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
根据2026年产业重点领域重要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攻关项目遴选工作相关要求,现将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及证明材料,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公示时间:2026年9月23日—2026年9月27日联系方式:1.技术创新处 联系电话:028-862657302.机关纪委 监督电话:028-86262834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 邮编:610015附件:2026年产业重点领域重要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攻关拟支持项目清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6年9月23日2026年产业重点领域重要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揭榜攻关拟支持项目清单.xlsx
2026-09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发〔2026〕12号)和《落实省政府〈关于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的若干政策措施〉工业领域有关政策的工作细则》(川经信财资〔2026〕67号),现将组织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应用推广政策兑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政策内容对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期间,企业生产的机器人、生物制造、核医疗装备、量子科技、脑机接口等新兴产业未来产业领域标志性产品,比上年同期新增销售收入500万元以上的,省级财政按该类产品同比销售收入增量的10%给予奖补,单个企业最高不超过500万元。二、产品类别(一)机器人:工业机器人、服务机器人、特种机器人、具身智能机器人整机。(二)生物制造:生物反应器、酶制剂、抗体偶联药物(ADC)、抗体与重组蛋白、疫苗、多肽、生物合成原料、食品及添加剂(生物合成)、生物基材料、生物农药等产品。(三)核医疗装备:回旋加速器、PECT、SPECT等产品。(四)量子科技:量子计算产品,基于量子技术的通信类产品,抗量子计算密码产品,基于量子技术的测量、传感、探测等产品。(五)脑机接口:感知评估类产品、情绪检测类产品、控制交互类产品、安全识别类产品、神经调控类产品、感知重建类产品。三、基本条件相关企业须在川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3年无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无偷逃税等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一)企业在2025年二、三季度期间实际产生过相关标志性产品销售收入(含服务收入)。(二)企业2026年二、三季度相关标志性产品销售收入增长超过往年同期500万元以上。(三)申报产品为企业自有技术、自主生产的主营产品,不存在贴牌生产、委托代工(生产)、外购转售等情形。(四)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能够完整、真实提供2025年、2026年对应周期产品销售台账、增值税发票、财务报表、专项审计报告等佐证材料,销售收入可核验、可追溯。四、有关要求(一)请符合条件的企业自行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s://jxt.sc.gov.cn)—益企服务超市栏目—“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选择“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志性产业应用推广项目”申报栏提交相关资料,于10月16日24:00前完成线上申报。申报企业须将申报书及相关材料扫描件按顺序编列目录并加盖公章,提交属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做好工作动员,认真做好对企宣传和政策解读,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应知尽知、应享尽享”,于10月21日前完成对企业申报内容真实性、要件完整性的初审。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收集汇总电子申报书及相关表格、纸质申报书等资料。(三)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于10月22日18:00前将推荐文件及相关申报资料(一式一份)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联系电话:企业服务热线:96999新兴产业处:028-86982295装备产业一处(机器人方向):028-86138053信息安全与网络发展处(脑机接口、量子科技方向):028-86269100医药产业处(生物制造、核医疗装备方向):028-86266037平台技术服务电话:028-86264187申报工作监督举报电话:经济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纪委 028-64664281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举报电话:省纪委监委驻经济和信息化厅纪检监察组 028-86266305附件:1.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应用推广项目申报汇总表 2.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应用推广项目申报书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2026年9月21日关于组织开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标志性产品应用推广政策兑现工作的通知附件.doc
2026-09
根据《四川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管理办法》(川经信规〔2025〕2号)、《四川省制造业创新中心建设重点领域(2024版)》(川经信技创函〔2024〕304号)等要求,我厅启动了核医疗药物及装备领域的省制造业创新中心揭榜攻关工作。经相关程序,拟同意四川玖谊源粒子科技有限公司牵头揭榜攻关,揭榜方向为核医疗药物及装备领域。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有异议,或牵头单位与参加单位近期发生过重大安全、环保质量和诚信等问题,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反馈至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及证明材料,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公示时间:2026年9月17日—2026年9月22日联系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联系电话:技术创新处 028-86265751 机关纪委 028-64664281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邮编:610015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6年9月17日
2026-0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厅(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工业母机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5号)要求,为做好2026年度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所称清单是指财税〔2023〕25号文中提及的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工业母机主机、关键功能部件、数控系统企业清单。二、申请列入清单的企业(含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应于2026年9月15日前在信息填报系统(www.gymjtax.com)中提交申请,并生成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电子版、纸质版)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地方工信部门)。已列入2025年清单的企业,拟继续申请进入2026年清单的,须重新提交《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提交证明材料清单》(附件1)中第2、3、6、8、9项。三、地方工信部门根据企业条件(见财税〔2023〕25号文第一条、第二条及附件《先进工业母机产品基本标准》),对企业申报信息进行初核推荐后,于9月24日前将初核通过名单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四、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第三方机构,根据企业申报信息开展资格复核。根据复核意见,综合考虑工业母机产业链重点领域企业情况及有无附件所列涉税违规违法行为,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税务总局进行联审并确认最终清单。五、企业可于10月31日后,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是否被列入清单。清单印发后,企业可在当期一并计提前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列入2026年清单的企业,于2026年1月1日起享受政策;已列入2025年清单但未列入2026年清单的企业,于2026年10月31日停止享受政策。六、清单有效期内,如企业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以及主营业务重大变化等情况,应于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45日内向地方工信部门报告,地方工信部门于企业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60日内,将核实后的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附件2)和相关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发生变更情形后是否继续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企业超过本条前述时间报送变更情况说明的,地方工信部门不予受理,该企业自变更登记之日起停止享受2026年度相关政策。七、地方工信部门会同财政、税务部门按职责分工对清单内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存在以虚假信息申请列入清单,应及时联合核查,并联合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复核。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复核,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通知相关地区工信、财政、税务部门,取消其享受政策资格,依法追缴相关税款和滞纳金,并在三年之内不得申请享受本优惠政策。八、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应签署承诺书,承诺如申报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九、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等情况,适时对符合政策的企业条件进行调整。附件:1.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提交证明材料清单 2.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6年9月7日(联系人及电话:高鹏飞 010-68205197)
2026-09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发布了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根据指南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 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以下简称“重点研发”),必须紧扣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2.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60828/5864.html)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三)科技厅负责组织重点专项的申报推荐工作。各申报单位于2026年9月3日8:00至2026年10月8日16:00,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6年10月8日18:00前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以下简称预申报书简表)。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预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本通知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如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请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与受理处室联系。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推荐申报。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二、重大专项受理处室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战略性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26 年度联合研发与示范项目由科技厅合作处受理。三、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联系人:王蔡君,何颖电 话:028—86631802,17828053146邮 箱:sckjtghc@163.com技术咨询电话:中继线 010—58882999 附件: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6年 8月 31日 附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doc
2026-09
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实施“双向揭榜挂帅”推动成都科创生态岛“四链”融合先行先试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应用,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现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2026年第二批“成果找市场”揭榜挂帅项目需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一)产业领域。重点围绕人工智能(含集成电路、机器人、算力、数据)、低空经济(含无人机)、航空航天、新能源(含光伏、风电、氢能)、医药健康(含核医疗)、农产品精深加工、新型显示、高端能源装备、软件和信息服务、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含储能)、通信及量子科技、先进材料等重点产业链及细分领域。(二)征集成果。重点征集近5年内形成的拟转化和产业化的科技成果,其中国省(部)级重点研发计划成果、国省级创新平台研发成果、先进技术成果、先进通用型中试技术(平台)等优先。涉密成果需确保脱密脱敏处理,符合相关规定,且具备转化落地条件。二、条件要求(一)征集科技成果应满足以下条件。1.符合上述重点产业创新发展需求和方向,具有显著市场价值和规模化生产、推广应用潜力;2.成果成熟度较高,已具备转化应用和产业化实施条件,市场应用场景、目标用户明确;3.相关技术具有先进性,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等淘汰落后行业领域;4.已享受“成果找市场”揭榜挂帅政策支持(签订项目协议)的成果不得再申报。(二)成果转化需求单位有关要求。1.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2.拥有拟转化科技成果的自主知识产权,拟在西部(成都)科学城(四川天府新区、成都高新区)、中国(绵阳)科技城落地转化;3.研发团队愿意参与科技成果转化,为成果落地、产业化提供持续技术支撑和服务;4.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未被列入四川省科技厅科技计划违规记录和科研严重失信记录,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三、支持方式(一)科技厅将会同有关方面组织投资机构、技术经理人、技术专家等对项目需求进行论证,重点遴选出产业带动力强、行业应用面广、技术创新性好的高价值科技成果,按照“成熟一批、发布一批”的原则向社会张榜发布,公开征集揭榜方案,推动成果落地转化和产业化。(二)项目资金以后续揭榜企业投入为主,财政科技资金按照“总额核定、分期拨付”的原则,对揭榜项目给予不超过项目合同总金额的40%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三)支持财政资金开展“先投后股”改革,具体实施细则在后续“项目立状协议”中予以明确。四、填报流程及要求(一)请各有关单位及个人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成果输出单位和成果负责人需完整、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已注册过的单位和个人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并补充完善相关信息,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需求填报。(二)成果输出单位以项目负责人账号登录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后,在线如实、准确填报《“成果找市场”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征集表》(见系统),并上传相关支撑附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反映成果先进性创新性、技术成熟度、知识产权、关键技术指标相关支撑材料),导出打印申请表,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所有盖章部分及附件材料扫描后在线上传)。(三)网上填报提交时间至2026年9月21日23:00(系统将在9月21日23:00自动关闭,无需报送纸质件),请申报单位按时完成系统推荐,逾期不予受理。(四)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凝练符合要求、可转化落地的科技成果,积极参与“成果找市场”揭榜挂帅,共同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四链”融合先行先试。(五)申报人以及所在单位对材料真实性负责。暂不受理涉密项目需求,所有申报材料需已进行脱密脱敏处理,符合保密规定。五、申报咨询(一)业务咨询。科技厅成果转化与科技金融处:张老师028-61106815 彭老师028-86718002(二)流程咨询。科技厅资源配置处:杨老师 028-86715358(三)技术服务咨询。张 波 028-85481881彭 杰 028-85231642 附件:“成果找市场”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征集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8月31日 附件:“成果找市场”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征集表.docx
2026-08
各市(州)科技局,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服务业大会工作部署,促进创新场景培育开放和提质升级,加快新技术新产品示范应用,现就征集2027年科技领域重大场景示范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项目需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重点重点围绕科技领域重大创新应用场景承接新技术新产品落地示范应用征集项目需求。相关项目通过开展新技术新产品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实现场景培育开放能级进一步提升、运营发展质效进一步优化。重点围绕以下三个方面报送项目。(一)科技属性突出。项目推动应用的技术产品创新度高、技术理念新颖,能有效补齐场景技术短板,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赋能民生服务、行业管理、社会治理数智化、高端化升级,符合高质量发展要求。(二)应用规模较大。场景承载能力强、辐射范围广,可支撑新技术新产品规模化应用,带动实现营收、利税增长,有效放大科技赋能重点产业升级、民生服务优化、行业管理提质、社会治理增效的综合效能。(三)引领示范显著。具备可复制、可推广、可迭代的成熟通用场景应用模式,壮大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及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一批高层次科技人才或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人才,引领推动相关重点领域系统性优化升级。二、领域方向(一)科技创新支撑重点产业升级。重点推进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技术、制造业、现代农业等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创新场景的培育和开放,促进人工智能驱动科学研究(AI4S)、行业大模型、量子计算、生物医药、柔性生产线、设计育种等新技术、新产品规模化商业化应用。(不含在人工智能产业链已支持的有关项目)(二)科技创新支撑民生服务优化。重点推进医疗卫生、养老助残托育、文化和科技融合等民生领域创新场景的培育和开放,促进脑机接口、医疗机器人、智慧旅游、数字演艺等新技术、新产品规模化商业化应用。(三)科技创新支撑行业管理提质。重点推进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矿山安全、施工安全等行业领域创新场景的培育和开放,促进无人救援、矿山生产条件实时感知、施工动态数字孪生模型等新技术、新产品规模化商业化应用。(四)科技创新支撑社会治理增效。重点推进政务服务、智慧城市、乡村建设等社会治理创新场景的培育和开放,促进智慧政务、智慧社区、城市智能中枢、数字乡村等新技术、新产品规模化商业化应用。三、有关要求(一)项目需求牵头单位要求。原则上应是在相关场景示范应用新技术新产品、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在四川境内的科技型企业或事业单位,具备良好场景开放基础和产业化条件。鼓励企业牵头产学研联合申报。1.企业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具备培育、开放应用场景以及推广新技术新产品的科研能力和商业化能力,有稳定的研发转化和场景建设投入。企业2025年度营业收入应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或2026年度1-6月营业收入应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或2023—2026年度已有两轮及以上股权融资成功案例,融资到账金额总额不低于1亿元。2.有关事业单位应具有一定的资金筹措能力(可与企业产学研合作),具备一定的应用场景培育和开放能力,能够较好支撑相关新技术新产品在应用场景中开展技术迭代、示范推广和产业化,并提供相应科研和商业配套资源。(二)项目负责人要求。应为牵头单位人员,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或重大违法行为。(三)经费要求。每个项目申请经费不超过300万元,项目自筹经费与财政支持经费比例不低于3:1。(四)推荐要求。市(州)科技局和省级有关部门(单位)按照属地或归口管理原则,组织本地区或行业领域项目需求征集报送工作,按程序形成推荐清单和推荐函,于9月15日18点前将盖章纸质件及项目需求征集表报送科技厅,电子版发送指定邮箱。原则上成都市(含成都科创生态岛)限推荐不超过10项,科创岛分岛(攀枝花、泸州、德阳、绵阳、广元、遂宁、乐山、南充、宜宾、巴中、雅安、眉山、资阳)所在市(州)限推荐不超过3项,其他市(州)限推荐1项,有关省级部门(单位)、中央在川单位限推荐不超过3项。已纳入2026年科技领域重大场景示范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项目指南并获得支持的项目不再推荐。联系人:钟老师,028-86712007;邮箱:sckjtcgc@163.com 附件:2027年科技领域重大场景示范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项目需求征集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6年8月21日 附件:2027年科技领域重大场景示范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项目需求征集表.doc
2026-08
各市(州)科技局,有关单位:根据工作安排,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开放时间从2026年8月31日延长至2026年9月30日。请各市(州)科技局和相关评价机构及时通知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登录评价系统填报信息。特此通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6年8月25日
2026-08
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近日,科技厅(省外专局)印发了《关于发布2027年度“四川海聚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请相关单位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组织申报推荐工作。通知内容请在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202.61.89.120/)“文档下载”—“指南查看”中查看。联系电话:028-86639335、86726726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外国专家局)2026年8月26日
2026-08
各市(州)科技局,有关省直部门,有关单位:为科学编制“十五五”期间先进材料、核能与核技术应用领域重大专项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现公开征集重大科技攻关需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一)先进材料领域。重点围绕先进金属材料、钒钛稀土材料、高性能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及复合材料、前沿新材料等方向征集重大科技攻关需求。(二)核能与核技术应用领域。重点围绕核裂变能、核聚变能、核燃料与材料、核安全核技术应用(不含核医疗)等方向征集重大科技攻关需求。二、征集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9月6日。三、有关要求(一)仅受理省直部门、市(州)科技局、省级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中央在川和省属高校(科研院所)、两院院士推荐,其余单位可通过上述单位或两院院士进行推荐。其中,省级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不能仅推荐本单位的攻关需求,应充分发挥创新联合体作用,认真组织创新联合体参与单位,共同梳理产业链上下游亟待攻关解决的技术问题,凝练攻关需求。(二)攻关需求须有明确攻关目标和具体指标,且研究成果能在川转移转化并产业化。(三)成都市科技局每个领域限推荐20项,其余市(州)科技局每个领域限推荐5项;省直部门每个领域限推荐5项;省级创新联合体牵头单位每个领域限推荐5项;中央在川高校(科研院所)每个领域限推荐3项、省属高校(科研院所)每个领域限推荐2项;两院院士每个领域限推荐1项。(四)请于9月6日18:00前将科技攻关需求征集表电子文档和盖章PDF扫描件(院士推荐须由本人签字,无需盖章)发送至邮箱,无需纸质件,电子文档和盖章PDF扫描件内容须一致。征集表中禁止填写涉密内容。联系人:产业处程简,028-86729030,邮箱:scskjtcyc@163.com。 附件:科技攻关需求征集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6年8月27日 附件:科技攻关需求征集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