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2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泸州市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局,有关单位、企业: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的决策部署,积极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24年“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活动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函〔2024〕174号),我厅决定会同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工商联等部门开展四川省“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医药健康产业”专场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活动主题“痛点破局·融链共生”——共建西部医药健康创新转化应用生态圈。二、活动时间和地点(一)活动时间:2025年3月3日(星期一)09:00—17:00。(二)活动地点:泸州南苑宾馆会议中心二楼礼堂厅(泸州市江阳区大山坪路南段1号)。三、参会人员(一)省直相关部门领导。(二)市(州)有关部门负责人。(三)相关园区管理委员会负责人。(四)相关企业负责人。(五)相关服务机构负责人。四、活动内容(一)省直相关部门领导致辞。(二)发布企业供需对接清单。(三)大型企业代表作融通典型案例分享。(四)相关地方政府、企业代表作项目推介和分享。(五)特邀专家作重要会议精神解读和相关行业发展前景分析。(六)大中小型企业现场融通对接。五、有关要求(一)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泸州市医药健康产业发展局组织本地区〔含县(市、区)〕“医药健康产业”领域大中小企业和相关单位参加活动〔原则上每个市(州)组织不少于3家企业,泸州市组织不少于30家企业〕。(二)请相关企业和机构填写《大企业需求征集表》(附件2)、《中小企业供给需求征集表》(附件3)、《专利转化供给需求征集表》(附件4)、《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典型案例》(附件5)。此前已经报送过以上表单的企业无需重复填写报送。(三)本次活动设置企业自愿展示区,有意愿的企业填写《展示企业报名表》(附件6)。(四)请相关单位和企业于2月28日(周五)12:00前将参会企业回执(附件1)及相关征集表等资料汇总后反馈至指定邮箱(邮箱:737254723@qq.com)。(五)参加活动的人员请于3月3日(星期一)8:30—9:50在泸州南苑宾馆会议中心二楼礼堂厅进行签到。(六)每户企业和服务机构参会人数不超过3人。本次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住宿及交通费用自理。(七)本次活动同步进行在线直播,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有关主管部门、有关企业在线观看。请各市(州)有关单位相关人员扫码加入活动群,有关信息将在活动群内发布。活动微信群二维码: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杨研池 联系电话:028-86264894杨 柳 联系电话:18280359975电子邮箱:737254723@qq.com附件:1.活动回执 2.大企业需求征集表 3.中小企业供给需求征集表 4.专利转化供给需求征集表 5.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典型案例 6.展示企业报名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2025年2月26日关于举办四川省“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医药健康产业”专场活动的通知附件.doc
2025-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科技统计是支撑服务科技管理的重要基础性工作。根据《科学技术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国科发规〔2018〕272号),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 (一)综合科技统计调查。 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 2. 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3.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二)专项科技统计调查。 专项科技统计调查共5项,包括:全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调查、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统计调查、海峡两岸科技交流情况统计调查。 二、组织实施 2024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工负责的方式开展。 (一)综合科技统计调查。 由科技部一司会同有关单位组织实施,安排如下(具体实施方案见附件)。 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 2025年1—2月,基层填报; 2025年2—3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收表、审核与汇总; 2025年3—4月,全国审核与汇总。 2. 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2025年8月,培训和布置; 2025年8—9月,各级单位填报数据并报送; 2025年10—11月,全国审核与汇总。 3.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2025年1—2月,项目清单核查; 2025年3—4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数据收集和填报; 2025年5月,全国审核与汇总。 (二)专项科技统计调查。 由科技部相关司局、相关部门单位分别组织实施,2025年6月前完成数据采集、审核与汇总。 请各有关单位严格落实《科技部防范和惩治科技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责任的规定》,加强领导,结合实际,统筹安排,确保2024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联系人及电话:科技部一司 姜心蕊,010-58881738 附件:1. 2024年度综合科技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2. 2024年度专项科技统计调查工作任务分工 科技部 2025年2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附件12024年度综合科技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一、调查项目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 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调查表。 2. 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调查表。 (二)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表。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 二、统计调查范围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 1.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调查表统计范围:有法人地位的政府部门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他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 2. 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调查表统计范围:转制为企业有法人地位的研究机构。 (二)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表统计范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市)、县(区)财政科学技术支出(206)和财政其他功能支出中用于科学技术的支出,包括全省、省本级、地(市)、地(市)本级、县(区)、县(区)本级,不包括国务院各部门拨给地方的各类科技经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206)用于R&D(研究与试验发展)情况,包括省本级、地(市)本级和县(区)本级。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统计范围:经科技部批准, 在报告期开始时结题满两年的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包括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和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等。 三、调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组织与分工。 科技部设计和制发各类调查表、科技统计工作文件和数据审核要求,部署在线调查平台,布置工作和开展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对重点地区和调查单位开展核查;国家科技统计数据中心、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技术预测与统计分析研究所、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科技统计信息中心共同承担具体业务工作。 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为主,实施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统计调查,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和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各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科学技术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要求,严格落实《科技部防范和惩治科技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有关责任的规定》。各地区要做好辖区内统计调查工作的布置、培训、指导、采集、审核以及调查结果的汇总和报送等各项工作。 (二)数据质量控制。 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的科技统计人员要在职责范围内对调查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实施严格的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或向上一级反映,保证调查结果的真实性、准确性。 请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及有关单位积极协助,配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布置调查工作。中国科学院所属基层单位的调查数据须经中国科学院审核后,再导入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 四、数据采集流程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 2025年1—2月,基层填报; 2025年2—3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收表、审核与汇总; 2025年3—4月,全国审核与汇总。 (二)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2025年8月,培训和布置; 2025年8—9月,各级单位填报数据并报送; 2025年10—11月,全国审核与汇总。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2025年1—2月,项目清单核查; 2025年3—4月,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数据收集和填报; 2025年5月,全国审核与汇总。 五、数据报送及验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按以下时间分期分批报送数据及相关资料,参加全国审核(具体审核地点和相关要求另行通知)。 (一)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研究机构科技活动统计调查。 2025年3月18—21日:山西、河北、江西、湖北、青海、吉林、新疆; 2025年3月22—25日:辽宁、甘肃、上海、山东、云南、宁夏、天津、湖南; 2025年3月26—29日:浙江、安徽、西藏、内蒙古、海南、福建、河南、广西; 2025年3月30日—4月2日:北京、江苏、重庆、陕西、广东、贵州、黑龙江、四川。 (二)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2025年9月19日前报送:西藏、青海、宁夏、甘肃、内蒙古、吉林、海南、新疆、黑龙江、云南、广西; 2025年9月25日前报送:辽宁、山西、贵州、重庆、陕西、天津、河北、福建、江西、湖南、四川; 2025年9月30日前报送:湖北、河南、山东、安徽、上海、北京、浙江、江苏、广东。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2025年3月31日前报送:西藏、青海、宁夏、内蒙古、广西、新疆、贵州、山西、云南、海南、江西、甘肃、福建、吉林、河北、河南、黑龙江; 2025年4月7日前报送:湖南、重庆、安徽、天津、四川、陕西、辽宁、山东; 2025年4月15日前报送:浙江、湖北、江苏、广东、上海; 2025年4月20日前报送:北京。 六、数据利用及共享 1. 各地区、各部门应充分重视并开发利用统计调查所获得的信息资源,研究和分析本地区、本部门的相关问题,使其在管理和决策中发挥重要作用。 2. 国务院各有关部门、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及有关单位可按照科技部有关规定,协助相关地区对直属机构调查数据进行管理,对归口行业的汇总数据可按照需求申请利用。 3. 科技部通过国家科技统计在线调查平台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开放本地区统计调查数据汇总功能,各地区可自行查询利用。 附件22024年度专项科技统计调查工作任务分工 专项科技统计调查内容及分工如下: 1.全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由科技部三司组织实施。 2.科技成果转化年度统计调查由科技部七司组织实施。 3.全国科普统计调查由科技部九司组织实施。 4.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统计调查、海峡两岸科技交流情况统计调查由科技部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组织实施。
2025-02
相关附件:四川省财政厅关于公布2024-2026年四川省政府债券公开发行承销团成员增补结果的通知.doc
2025-02
各相关单位: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中新(加坡)、中泰(国)和中南(非)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外〔2025〕3号)要求,科技厅负责组织开展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请申报单位按照科技部通知要求,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严格审核把关,择优推荐相关项目。(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中新(加坡)、中泰(国)和中南(非)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链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0210/5631.html)要求执行,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做好宣传组织工作。二、申报时限及材料请申报单位于2025年3月31日16: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service.most.gov.cn)填写进行申报,并于2025年3月28日18:00前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以下简称预申报书简表)。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预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本通知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如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请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与受理处室联系。三、重点专项受理处室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5年度中新(加坡)、中泰(国)和中南(非)青年科研人员交流计划项目由科技厅交流合作处(台港澳办公室)受理。四、咨询电话及邮箱联系人:王惠民,石梁萍电 话:028-86668672,028-86669687邮 箱:sckjtghc@163.com 附件: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书简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24日 预申报书简表.docx
2025-02
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促进矿业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全力打造保障国家重要初级产品供给战略基地,根据《四川省科技支撑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实施方案》,现发布四川省科技支撑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重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榜单。一、揭榜要求(一)揭榜单位要求。1.牵头揭榜单位应是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创新主体,鼓励产学研用单位联合揭榜,优先支持科研团队、科研能力和条件好,成果转化能力强,承担有国省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相关项目任务的单位牵头揭榜。联合揭榜应签订揭榜合作协议(加盖公章),在协议中明确各方任务、经费及知识产权分配权益,并作为附件上传。2.揭榜单位应对揭榜项目及材料的真实性负责。3.揭榜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揭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4.企业牵头揭榜的,申请经费与企业自筹资金的比例不低于1:1,并需提供自筹能力相关支撑材料(以下材料之一:电子税务局下载的2024年第四季度企业财务季报、2025年1月末银行对账单、2025年1月末存款证明),财务数据涉密的单位除外。(二)项目申报人要求。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2.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3.项目负责人无学历、职称要求。不纳入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限项管理。4. 项目参与人纳入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限项管理。同一年度、同一项目申报人新申报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二、揭榜流程(一)身份获取。牵头单位管理员、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牵头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项目揭榜。(二)项目榜单查看。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文档下载”—“榜单查看”中查看。(三)揭榜书填报。项目揭榜书由项目负责人填写。项目负责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按照提示,在线填报项目揭榜书(其中财政经费50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应填写预算申报书),并上传附件,盖章页(推荐单位可不盖章)扫描后在线上传。(四)揭榜书修改。在规定的项目揭榜截止时间以前,项目负责人、牵头单位可在线主动撤回揭榜书(预算申报书)并进行内容修改。(五)牵头单位审核。牵头单位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对项目揭榜书和预算申报书进行在线审核和提交。(六)推荐单位审核、汇总、报送。推荐单位进行揭榜项目的审核、汇总,完成网上审核和提交,出具项目推荐函并附项目汇总表(在线打印)报科技厅。不受理牵头单位直接报送。三、揭榜时限1. 牵头单位网上填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5日18时,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将在申报截止时间2025年3月25日18时自动关闭。2. 推荐单位系统推荐和报送推荐函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28日18时。推荐函(含项目汇总表)寄送地址:成都市学道街39号,科技厅320室,联系人:屈智028-86671416。四、其他要求1. 每个推荐单位根据本批次项目揭榜数量视情开展遴选,择优推荐总数不超过2项。2. 每个榜单拟支持1项。3. 本批次项目执行期自2025年5月1日起。4. 本批次项目须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开展关键技术攻关和增储示范应用,相关科研成果应优先在四川省内转化。五、揭榜咨询1. 榜单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028-86615168,028-86730190。2. 申报流程咨询(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2:00,14:00-18:00):028-86715358。3. 技术支持热线(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7:00):028-85249950,028-65238378。 附件:四川省科技支撑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重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榜单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5年2月25日 四川省科技支撑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重大技术攻关“揭榜挂帅”项目榜单.docx
2025-02
2025年第3号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家庭安全应急产品行业规范管理,营造良好产业发展环境,推动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安全应急装备重点领域发展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任务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研究编制了《家庭安全应急重点产品行业规范条件(2025版)》和《家庭安全应急重点产品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现予以公告。附件:1.家庭安全应急重点产品行业规范条件(2025版) 2.家庭安全应急重点产品行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5年2月20日
2025-02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按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自然科学基金委)有关工作安排,启动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以下简称区域联合基金)指南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南定位区域联合基金坚持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围绕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需求,集聚优势科研力量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科学问题开展联合攻关。指南应聚焦我省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培育、“15+N”重点产业链发展,将基础研究与企业实际问题需求有效衔接,推动创新成果产出,为我省加快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供源头活水。二、指南征集领域本次区域联合基金指南征集领域包括:电子信息、新材料与先进制造、能源与化工、生物与农业、人口与健康、现代交通与航空航天等六个领域。 三、项目类型区域联合基金由省政府和自然科学基金委共同出资设立,以“重点支持项目”和“集成项目”两种形式予以资助,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其他类型项目共同限项申请。“重点支持项目”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约为26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集成项目”直接费用的平均资助强度约为1000万元/项,资助期限4年。四、指南相关要求(一)指南研究方向要求1.科学性。聚焦科学问题,提炼精准,特色鲜明,具备创新性。体现基础研究特点,避免偏技术应用。避免选取陈旧或重复资助的研究方向,特别需要避免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科技部其他已资助项目的重复。2.规范性。应使用规范的专业术语,文字表述语句通顺、简明扼要、高度凝练。每条指南研究方向的文字表述原则上为三至五句话。每条指南研究方向只能涉及一个基金科学部,并明确至少一个二级学科代码,注意代码与指南领域的匹配。3.包容性。不应出现明显限制性要素,原则上不体现本省名称。应保证有足够的申请团队,避免出现指向性过强或竞争性不够等问题。4.安全性。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准则,防范科研伦理和科技安全风险,严格执行保密规定。(二)指南建议人要求1.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2.应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项目及以上类型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经历。鼓励45岁以下青年科研人员牵头提出指南。3.“集成项目”指南建议人应具有近10年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及以上类型项目经历。4.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对项目申请人的限项要求,指南建议人在2026年度区域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时须符合“申请和正在承担项目数量合计限为2项”的限项申报要求。5.每条指南须另备选2位具备同等条件的项目申请人。6.每名指南建议人本年度仅可提交1项“重点支持项目”或“集成项目”指南。(三)指导专家要求各单位须安排指导专家,实行全过程跟踪指导。1.原则上具有牵头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类项目或更高层次项目的经历;2.原则上实行“一对一”指导,推荐指南数量总数多于10条的单位,可每个领域组织不少于3位指导专家进行指导;3.指南建议人不能作为同年度指南的指导专家;4.鼓励两院院士,国家杰青,长江学者等国家级高层次人才作为指导专家。(四)推荐单位注意事项1.各单位应认真履行推荐主体责任,按照“谁推荐、谁把关、谁负责”的原则,结合自身优势科研领域,严格按照自然科学基金委往年发布的区域联合基金指南格式,认真组织论证并填写《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指南建议表》(附件1),切实提高指南质量。同时,要综合考虑个人限项等因素,确保最终被采纳的指南都能有效组织申报。2.单位应按照通知有关要求,组织论证专家分领域(不少于5位)对本单位提出的指南逐个把关论证,并由单位对拟推荐指南进行公示。各单位专家论证意见(专家签字原件或由依托单位统一出具并加盖公章)须与纸质材料一并报送。3.指南征集采取“限项推荐”方式进行,各单位推荐指南数量不得超过限项推荐安排(附件3)。4.同一个二级代码每个单位推荐指南不得超过3项。5.提交集成项目指南的单位须在提交指南前,向科技厅报备提交计划、领取集成项目指南建议表。6.鼓励我省依托单位与具有较强研究实力和较好研究条件的省内外科研力量、产学研联合提出指南。五、指南报送要求指南由我省在自然科学基金委注册的依托单位统一推荐,不受理以个人名义报送的指南。1、电子版材料:请各单位将指南建议表(附件1)、单位公函和指南清单(附件2)于2025年3月24日(周一)12点前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2、纸质版材料:包括加盖单位公章的指南建议表、单位公函和指南清单、专家论证意见,于3月28日(周五)12点前提交到科技厅基础研究处204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学道街39号邮 编:610016联系人:成 瑶 鄢 鹍电 话:028-86671925邮 箱:282689612@qq.com 附件:1.2026年度区域联合基金(四川)“重点支持项目”指南建议表2.关于推荐2026年度区域联合基金指南的函3.2026年度区域联合基金指南限项推荐安排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2月24日 附件1: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指南建议表.docx附件2:关于推荐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指南建议的函.docx附件3:2026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区域创新发展联合基金(四川)指南建议限项推荐安排表.docx
2025-02
四川省省级惠企政策事项清单(2025年版)四川省省级惠企政策事项清单(2025年版).pdf
2025-02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算力强基揭榜行动。将面向计算、存储、网络、应用、绿色、安全等六大重点方向,发掘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突破一批标志性技术产品和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对揭榜入围、优胜单位予以支持,推动优秀成果示范应用推广。关于组织开展算力强基揭榜行动的通知工信厅通信函〔2025〕5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以及有关中央企业:为夯实算力网络发展底座,加快创新技术和产品应用,推动算力网络“点、链、网、面”体系化发展,现组织开展算力强基揭榜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揭榜任务内容面向算力网络的计算、存储、网络、应用、绿色、安全等六大重点方向,发掘一批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具备较强创新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突破一批标志性技术产品和方案。计算方面,攻关智能算力管理、算力加速等技术,提高计算性能与效率;存储方面,研发多介质存储设备管理、跨域存储资源池协同等技术,实现海量数据可靠与灵活存储;网络方面,突破算内网络与算间网络等技术,促进算力资源高速互联;应用方面,加强算力与行业深度融合,实现多场景便捷用算;绿色方面,研发新型制冷、碳排放感知优化等技术,推动算力设施节能降碳;安全方面,推动智能监测、运维机器人等技术发展,保障算力中心可靠运行。二、申报和推荐(一)申报单位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强技术创新和产业化应用能力的企事业单位。申报单位根据《算力强基揭榜行动任务榜单》(见附件)选择揭榜任务,并需承诺揭榜后能够在指定期限内完成相应任务,每个单位申报不超过3个项目。有关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以联合体方式申报的,牵头单位为1家,联合参与单位不超过4家。(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以及有关中央企业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有关单位积极申报揭榜,并作为推荐单位,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审核遴选推荐创新能力突出、产业化前景好、行业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报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通信发展司)。三、工作程序和要求(一)申报单位通过申报系统(https://gs.hcp.ac.cn)进行申报,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材料。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15日。(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通信管理局以及有关中央企业作为推荐单位,应于2025年3月31日前登录系统并确认推荐名单(账号密码请通过联系人获取)。推荐单位在每个方向推荐项目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个,所有方向累计推荐项目总量不超过20个。鼓励各推荐单位结合实际情况,对推荐项目单位在政策、资金、资源配套等方面加大扶持力度。(三)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遴选并公布入围揭榜单位名单。入围揭榜单位完成攻关任务后(名单公布之日起不超过2年),工业和信息化部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测评工作,择优确定揭榜优胜单位(每个揭榜方向原则上不超过3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将统筹利用各类资源对揭榜入围、优胜单位予以支持,推动优秀成果示范应用推广。附件:算力强基揭榜行动任务榜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5年2月21日
2025-02
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有关单位:为做好新型研发机构统筹布局工作,精准对接"15+N" 重点产业链和未来产业技术创新需求,推动科技资源优化配置,更好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新型研发机构摸底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摸底调查范围(一)拟培育建设新型研发机构1.拟新建的新型研发机构;2.已登记、但尚未备案为省级新型研发机构的新型研发机构。(二)已备案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包括已备案的62家省级新型研发机构。二、工作要求请认真对照《四川省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管理办法》(川科政〔2023〕2号)和重点产业领域(附件1),组织填报“拟新建新型研发机构情况调查表”(附件2)、“拟培育新型研发机构情况调查表”(附件3)。请有关市(州)科技局组织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附件4)填报“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情况调查表”(附件5)。请于2025年2月28日(星期五)前将相关材料(含电子版和盖有单位公章的扫描件)统一发送至指定邮箱。联系人:雷薪玉;电话:13146695088;邮箱:843660029@qq.com附件:1.重点产业领域 2.拟新建新型研发机构情况调查表 3.拟培育新型研发机构情况调查表 4.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名单 5.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情况调查表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5年2月20日 附件1.docx附件2.docx附件3.docx附件4.docx附件5.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