焊接机器人、智能感知交互技术、智能适老化技术等解决方案。2.家具行业:家具数字化设计平台、3D建模技术、金属部件数控焊接、一体成型涂装、家具力学综合试验验证、智能家具产品等解决方案。3.五金制品行业:研发推广自动上下料工业机器人、活扳手专用自动装配设备、断线钳自动加工设备、智能厨卫和门锁等解决方案。4.造纸行业:生产运维管理云平台、智能化连续蒸煮和连续制浆工艺、废水处理和回收在线监测系统、节水节能智能监测系统等解决方案。5.日用化学品行业:研发配方智能比对、液体洗涤剂智能灌装产线、智能分拣物流系统、智能洗涤烘干系统、自动码垛机器人等解决方案。6.自行车/电动自行车行业:重点研发推广智能焊接机器人、颜料自动喷涂机器人、自动化装配组装产线、智能网联车等解决方案。7.皮革行业:基于机器视觉的皮革瑕疵智能检测设备与智能分级系统、智能裁切、绿色产品全生命周期量化评价和溯源系统等解决方案。8.塑料制品行业:数字化高精度检测设备、自动化塑料薄膜挤出设备、自动化泡沫塑料成型设备、智能化双向拉伸薄膜设备等解决方案。9.电池行业:铅蓄电池、原电池等自动装配、智能充放电测试、智能质量检测、智能仓储等解决方案。10.照明行业: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灯具自动化生产线、智能光学检测与校准系统等解决方案。三、组织保障(一)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地方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科研院所、联盟组织、骨干企业等多方参与、协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加快推动数字化转型重要政策、重大项目落地见效。利用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等渠道支持轻工数字化转型相关关键技术攻关。将符合条件的轻工业数字化改造项目纳入工业领域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相关资金支持范围。发挥国家产融合作平台作用,运用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专项再贷款引导金融机构支持重点轻工领域数字化改造升级。(二)促进交流合作鼓励地方、行业协会、联盟组织等分行业、分区域开展数字化转型供需对接活动,为企业提供专业化、定制化解决方案,宣贯先进适用的数字技术和标准。举办轻工业数字化转型发展大会、轻工业信息化大会等活动,加强同行业和跨领域先进技术、解决方案等对标交流。支持依托“一带一路”倡议、金砖国家等合作机制,在数字技术开发和融合应用等方面开展国际交流合作。(三)深化研究评价推动行业协会、联盟组织等编制轻工细分行业数字化转型评价体系和工业互联网融合应用参考实施指南,加大行业和地区推广应用和实施效果评估,发布行业、区域、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发展报告。组织开展不同行业典型场景、智能工厂、智慧供应链建设的实施路径研究,编制轻工业数字化转型案例集,宣传推广一批优秀成果。鼓励有条件的地方组织开展面向轻工企业的数字化转型诊断服务,支持“智改数转网联”项目实施。(四)加强人才培养鼓励行业协会、普通高校、职业学校、骨干企业建立联合培养模式,加快建立多层次的轻工数字化专业教育体系。支持建设国家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数字技术领域)和现代产业学院,培养轻工业数字化领域卓越工程师。深入实施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依托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工业设计职业技能大赛、世界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等各级各类职业竞赛,培养一批在智能控制、工业互联网、工业机器人等领域具有创新和实践应用能力的轻工数字化人才。附件:1.典型场景清单.docx 2.数字化转型相关标准应用清单.docx
2025-04
工信厅联规函〔2025〕108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深入实施制造业重大技术改造升级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工程”部署要求,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4〕16号,以下简称《通知》)有关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以下简称两部门)组织开展第二批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支持内容按照《通知》相关要求,继续支持城市采用“点线面”结合的方式组织示范项目,“点”上开展数字化智能化改造示范、“线”上开展产业链供应链数字化协同改造示范、“面”上开展产业集群及科技产业园区整体数字化改造示范,加快数字技术、绿色技术以及创新产品推广应用,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在《通知》明确的支持内容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支持以下事项。(一)打造“点”上智能化改造示范项目。探索基于大模型的智能制造新模式,实现生产制造各环节的智能决策、智能优化、实时监测、灵活调度和预测性维护等。(二)支持“线”上产业链整体数字化转型。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建设智慧供应链、绿色供应链,实现企业间高效协同。支持链主企业、龙头企业探索应用垂直领域工业大模型,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企业生产柔性调度、资源动态调配及行业知识共享。(三)支持“面”上建设高标准数字园区。由先进制造业集群核心承载园区、高新区等科技产业园区管委会编制园区新型技术改造整体实施方案,聚焦主导产业,支持实施整体数字化改造。鼓励建设制造业数字化转型促进中心,提供针对性、定制化方案开发和转型实施服务。建立支持跨领域数据统一接入与应用协同共享的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加快人工智能大模型等应用布局。二、工作要求(一)聚焦重点行业。申报城市应在制造业中确定3个左右主导行业作为技术改造重点行业,鼓励选择对工业经济增长贡献度较大、转型升级需求迫切的传统产业,如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机械(仪器仪表)、食品、轻工、纺织等(见附件1),并可在重点行业中进一步确定具体细分行业。(二)加强政策协同。要与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超长期特别国债等政策做好协同,形成政策合力。对于其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项目,可将其纳入试点工作范围,强化试点带动作用,但不得重复安排中央财政资金。(三)加强工作衔接。鼓励第二批申报城市实施方案与首批入选城市实施方案做好衔接,在重点行业、重大项目上实施协同改造。支持先进制造业集群的牵头城市推动开展跨区域联合技改项目,推动一体部署、系统推进、协同改造。支持同一产业链上不同省份的申报城市各自在实施方案中加强衔接,放大试点城市对所处区域的辐射带动作用。(四)加强项目把关。申报城市应做好项目审核,遴选优质项目列入实施方案。申报的重大项目应符合基础条件良好、技术路线清晰、主体改造意愿较强等要求,避免因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频繁调整影响试点工作整体推进与预算执行。(五)规范资金使用。中央财政安排的奖补资金由入选城市用于实施方案中明确的重点项目,支持方式由地方确定,包括投资补助、贷款贴息、担保费补贴等。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服务商培育等项目原则上由地方支持。入选城市应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将防范关口前置,强化日常调度及监督检查。三、申报事项(一)省级工业和信息化、财政部门负责择优选定拟申报试点城市,并向两部门报送推荐函。每个省、自治区最多推荐1个地级城市,直辖市最多推荐2个所辖区(县),以其中1个区(县)牵头申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占用推荐名额。已被两部门纳入试点范围的城市不再重复申报。(二)申报城市应编制实施方案,并附相关证明材料(参考附件2)。申报资料包括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PDF版(光盘刻录)各一式两份,由省级工业和信息化、财政部门于2025年4月23日前报送两部门。(三)省级工业和信息化、财政部门应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规划司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关于进一步做好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工规函〔2024〕1109号)要求,强化试点工作任务落实,加强过程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对于年度绩效评价结果较差的城市,将视情况严重程度采取督促整改、暂停试点资格、扣减或收回奖补资金等处罚措施。其他未尽事宜按照《通知》要求执行。附件:1.鼓励重点行业.doc 2.XX市(区)制造业新型技术改造城市试点实施方案(模板).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2025年3月25日
2025-04
工信部信管函〔2025〕8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服务质量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现将2025年第一季度电信服务有关情况通告如下:一、电信服务重点工作情况(一)部署2025年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召开全国电视电话会议,总结2024年信息通信行业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情况,分析面临的形势任务,部署2025年重点工作,着力强化思想教育、推动创新引领、夯实管理基础、狠抓从严监督、营造健康生态,引领保障信息通信行业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二)提升信息通信服务水平。持续提升电信业务办理便利化水平,全国4.5万家营业厅支持“异地办”,APP、客服热线等线上渠道业务办理量占比超90%。3051家与老年人、残疾人生活密切相关的网站、APP完成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基础电信企业“一键呼入人工客服”尊老专线累计服务近6亿人次。指导基础电信企业和互联网企业联合提供“二次号码”焕新服务,可一键解绑历史互联网账号,目前已覆盖超200款主流互联网应用。(三)做好应急通信保障。及时有力应对西藏日喀则市定日县6.8级地震等各类突发事件174起,保障抢险救灾通信畅通,满足群众应急通信需求。圆满完成哈尔滨亚冬会、全国“两会”以及春节假期通信服务保障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25年应急通信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5年防汛抗旱应急通信保障工作的通知》,全面部署2025年应急通信工作。第一季度,通信行业共投入应急通信保障人员85.6万人次、应急车辆25.6万辆次、应急油机14.2万台次。(四)引导APP规范发展。联合中央网信办、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启动2025年个人信息保护系列专项行动,进一步深入治理违法违规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典型问题。组织开展APP技术抽测35批次,责令整改910款,公开通报77款,下架22款,有效净化服务环境。发布《生成式人工智能个人信息保护技术要求》系列标准,组织开展测试评估,细化行业个人信息匿名化处理规则,更好保护用户隐私。(五)深化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治理。迅速部署处置央视“3·15”晚会曝光的智能机器人拨打营销骚扰电话问题,责令基础电信企业关停涉事企业语音线路34条,指导北京、上海、四川等地通信管理局对涉事主体立案调查处理,督促互联网平台全面清理违法智能外呼软硬件销售推广信息5750条。组织基础电信企业积极推广应用“来电来信免打扰”防骚扰服务,依据用户意愿累计为10.2亿用户提供防护服务923亿次。深化金融、卫健等十三部门联动治理机制,实时转办相关行业问题线索,曝光违规营销商家38家次,推动相关部门依法处置违规源头企业22家次。二、电信用户投诉申诉情况(一)电信用户申诉情况2025年第一季度,全国电信用户申诉中,涉及服务争议的申诉占比41.2%,涉及资费争议的申诉占比39.1%,涉及营销的申诉占比11.4%。各级电信用户申诉受理机构按照《电信用户申诉处理办法》相关规定,对用户申诉进行了处理和调解,有效维护了电信用户合法权益。2025年第一季度用户申诉主要涉及的移动转售企业见附件1。(二)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诉情况2025年第一季度,互联网信息服务投诉平台收到的互联网用户投诉中,服务功能类投诉占比52.7%,个人信息保护类投诉占比17.5%,客服渠道类投诉占比16.5%,其他类投诉占比13.3%。在接入平台的178家互联网企业中,广东长城宽带等3家企业投诉处理及时率较低(详见附件2),工业和信息化部已督促相关企业妥善处理用户反映的问题。(三)不良手机应用与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投诉情况2025年第一季度,不良手机应用投诉中,涉及网络安全问题的投诉占比50.1%,涉及个人信息及权限问题的投诉占比32.6%;涉及信息安全问题的投诉占比17.3%。通过行业自律,中国互联网协会联合应用商店、安全检测厂商对存在问题的119款不良手机应用进行下架处理。2025年第一季度,非应邀商业电子信息用户投诉中,涉及欠款催收、贷款理财推销等金融类投诉占比74.2%,涉及零售推销类投诉占比4.5%,涉及教育培训类投诉占比2.2%,涉及其他类投诉占比19.1%。工业和信息化部督促相关电信企业对有关线索进行了核查处置,将涉及源头营销的问题线索转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处理。三、工作要求及服务提示(一)各相关企业要按照2025年信息通信行业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部署要求,采取有效措施,坚决纠治群众反映强烈的虚假宣传、诱导营销、不合理设置业务变更门槛等突出问题,以优质服务赢得群众信任、更好满足群众需求。(二)工业和信息化部提醒广大用户:一是及时关注基础电信企业发送的流量提醒短信和月度通信账单,或通过各基础电信企业官方APP查看手机流量使用和费用情况,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超套费用。二是可使用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APP“二次号码”焕新服务,申请解绑本人手机号码开户前注册绑定的互联网账号,方便自身使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4月18日
2025-04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将聚焦钢铁、乙烯、合成氨、电石、电解铝、多晶硅、锂电池、水泥、陶瓷、平板玻璃、电子电器等行业和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组织节能降碳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公益性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节能降碳服务机构应针对企业生产工艺流程、重点产品设备、用能结构及能量系统优化、能源管理和碳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查找短板弱项。在此基础上,提出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节能降碳改造措施建议,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可复制易推广的节能降碳系统解决方案。鼓励节能降碳服务机构对“十四五”以来接受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开展持续跟踪服务,推进节能改造措施建议落地实施;鼓励根据已发布的产品碳足迹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推荐团体标准,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5〕11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为加快重点行业领域节能降碳改造,持续推动工业能效提升和碳排放降低,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任务(一)诊断服务范围。聚焦钢铁、乙烯、合成氨、电石、电解铝、多晶硅、锂电池、水泥、陶瓷、平板玻璃、电子电器等行业和数据中心、通信基站等信息基础设施,组织节能降碳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公益性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二)诊断服务内容。节能降碳服务机构应针对企业生产工艺流程、重点产品设备、用能结构及能量系统优化、能源管理和碳管理体系建设等方面,查找短板弱项。在此基础上,提出技术、设备、管理等方面节能降碳改造措施建议,为不同行业、不同发展阶段的企业提供可复制易推广的节能降碳系统解决方案。鼓励节能降碳服务机构对“十四五”以来接受工业节能诊断服务的企业开展持续跟踪服务,推进节能改造措施建议落地实施;鼓励根据已发布的产品碳足迹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推荐团体标准(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询),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二、工作程序(一)制定工作计划。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以下统称推荐单位)结合地区实际和行业特点,组织专业水平高、服务能力强、企业认可度好的节能降碳服务机构,以及符合节能降碳诊断服务范围、有节能降碳改造需求的企业,对接达成服务意向,提出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计划。为有效保障节能降碳服务工作质量,各推荐单位推荐的服务机构数量不超过3家、每家服务机构服务的企业数量不超过10家。请于2025年4月30日前将《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见附件1)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二)确定重点任务。工业和信息化部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综合考量服务机构的资质能力、技术水平以及被诊断企业情况等,确定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任务清单。(三)组织开展服务。中标服务机构应按照工业企业和重点行业节能诊断服务指南等相关要求,高质量开展节能降碳诊断服务,不得向企业收取费用。请于2025年11月底前完成相关工作,并将节能降碳诊断报告等材料报送推荐单位,同步上传至工业节能诊断服务平台(www.gmpsp.org.cn)。(四)报送工作总结。请推荐单位从诊断数量、完成质量、数据分析、企业反馈等方面对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进行总结,于2025年12月15日前形成年度工作总结报告(见附件2)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三、工作要求(一)加强组织协调。推荐单位要加强工作组织和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精准服务、务求实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服务机构、企业等各方力量,积极探索政府引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推进模式,推广节能降碳咨询、诊断、设计、融资、改造、托管等“一站式”综合服务。(二)强化过程跟踪。推荐单位要加强服务过程指导,定期调度任务开展情况,协调解决诊断服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提升诊断服务质量和效率。积极开展节能降碳政策标准宣贯、技术装备推广、经验案例分享等,积极应用数字化碳管理服务平台,强化供需对接。(三)做好结果应用。鼓励推荐单位通过现有资金渠道,引导企业落实节能降碳诊断措施建议。落实好有利于节能降碳的价格、财税等政策,发挥绿色金融作用,支持企业实施节能降碳技术改造、用能设备更新、能源和碳排放核算管理能力提升等。附件:1.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计划表 2.2025年度工业节能降碳诊断服务工作总结(提纲)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4月1日
2025-04
川经信数信函〔2025〕171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为落实《四川省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7年)》,进一步完善我省数字化转型服务体系,加强制造业“智改数转”供应商培育力度,提升服务供给能力,按照《关于征集四川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供应商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4〕331号)要求,经企业申报、审核推荐、形式审查、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程序,现将四川省第三批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供应商名单和第一、二批复核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强对所在地供应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强化典型应用案例推广和撮合对接服务,更好支撑我省制造业“智改数转”发展。入选供应商应聚焦企业“智改数转”难点和行业个性化发展需求,加快数字化转型咨询诊断服务和系统解决方案落地,助力更多企业科学实施数字化改造。附件:1.四川省第三批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供应商名单 2.四川省第一、二批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供应商复核名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年4月10日附件列表>>关于公布四川省第三批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供应商名单和第一、二批复核名单的通知附件1-2.doc
2025-04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工作。将以“强化特色、积极承接、发展边贸、加强配套”为工作原则,通过对符合条件的产业集群加以重点培育,充分发挥地区传统文化、生产要素、特色产业、边境贸易等比较优势,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加快建设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承接和发展纺织服装产业,促进劳动力就业和县域经济发展,增强区域经济互补性,进一步提升国内纺织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消费函〔2025〕134号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集群化发展是我国纺织服装产业的重要特征,产业集群在高效配置生产要素资源、提升产业链运行效率、促进地区发展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促进产业集群差异化、特色化、品牌化发展,引导中西部、东北地区等地梯度有序承接产业转移,发展各具优势的产业集群,形成区域分工合理、联动发展的产业格局,筑牢纺织产业安全屏障,依据《关于促进制造业有序转移的指导意见》《纺织工业提质升级实施方案(2023—2025年)》,现组织开展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建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目标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强化特色、积极承接、发展边贸、加强配套”为工作原则,通过对符合条件的产业集群加以重点培育,充分发挥地区传统文化、生产要素、特色产业、边境贸易等比较优势,指导各地因地制宜加快建设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高质量承接和发展纺织服装产业,促进劳动力就业和县域经济发展,增强区域经济互补性,进一步提升国内纺织产业链供应链的安全稳定。二、申报条件(一)在中西部地区、东北地区以及河北省的县级区划范围内,以纺织中小企业为主体,承接优势突出、主导产业聚焦、地域特色显著、资源要素汇聚、产业服务措施完善,具有一定核心竞争力的纺织服装产业集群。(二)申请地区应将纺织服装产业作为支柱或主导产业,具备区域特色和可持续发展潜力,为推动产业发展设有规划目标、发展措施和支持政策。(三)申请地区的纺织服装产业已经具有较好基础,在当地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纺织服装产业重点经济指标在全县(市、区)工业经济中占有较大比重。(四)申请地区的纺织服装产业集中度较高或纺织服装特色产品在全国同类产品中占有重要地位。与地区内相关其他产业具有较好的配套协作,地区内外贸渠道畅通。三、工作流程(一)县级申报。申报的特色产业集群应在县级区划范围内,由所在地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作为申报主体填写《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申请书》(附件1)、《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情况介绍》(附件2),自愿申报。(二)省级推荐。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对集群申报进行受理、初审和实地抽查,择优遴选1—2个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三)审核发布。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行业专家对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的集群申报材料进行复审评价(包括实地抽查),择优形成重点培育集群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发布。四、支持举措对重点培育的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工业和信息化部统筹推动集群建设工作,加强集群间产业对接,推动集群数字化转型升级,强化产业集群创意设计能力,提升特色产品附加值,提高特色产业集群的竞争优势。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本地区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发展工作,结合地区产业基础优势和纺织产业链的特征,有针对性地引导集群聚焦产业链优势环节发展特色产品,加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为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发展营造良好生态。五、其他事项请各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2025年5月3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申请书》、《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情况介绍》各一式3份,寄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北京市西长安街13号,100804),电子版发至wutong@miit.gov.cn。附件:1.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申请书.pdf2.纺织服装特色产业集群情况介绍.pdf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4月9日
2025-04
发改办社会〔2025〕2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体育行政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水利(水务)厅(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关于建设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5〕12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有关要求,现将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任务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山”理念,推动资源利用、设施建设、服务升级、赛事发展、产业融合、安全治理等6方面工作落实落细,有序开展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确保如期实现“到2030年,建设100个左右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目标要求。 二、建设程序 (一)地市谋划。有积极性的地级市(州、盟)或省直管县人民政府是建设主体,负责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工作。要依托本地区优质特色户外运动资源,突出优势户外运动项目,合理确定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的空间布局和边界范围(原则上不跨地市级行政区域),组织编制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方案(编制要求及参考提纲详见附件)。 (二)省内推荐。省级人民政府指导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各省(区、市)发展改革委、体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推荐工作,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择优确定推荐名单。 (三)国家复核。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住房城乡建设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国家林草局等相关部门对各地提交的材料组织专家联审,并进行部门联合评议,确定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名单。 (四)建设实施。对于纳入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名单的地区,地市级人民政府应落实建设主体责任,建立工作机制,明确总体和分年度建设目标,强化土地、资金、政策等要素保障,健全可持续的管理运营维护机制,明确管理运营方案,加强企业培育,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切实抓好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 (五)政策支持。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指导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地区开展项目谋划,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渠道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予以积极支持。体育总局等相关部门完善户外运动标准体系。自然资源、水利、林草等部门依法依规优化环评、林地草地占用、涉河湖等审批流程。 (六)总结推广。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等部门跟踪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进展情况,总结评估建设成效,对建设地区实行动态管理,适时开展经验交流活动,推广典型经验做法。 三、建设条件 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地区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具有显著特色的、可供户外运动发展的自然资源禀赋,具备户外运动发展基础和经验,具备推动户外运动产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承载能力、人员条件与技术支持。 (二)具有发展户外运动的积极性,建立政府负责、多部门协同的工作机制,将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工作列入政府工作议事日程,纳入年度重点项目清单,建设思路清晰,政策措施具体。 (三)具有广阔的户外运动发展空间,交通便利、设施完善、服务优质、赛事丰富,能够通过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吸引国内外广泛参与,为全国提供可借鉴的经验。 (四)地方财政状况稳定,能够支持项目建设与后续运营,确保建设过程中的资金链条畅通,避免因资金问题影响建设进展,避免新增隐性债务风险,杜绝借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搞“政绩工程”“新形象工程”。 四、工作要求 (一)省级发展改革委、体育行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指导意见》和本通知要求,综合考虑户外运动资源禀赋、发展基础、空间布局、项目建设条件等因素,认真做好推荐工作。建设地区应加快编制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实施方案,确保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并按照既定时间节点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省级发展改革委、体育行政部门将第一批推荐名单(原则上每个省份不超过4个,并按优先等级排序)及相应地区的建设方案,于2025年7月15日前联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体育总局报送,电子版请一并发至联系人邮箱。 附件: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方案编制要求及参考提纲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体育总局办公厅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自然资源部办公厅水利部办公厅国家林草局办公室2025年3月17日附件: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方案编制要求及参考提纲.pdf高质量户外运动目的地建设方案编制要求及参考提纲.ofd
2025-04
根据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通信行业《5G基站能效测试方法》等120项行业标准和《通信用高温型阀控式密封铅酸蓄电池》等10项行业标准外文版的制修订工作。在以上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5年5月7日。以上标准报批稿请登录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网站(https://www.ccsa.org.cn/)“工信部公示”栏目阅览,并反馈意见。附件:1.120项通信行业标准编号、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 2.10项通信行业标准外文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5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