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1
川经信新兴函〔2026〕20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积极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机遇,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根据《四川省产业新赛道争先竞速行动计划(2024—2027年)》(川经信规划〔2023〕233号),我们组织开展了产业新赛道综合评估,研究制定了“四川省产业新赛道重点领域方向”,现予印发。各市(州)要高度重视,锚定新赛道重点领域方向,结合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科学谋划发展路径,加快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要创新支持举措,扩大数据、场景等新要素供给,一体推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融合,提升新赛道产业竞争力;要聚焦高新区、产业园区等重点区域,加快提升信息、金融、检测等生产性服务支持能力,营造良好产业生态,为工业兴省制造强省贡献新增长点和新动力源。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6年1月16日四川省产业新赛道重点领域方向一、人工智能大模型、人工智能算法与软件:成都、绵阳。人工智能硬件:成都、绵阳、宜宾。人工智能产品:成都、绵阳、自贡、宜宾。“人工智能+”场景:成都、绵阳、宜宾。数据标注:自贡、宜宾。二、绿色氢能氢能装备:成都、德阳、攀枝花、自贡、内江。氢能关键材料及核心零部件:成都、德阳。氢燃料电池系统:成都、德阳。氢燃料汽车及轨道交通产品:成都、德阳。分布式氢能发电设备:成都、德阳。氢氧冷热电多能联供设施:成都、德阳。三、生物技术大输液、血液制品、疫苗、抗体药、细胞与基因治疗、生物技术研发服务、体外诊断:成都。生物制药:泸州。原料药及中间体:广安。四、商业航天及卫星网络卫星制造、运载服务、地面设备、卫星运营及服务:成都、眉山、绵阳。火箭及发动机研制:绵阳、资阳。电磁发射:资阳。航天火工品:泸州。五、智能网联汽车车联网、智能网联整车:成都。智能座舱、自动驾驶:成都、宜宾。车路云一体化应用:宜宾。配套零部件:广安。六、低空经济及无人机固定翼无人机、复合翼无人机、电动垂直起降飞行器:成都、自贡。“空天+”场景应用:成都、眉山。七、先进存算高性能通用/专用计算芯片、高算力主控芯片、存储主控芯片、高速网卡芯片与模组、高性能智算服务器与全闪存存储等:成都。八、超高清视频显示刚性/柔性面板制造、量子点显示、激光显示、电子纸、Mini/Micro-LED、音视频采集、传输、编解码等超高清视频芯片、模组及设备、超高清显示器件、超高清图传设备、AR/VR、超高清视频高精度智能跟踪设备等:成都。九、智能传感器智能驾驶汽车传感器、高端工业传感器、新型物联网传感器:成都、德阳。十、下一代移动通信及智能终端通信模组、射频器件:成都。十一、工业元宇宙数字孪生、数字人、智能交互、数字内容、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数字安全等:成都。十二、脑机接口及人机交互脑信号采集、脑信号编解码算法、脑组织刺激、仿生外控外联设备、情感交互等:成都。十三、信息系统密码及安全密码技术及应用/工业信息安全:成都、眉山、内江、德阳。十四、下一代操作系统及应用智能车载操作系统、边缘操作系统、云操作系统、工业操作系统等:成都。十五、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工业机器人、仿生机器人:成都、绵阳。十六、新型工业母机模锻压机、一体化压铸装备、高端数控机床等:德阳。增材制造:泸州。真空装备:南充。十七、激光装备激光器、激光防务装备、激光显示装备、激光材料及元器件:绵阳。十八、新制式轨道交通新能源列车领域、新能源机车、山地齿轨列车、自主化磁悬浮列车、有轨电车领域、悬挂式单轨列车等:成都、资阳。十九、先进核能装备紧凑小堆主泵、核电主管道、大型核电铸锻件、核控制棒驱动、核电站冷却剂主泵等:德阳。二十、新型储能钒电池储能:乐山、攀枝花、内江。钠电池:达州、自贡。储能材料:眉山。储能系统及相关产业链:宜宾。二十一、固态电池硫化物固态电池、聚合物固态电池、氧化物固态电池、卤化物固态电池、固液混合电池、凝聚态电池、锂电池及电池材料:宜宾、遂宁。二十二、高效太阳能电池隧穿氧化钝化接触电池:宜宾。异质结晶硅电池:眉山。二十三、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烧结钕铁硼磁体材料、粘结钕铁硼磁体材料、钐钴磁体材料:绵阳。二十四、高性能高分子材料高性能碳纤维:成都。生物降解高分子材料:成都、南充。氟化工材料:自贡。高性能高分子复合材料:达州。二十五、核医药核医疗装备制造:绵阳。放射性药物研发:成都。医用同位素生产:乐山。核医药临床转化应用:泸州。
2026-01
川经信环资〔2025〕246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生态环境、商务、市场监管主管部门,各省属企业,人民银行各市(州)分行,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决策部署,提升制造业绿色化发展水平,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我们制定了《四川省构建全周期全流程绿色制造体系行动方案》,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商务厅四川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2025年12月31日四川省构建全周期全流程绿色制造体系行动方案为加快构建全周期全流程绿色制造体系,锻造产业竞争新优势、构建经济增长新引擎,推动我省制造业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特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以绿色低碳赋能重点产业“建圈强链”和优势产业提质倍增为目标,以将清洁能源优势转化为绿色低碳发展优势为着力方向,推动生产制造全周期全流程绿色低碳发展。到2027年,全周期全流程绿色制造体系初步构建成型,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迈入全国前列,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完成新一轮绿色融合技术改造,能耗和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绿色电力消费占比达85%以上,绿色工厂产值占规模以上制造业总产值比重达到30%。到2030年,全周期全流程绿色制造体系基本构建成型,规上工业企业完成全覆盖一轮以上绿色融合技术改造,绿色制造成为新型工业化的普遍形态。二、重点任务(一)推动绿色设计融合贯通。1.健全绿色设计标准体系。依托省工业绿色制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围绕“17+N”重点产业链,聚焦产品设计开发阶段,发布《四川省工业产品绿色设计指南》和重点行业绿色设计标准规范,打造具有四川特色的绿色设计标准体系。2.建设绿色设计平台。鼓励产业链龙头企业牵头整合高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资源,联合建设绿色设计平台,面向行业内企业提供绿色设计方法工具、数据库、咨询等服务。探索建立重点行业绿色设计评价体系,引导重点企业开展绿色设计评价并向社会主动公开评价结果。3.推广绿色设计案例。在重点行业培育3—5家绿色设计标杆企业,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模式。依托四川省工业设计大赛,举办四川省绿色设计大赛路演活动,推广一批“四川绿色设计之星”,发布一批绿色设计系统解决方案。(二)提升绿色产品供给能力。4.扩大绿色产品供给范围。聚焦智能终端、汽车、家居等领域,引导企业通过绿色设计创新开发适应个性消费的产品。加快食品饮料、纺织服装、特色农产品等四川优势产业绿色转型,统筹发展初加工、精深加工和副产品加工利用。高质量发展光伏、风电、锂电池等新能源产业,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船舶,推广绿色基础设施和交通解决方案。5.全面推行绿色产品认证。推动绿色产品标准、认证、标识体系建设,加强产品碳足迹标识认证和背景数据库建设,引导企业对标国际国内标准,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和认证。健全绿色产品采信运用机制,鼓励认证机构将绿色产品获证企业纳入“同线同标同质”优选企业,扩大采信范围。6.拓展绿色产品消费市场。贯彻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产品实施优先采购或者强制采购。鼓励国有企业加大绿色产品采购比重。在工业淘宝等设立“四川绿色产品”专区,举办“绿色产品消费季”,通过发放“以旧换新”消费券等方式,积极倡导绿色低碳消费。(三)加快绿色工艺技术革新。7.推动传统工艺技术变革。采取“揭榜挂帅”等方式,加大高炉氢冶炼、短流程电炉冶炼、水泥窑富氧燃烧、分子炼油及智能化炼化、二氧化碳规模化利用制化学品等颠覆性工艺技术攻关力度,突破传统工艺高耗能、高排放瓶颈,形成一批前瞻性、引领性、标志性成果。8.抢占前沿技术研发布局。深入实施“人工智能+”行动,加强人工智能与生物制造、量子科技、6G等领域技术协同创新,推动人工智能技术与产业深度融合。支持高校与产业链龙头企业联合开展氢能、生物质能、核能和碳捕集利用与封存关键核心技术验证,建设一批综合示范工程项目。9.推广先进适用工艺技术。依托四川数智化绿色化发展促进中心,为企业提供绿色化转型赋能服务。用好“线上科创通+线下科创岛”等服务平台,加速绿色技术成果落地转化和产业化。发布《四川省工业领域绿色低碳技术装备目录》,常态化举办供需对接活动,推广应用一批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四)强化绿色材料规模替代。10.推广使用低碳原料。引导水泥企业通过磷石膏、锂渣、高炉矿渣、钢渣、粉煤灰等非碳酸盐原料制水泥。鼓励钢铁、电解铝、铜冶炼等行业提高废钢铁等再生材料使用比例。鼓励造纸企业因地制宜利用竹类、甘蔗渣和芦苇等非木纤维资源制浆造纸。鼓励开发生物基化学品与材料供应石化原料。鼓励使用酒糟生产饲料、肥料、基酒等产品。11.加快清洁原辅材料替代。聚焦汽车、电子、木质家具、工程机械、钢结构、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每年推动100家以上企业开展原辅材料替代诊断。引导企业持续开发、使用低毒低害和无毒无害原料,减少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含量。按照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要求,禁止、限制纳入重点管控新污染物范畴的化学物质生产销售。12.发展先进绿色材料。围绕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和动力电池、新一代信息技术、航空航天等领域,推动钒钛稀土材料、先进有色材料、化工新材料、新型电子材料、高性能合金材料、纤维复合材料等高端材料研发及产业化,为下游产业提供先进绿色材料支撑。(五)加强绿色低碳能源推广应用。13.持续推动工业电能替代。在钢铁、有色金属行业推广短流程电炉冶炼技术,加快推动建材、石化化工行业电锅炉、电窑炉替代。鼓励风机、水泵、压缩机、机床等设备应用高效节能电机。加快工业绿色微电网建设,推进分布式光伏规模应用,建设数字化能碳管理平台,鼓励发展“光伏+储能”一体化模式。14.促进清洁能源与产业布局适配发展。因地制宜推动“三州一市”清洁能源就地转化利用,探索水、风、光、氢等清洁能源多能互补模式。支持具备条件的地区有序承接发展符合要求的高载能产业,促进清洁能源就近消纳。在具备条件的区域开展“绿电+算力”协同布局试点。持续抓好零碳工业园区试点建设。15.稳妥推进氢能产业化应用。探索推进绿色氢氨醇一体化、高炉富氢冶炼等技术,推动省内氢基竖炉直接还原全钒钛磁铁矿、富氢高炉冶炼、水泥氢焙烧等一批中试熟化项目建设。围绕高原地区电、热、氧等需求,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推进可再生能源与氢能耦合发展,实现水风光就地制氢制氧、供热发电。进一步扩大氢能在交通领域商业化应用,推动“成渝氢走廊”提质扩容。16.加强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管理。建立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全面转型新机制,加快构建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体系,严格控制化石能源消费,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规范节能报告编制行为,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开展节能监察,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六)加速绿色装备更新改造。17.开发关键核心装备。深入实施重大环保技术装备三年提升行动,聚焦高效节能治污、固废资源化利用、环境监测仪器仪表等重点领域,支持大型成套装备制造企业集中突破高效清洁燃煤锅炉、稀土永磁电机、工业废水废气高效处理等关键装备,提升本地装备配套率和“四川造”成套产品市场占有率。18.推动关键设备改造升级。推动老旧工业装备、超时服役工业母机机床等落后低效设备和落后产能退出,加快生产、用能、物流仓储等领域低效设备更新升级。落实首台套等支持政策,以首台套创新转化、示范应用为突破口,推动装备绿色化水平整体提升。19.发展壮大环保装备产业。加快推进成都金堂、自贡高新区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基地建设,在环保装备领域建设1—2个省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10家以上符合环保装备制造业规范条件企业,引导行业规范发展。持续开展川渝节能环保人才技能大赛,加快培养环保装备工程师和技能工匠。(七)促进工业固废高值高效利用。20.拓展传统固废利用途径。制定完善尾矿、磷石膏、锂渣、钢渣等传统固废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技术指南,推动在建材生产、井下充填、生态修复等领域的规模化利用,拓展在生产纤维材料、微晶玻璃、超细化填料、低碳水泥、固废基高性能混凝土、节能型建筑材料等领域的高值化利用途径。21.加强新型固废综合利用。统筹推进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电池与电动自行车锂电池回收利用,依托回收利用区域中心,构建规范高效的回收利用体系。开展废旧光伏组件高效分离、金属回收提纯等技术攻关,推广退役光伏组件高效拆解、清洁再生利用技术及成套装备。推进风电发电机、轴承、齿轮箱等部件综合利用,开展风机叶片高效低成本拆解利用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应用。22.培育发展再制造产业。鼓励再制造企业与原品生产企业建立合作关系,获得原品生产企业技术支持,推动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发展。推广应用无损检测、增材制造、柔性加工等技术工艺,提升再制造加工水平。开展再制造产品质量认定,建立重点再制造产品旧件溯源、产品查询及质量信息反馈机制。三、实施路径(一)加强绿色低碳关键技术创新攻关。聚焦工业产品绿色设计、资源节约循环利用、低碳与零碳工业流程再造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双向揭榜挂帅”项目,在关键领域打造制造业创新中心。围绕氢冶金、近零碳排电炉、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核心技术,支持省内高校与行业龙头企业共建协同创新中试平台,促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和本地转化,推动关键技术装备从实验室走向产业化应用。围绕绿色低碳工艺优化大模型解决方案、绿色设计数字化解决方案、数字化能碳管理解决方案等重点方向,打造一批数字化绿色化协同应用场景,促进数字化绿色化深度融合。(二)实施大规模绿色融合技术改造。聚焦“17+N”重点产业链,发挥链主企业带动作用,协同上下游企业组织实施产业链整体绿色低碳技术改造,提升重点产业链整体发展能级。支持工业园区开展布局集聚化、结构绿色化、链接生态化整体改造升级,有序组织园区内企业实施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全覆盖绿色诊断,挖掘实施一批数字化、绿色化、融合化技术改造项目,建立绿色低碳技术改造项目库,力争每年实施1000个以上绿色融合技术改造项目。(三)培育壮大绿色低碳产业新业态。深化全周期全流程“绿色制造+数字化”协同转型,探索推广“人工智能+绿色低碳”新模式,推动数字孪生、虚拟工厂等工具与工业生产制造场景深度融合。深入推行“绿色制造+绿色服务”,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面向上下游推广产品绿色设计、绿色供应链管理等经验,推动提供“产品”向提供“产品+服务”模式转型。聚焦全社会各领域绿色低碳消费新需求,加大绿色产品供给,健全完善具有四川特色的绿色产品标准、标识、认证体系,促进“绿色制造+绿色消费”深度融合。(四)提升绿色制造载体质效。实施绿色工厂、绿色工业园区提质扩面计划,全覆盖诊断提升存量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到2027年,建设1000家绿色工厂、150家绿色工业园区。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和园区因地制宜打造零碳工厂和零碳工业园区,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聚焦锂电池、新能源汽车、光伏组件等出口重点领域,支持产业链龙头企业实施绿色低碳供应链提升行动,探索供应链碳足迹管理模式,鼓励上下游企业间开放共享碳排放数据,推动“四川造”产品出川出海。(五)健全绿色制造标准体系。依托四川省工业领域绿色制造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聚焦能效水效、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制造、碳排放核算等重点领域,制定绿色制造标准规划,鼓励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科研机构等多方参与绿色制造标准制订,每年推动制修订10项以上先进标准。加强标准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更新,定期面向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贯标培训,打造一批标准化应用典型标杆。加强绿色低碳先进标准国际国内合作,推动先进标准向行业标准、国家标准转化,加强与国外相关领域标准衔接和互认互信。(六)完善绿色制造服务体系。加快培育绿色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遴选发布100家以上具备方案咨询、研发设计、集成应用、运营管理、公共服务等综合能力的服务机构,为企业、园区提供“一站式”绿色低碳改造升级服务。组建省级绿色制造专家服务团,常态化开展“绿色诊断入园入企”专题活动,实施送政策、送技术、送标准公益服务。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增设新型储能、氢能、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绿色制造等绿色低碳领域急需紧缺专业,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联合开展人才“订单式”培养,服务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七)塑造绿色制造文化和价值理念。将绿色制造理念纳入企业和企业经营者培训体系,引导企业将绿色低碳发展要求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和职工生产生活,定期公布ESG、可持续发展等绿色发展报告,主动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履行社会责任。结合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全国低碳日、全国节能宣传周等主题活动,广泛宣传“绿色制造、责任制造、价值制造”理念,选树推广绿色制造先进典型,形成政府引导、企业主体、公众参与的文化生态。四、保障措施(一)健全动态评估机制。将绿色制造成效纳入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评价体系,探索建立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评价指数,制定重点区域、重点行业绿色评价指标和评估方法,定期对核心指标进行监测分析,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因业施策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二)加大财政支持力度。统筹大规模设备更新、智改数转等现有支持政策,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绿色制造产业项目。落实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新能源等税费优惠政策。实施碳市场能力提升行动,提高碳排放数据质量管理和碳排放配额清缴履约能力。优化财政金融互动政策,引导撬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三)强化绿色金融支持。落实《绿色金融支持项目目录》,引导和激励金融机构和企业参与绿色金融活动。用好现有省级现代化产业发展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及“天府系列产业贷”,通过“政银担”风险共担,贷款贴息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绿色低碳改造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四)大力拓展区域合作。探索绿色低碳领域区域利益共享机制,促进区域协同发展。持续拓展国际国内合作,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在清洁能源、绿色装备、绿色产业、绿色技术等方面的交流。组织实施中欧、中英绿色可持续发展碳中和创新重大项目。
2026-01
国发〔2025〕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现将《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 2025年12月27日 (本文有删减)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行动计划为加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制定本行动计划。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坚持系统推进和重点攻坚,加快补齐短板弱项,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地区、重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严格实施闭环管理,构建源头减量、过程管控、末端利用和全链条无害化管理的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体系,优先治理与群众生活、安全生产密切相关的固体废物,加快完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坚决遏制固体废物增长势头。到2030年,重点领域固体废物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固体废物历史堆存量得到有效管控,非法倾倒处置高发态势得到遏制,大宗固体废弃物年综合利用量达到45亿吨,主要再生资源年循环利用量达到5.1亿吨,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二、推动源头管控和减量(一)加强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严格落实产业、环保、节能等政策,依法依规淘汰落后产能。强化工业园区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大力推行绿色设计,支持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和装备,强化工业生产精细化管控,降低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推动重有色金属矿采选一体化建设,促进尾矿就近充填回填,原则上不再批准建设无自建矿山、无配套尾矿利用处置设施的选矿项目。推动重点行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与综合消纳量逐步实现动态平衡。(二)实施城镇固体废物源头管控。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处理。稳步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施工、全装修或标准化装修交付,强化建筑工地固体废物源头管控。将建筑垃圾减量、运输、利用、处置所需费用列入工程造价,在工程招标和施工设计中明确减量要求和措施。探索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固体废物排放限额管理。鼓励就地就近处理园林垃圾。压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塑料制品规范使用和减量要求。加快推进快递包装绿色转型,加强商品过度包装治理。(三)减少农林固体废物产生。加强地膜科学使用和管理,严禁非标地膜入市下田。强化农业投入品包装管理,减少包装废弃物产生。推广循环型农业生产模式。三、规范收集转运和贮存(四)加强工业固体废物规范化管理。完善工业固体废物管理台账制度,强化全链条跟踪管控。推行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防范混堆混排。禁止向生活垃圾收集设施中投放工业固体废物。严格执行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制度。规范各类企业危险废物收集管理。(五)规范城镇固体废物回收转运体系。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水平。深化生活垃圾分类网点与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发展“互联网+回收”模式。加强建筑工地、临时贮存场所信息化监管,加强运输车辆动态监管,严防沿途遗撒和乱倒乱卸建筑垃圾,防止城市建筑垃圾向农村转移。因地制宜配置园林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和运输设备。(六)提高农林固体废物收集转运能力。因地制宜建设畜禽粪污收集处理设施。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培育专业化第三方服务主体。加强废旧农用物资和报废农机回收处置。积极发挥供销合作系统回收网络作用。建设农资经营点和农村垃圾回收站结合的回收体系,推广押金制、回收奖励制等模式。四、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七)加强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提升冶炼渣、尾矿、共伴生矿、赤泥、建筑垃圾综合利用能力,加强有价组分高效提取及整体利用,因地制宜推动煤矸石多元化利用。拓宽秸秆综合利用途径,提高秸秆还田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八)提升再生资源循环利用水平。强化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开展“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升级行动。深入实施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引导电器电子产品、汽车、动力电池等生产企业参与回收利用。完善旧货交易管理制度。鼓励“互联网+二手”模式发展。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在确保固体废物零进口的前提下,有序推进海外优质再生资源进口利用。(九)加强再生材料应用推广。建立完善再生材料标准和认证制度。研究实施再生材料和产品碳足迹认证。引导生产企业提高再生材料应用比例。推动将再生材料应用情况纳入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范围。将更多符合条件的再生材料和产品纳入政府绿色采购范围。探索再生材料应用情况信息化追溯。五、增加无害化治理能力(十)提升全过程无害化水平。加强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无害化预处理,降低贮存填埋量和环境污染风险。因地制宜确定生活垃圾处理方式,合理布局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鼓励在确保安全稳定运行前提下,协同处置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和工业固体废物。新建生活垃圾焚烧项目应同步落实飞灰处理途径,逐步减少飞灰填埋量。优化污泥处理处置结构,压减填埋规模。(十一)稳妥有序探索规模化消纳利用渠道。在符合环境质量标准、污染风险管控要求和安全生产要求前提下,探索通过井下充填、矿坑回填、生态修复等方式规模化消纳利用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建立统一规范的管理制度,加强部门协同,严格履行相关审批和决策程序,坚决防范以规模化消纳利用名义非法倾倒。六、实施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十二)开展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专项整治。深入开展重点区域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排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逐一限时整改。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单位和个人,斩断黑色利益链条。(十三)开展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专项整治。系统摸排生活垃圾填埋场环境污染隐患,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加快制定整治技术要求,“一场一策”开展专项整治。2024年底前停用的填埋场,除有后续使用计划的外,原则上到2027年全部完成封场治理。(十四)深入推进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加快建筑垃圾利用和处置设施规划建设。深入排查建筑垃圾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各环节违法违规问题。加强跨部门常态化联合执法和惩戒,畅通信息共享、案件移送等渠道,依法从严从重从速查处一批典型案件。(十五)开展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专项整治。摸清全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环境管理情况。开展环境风险调查评估,“一场(矿)一策”深入推进涉重金属矿山、尾矿库、堆(渣)场、危险废物填埋场等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到2030年,完成全国60%以上的历史遗留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治理,全面完成赤泥库、尾矿库环境风险隐患整治。(十六)深入推进磷石膏综合治理。“一库一策”推进磷石膏库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加强磷石膏贮存、运输、利用等环节环境管理,严格执行磷石膏利用和无害化贮存污染控制技术规范,依法严肃查处磷石膏相关环境违法行为。到2027年,云南、湖北、贵州、四川、安徽、重庆等地区完成存量磷石膏库整治。七、严格全过程监管和执法督察(十七)提升信息化监管能力。加强固体废物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监管,依法强化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固体废物填埋、危险废物焚烧和工业窑炉协同处置、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自动监测,推进危险废物全过程实时动态监控。推动企业开展数智监控设备升级改造。(十八)强化环境执法督察。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加强从生产到处置各环节全链条监管。严厉打击固体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强化对私设暗管偷排等主观恶意明显、环境危害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惩治。生态环境部门对造成严重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的案件实行挂牌督办。持续开展重点区域“清废行动”。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联合监管执法机制,加大对跨省非法倾倒固体废物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将违法违规处置固体废物等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纳入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八、完善法规标准和技术体系(十九)健全法律法规制度体系。推动生态环境法典编纂和循环经济促进法修订。推动排污单位依法披露工业固体废物环境信息,并将其纳入环境信用评价。修订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建筑垃圾等方面法规规章。加快出台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综合利用管理办法。完善大宗固体废弃物和再生资源等统计调查制度,健全循环经济统计体系和评价制度。(二十)发挥标准牵引作用。修订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加大落后工艺装备限制和淘汰力度。分类制修订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完善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技术和产品质量标准,明确再生原料和固体废物判定条件。积极参与固体废物治理国际标准制修订,加强标准和认证体系国际衔接。(二十一)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加强固体废物循环利用及重金属污染治理关键技术研发,开展资源循环利用重大技术装备攻关。制定生态环境技术指导目录。修订矿产资源、工业资源等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设备目录。九、加强政策保障(二十二)强化用地保障。科学规划固体废物回填矿山采坑项目。将生活垃圾分类收集、中转贮存等项目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保障范围。各地加强资源循环利用项目用地保障,安排不少于1%的产业用地用于支持资源循环利用设施建设。(二十三)强化投资财税金融政策支持。用好各级各类资金,支持符合条件的固体废物综合治理、资源循环利用项目建设,尽快补齐固体废物无害化贮存、转运、处置等设施设备短板。大力发展绿色金融,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完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税的政策执行口径,引导经营主体加强循环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推广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做法。建立科学合理的价格机制,引导有关企业加大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技术研发投入,形成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发挥市场力量促进循环经济发展。(二十四)完善收费制度。实行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合理制定和调整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支持地方完善收费模式,结合垃圾分类情况,探索差别化生活垃圾处理费制度。推进非居民厨余垃圾处理计量收费。十、强化实施保障(二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地方各级政府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完善工作制度,细化目标任务,确保落地见效。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加强统筹协调,推动本行动计划各项任务落实并及时评估进展成效。生态环境部加强统一监督管理,加快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推动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重点任务,形成工作合力。厘清政府和企业的责任边界,坚持“谁污染、谁治理”,压实固体废物污染主体的防治责任。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二十六)深化宣传引导和国际合作。将循环经济知识和“无废”理念纳入有关教育培训体系。结合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六五环境日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推广先进经验做法,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深化多双边国际合作,强化国际公约履约工作,推动形成更多务实成果。
2026-01
川经信技创〔2026〕2号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业软件”等7个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业软件”等7个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以下简称“重点专项”),必须紧扣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工业软件”等7个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51217/5797.html)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三)经济和信息化厅负责组织重点专项的申报推荐工作。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1月4日8:00至2026年2月5日16:00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6年2月2日18:00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发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受理邮箱:scjxtjscxc@163.com。(四)为更好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接,请按需选择推荐申报渠道。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推荐申报。(五)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二、专项受理处室(一)“工业软件”“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新兴软件与生态系统方向)”重点专项由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处受理,业务咨询电话:028-83207905。(二)“智能机器人”“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重点专项由装备产业一处受理,业务咨询电话:028-86266107。(三)“新能源汽车”重点专项由汽车与轨道交通装备处受理,业务咨询电话:028-86265861。(四)“基础科研条件与重大科学仪器设备研发”重点专项由技术创新处受理,业务咨询电话:028-86265751。(五)“信息光子技术”重点专项由电子信息处受理,业务咨询电话:028-86246043。(六)“先进计算与新兴软件(领域专用软硬件协同计算系统方向)”重点专项由智能化发展处、信息安全与网络发展处受理,业务咨询电话:028-81711615,028-86269100。(七)技术创新处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6年1月6日附件列表>>附件: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doc
2026-01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为落实《四川省加快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行动计划(2024—2027年)》,进一步发挥供应商对制造业“智改数转”的服务支撑能力,按照《关于做好四川省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供应商常态化征集工作的通知》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地方审核推荐、形式审查、征求意见、专家论证等程序,确定26家单位为第四批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供应商,现将名单予以公布。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强对所在地供应商的指导、监督和服务,强化“智改数转”供需对接服务,加速产业转型升级。入选供应商应聚焦企业转型难点和行业个性化发展需求,加强数字技术服务,及时做好动态复核,助力更多企业科学实施数字化改造。 附件:四川省第四批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供应商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2025年12月31日附件列表>>附件:四川省第四批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供应商名单.doc
2025-12
根据《关于开展新型工业化人工智能应用能力中心揭榜挂帅申报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5〕391号)文件要求,经相关程序,拟确定华菁振兴(四川)智能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为项目揭榜单位,揭榜领域为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任何单位和个人若对此次核查结果持有异议,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具体列举异议理由和相关事实证据。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需注明工作单位、职务、联系地址及电话等,并签署姓名;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需写明联系人及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凡匿名、冒名或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公示时间:2025年12月23日—12月29日联系地址: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邮编:610015)联系电话:028-81711615(经济和信息化厅智能化发展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年12月22日
2025-12
为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全国科技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科技创新政策研究,强化决策支撑能力和水平,现向社会公开征集课题研究单位。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题目及要点 1.增强科技政策体系完整性、有效性、协同性的机制与路径研究(拟支持两家单位并行研究,每家单位研究经费10万元) 研究要点:从政策目标、政策内容、政策层级、政策制定和执行主体、政策过程等多个层面或维度,对增强科技政策完整性有效性协同性的基本理论进行详细阐述。全面回顾和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为增强科技政策的完整性有效性协同性所做的有益探索,对科技政策的实施成效和影响进行评析,剖析当前科技政策实践中的现实问题和制约因素(除国家层面政策分析外,选取1-2个省级行政区域进行案例分析)。聚焦科技强国建设要求,研究提出新时期科技政策体系框架、内容、建设思路和主要措施,以及加强科技政策完整性有效性协同性的工作机制和关键路径。 成果形式:提交增强科技政策体系完整性、有效性、协同性的机制与路径研究报告(含摘要、地方案例及相关政策数据等)。 2.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研究(拟支持两家单位并行研究,每家单位研究经费10万元) 研究要点: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深入研究制约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围绕强化规划衔接、政策协同、资源统筹、评价联动,加强科教协同育人,完善科技创新、产业发展和国家战略需求牵引的学科设置调整机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强化产学研融合用人,依托重大任务、重大平台造就更多高层次人才,畅通高校、科研院所、企业人才交流通道;深化体制机制一体改革,强化教育科技人才评价联动,健全人才激励机制等方面,研究提出一体发展的思路目标、政策举措建议。 成果形式:提交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发展研究报告。 3.未来产业科技创新特征与政策优化研究(研究经费10万元) 研究要点:聚焦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脑机接口、具身智能、第六代移动通信等未来产业,分析共性科技创新规律、产业发展现状和个性特征,研究梳理不同产业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应用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政策障碍,趋势、产业组织模式,总结我国相关领域发展现状和问题,提出精准支持未来产业科技创新政策优化建议。 成果形式:提交未来产业科技创新特征与政策优化研究报告(含摘要、案例以及相关科技、产业和政策数据)。 4.与科技强国相适应的国家创新体系研究(研究经费10万元) 研究要点:聚焦2035年建成科技强国目标,对照科技强国的主要特征,研究与科技强国相适应的国家创新体系概念,梳理我国体系发展历史脉络,分析国家创新体系架构的基本构成、动态功能及其发展变化,总结主要创新型国家创新体系现状与趋势,对照新形势新使命分析我国进一步健全国家创新体系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明确建设目标、实施路径和主要任务,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提供体系化能力支撑。 成果形式:提交与科技强国相适应的国家创新体系研究报告。 5.人工智能驱动科研范式变革背景下科技治理模式研究(研究经费10万元) 研究要点:前瞻性分析人工智能驱动的科研范式变革对科技创新组织模式、资源配置、人才培养、决策咨询等的影响,分析主要创新型国家适应人工智能的科技治理方式新变化,研判未来与之相适应的科研组织和管理模式演变方向与趋势,推动构建与“人工智能驱动的科学研究”相适应的科技治理体系。 成果形式:提交人工智能驱动科研范式变革背景下科技治理模式研究报告。 6.区域科技创新空间格局发展态势研究(研究经费10万元) 研究要点: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建设富有活力的创新城市,跟踪分析我国区域科技创新发展的空间态势,如创新型城市群、科创走廊、科技创新带等,凝练各地方科技创新空间格局与特色亮点,分析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和政策举措。 成果形式:提交区域科技创新空间格局发展态势研究报告。 7.跨地域协同创新问题研究(研究经费10万元) 研究要点: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完善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机制的部署要求,以东北三省一区等为例,研究推进跨行政区域协同创新的工作机制、支持政策、工作举措以及进展成效,汇总形成好的工作经验和典型案例,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深层原因,对进一步推进跨区域协同创新提出针对性对策建议。 成果形式:提交跨地域协同创新问题研究报告。 二、申报要求 (一)课题申报单位必须具有完成课题所必备的基本条件,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不接受以个人名义申报。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具有与课题相关的研究精力,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 (二)课题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科技政策研究课题项目申报书》(附后)。申报书一式三份并加盖牵头申报人所在单位公章(另附电子版光盘),通过中国邮政EMS邮寄至中国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玉渊潭南路8号,戴海涛,邮编100038)。 (三)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2月24日前(以寄出邮戳日期为准)。 (四)课题研究成果的知识产权归科技部所有,课题承担单位及参加人员如需公开发表与课题研究相关研究成果,必须事先书面征得科技部相关司局同意。 三、其他事项 (一)课题执行时限为签订合同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 (二)课题承担单位应按规范开题、结题验收,并按合同约定期限提交课题最终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报告全本、研究报告简写本、研究专报等,5份正式报告、报告简本及研究专报,1份电子文档)。 (三)课题研究应坚持问题导向和应用导向,立足支撑国家创新体系、科技体制改革与政策法规决策工作,避免纯理论研究。 (四)课题执行期间,课题组成员需遵守相关承诺,履行约定义务,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未经科技部相关司局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与课题研究相关信息。 (五)入选委托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给予相应经费资助。课题验收时,承担单位应提供课题任务执行财务决算表。 联系方式:010-58884541,58884266。 附件:科技政策研究课题申报书
2025-12
为深入落实《四川省打造“5G+工业互联网”512工程升级版实施方案(2025-2027年)》,推进5G技术在全省工业领域深度融合应用,促进企业智改数转,根据四川省通信管理局、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省级5G工厂名录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川通局联〔2025〕8号),经企业自主申报、市(州)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查等,形成《2025年四川省5G工厂名录》(见附件),共包括25个行业、54个项目,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2日至2025年12月18日联系电话:四川通信管理局 王岚 028-87012553 经济和信息化厅 贾磊 028-86264175邮箱:1933490995@qq.com附件:2025年四川省5G工厂名录四川省通信管理局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年12月11日2025年四川省5G工厂名录.doc
2025-12
(2025年第63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市(州)经济和信息化部门审核、实地抽查和公示,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复核和审议,现将四川省第十二批(2025年第3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予以公告,有效期至2028年11月。附件:四川省第十二批(2025年第3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年12月3日附件:四川省第十二批(2025年第3批)创新型中小企业名单.docx
2025-12
川经信技创函〔2025〕540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为发挥制造业创新中心在科技创新产出与行业应用发展中的牵引作用,统筹推进传统产业升级、新兴产业壮大、未来产业布局,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我厅制定了《四川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重点领域(2025版)》,现予印发。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根据领域清单,加强对省级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工作的支持,将创新资源进一步向建设重点领域集聚,形成省市区协同工作机制,稳步有序、高标准统筹推进制造业创新中心培育建设工作。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5年11月28日附件列表>>关于印发《四川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重点领域(2025版)》的通知附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