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7
(2026年第43号)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认定和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6〕117号)相关要求,我们组织开展了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新申报和复核初审工作,现将我省拟推荐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见附件1、2)。如对公示企业有异议,请实名书面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反馈,并提供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公示时间:2026年7月6日至7月10日联系电话:028-87036542邮寄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 附 件:1.第八批专精特新“小巨人”拟推荐企业公示名单 2.2026年专精特新“小巨人”复核拟推荐企业公示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6年7月6日附件列表>>公示第43号附件1-2.doc
2026-07
工信厅消费函〔2026〕3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推动印染行业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根据《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工业和信息化部2023年第35号公告)和《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26年印染行业规范企业公告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统称各地工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印染企业申报和初审工作。二、印染企业自愿提出公告申请,参照《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附件1,以下简称《申请书》)中《企业符合规范条件情况自查表》进行自查,满足各项条件后,按照《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填报指南》(附件2)如实填报并提供相应材料。三、企业申请材料中,涉及环保的情况提供2023年至申报时的相关数据及材料,其它部分情况提供2025年度相关数据及材料。四、各地工信主管部门严格按照《申请书》附表4(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表)要求,对申请公告企业的相关情况进行逐条核实(申请材料核查及现场查验),并就拟上报企业2023年以来是否有超标排放、环境违法等情况函询省级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上报申请材料时请将函询情况附后),必要时可赴现场或委托市县级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核查。五、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做好对已公告企业的监督管理,鼓励支持已公告企业开展年度自查自评,对有《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第九条情况的已公告企业,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者,报请工业和信息化部撤销其公告。六、各地工信主管部门将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于2026年8月14日前报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申请材料电子版发chenxuan@miit.gov.cn或刻录光盘随纸质材料寄送。附件:1.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 2.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申请书填报指南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6年7月5日 (联系电话:消费品工业司 010-68205660,填报咨询 15501050231)
2026-07
工信厅科函〔2026〕29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物联网的决策部署,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集中组织开展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办函〔2025〕476号),经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及有关单位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和网上公示等环节,确定了2025年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布。请各项目推荐单位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在技术创新、应用落地、政府服务等方面对入选案例加大支持力度,推动优秀成果规模化应用。附件:2025年物联网赋能行业发展典型案例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6年6月26日
2026-07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促进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现将《关于举办“振兴杯”首届四川省创新创业大赛“创新赋能・美好生活”行业领域赛的通知》转发你们,请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和参与。 附件:关于举办“振兴杯”首届四川省创新创业大赛“创新赋能・美好生活”行业领域赛的通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6年6月30日 附件:关于举办“振兴杯”首届四川省创新创业大赛“创新赋能・美好生活”行业领域赛的通知.docx
2026-07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要求,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决策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相关程序,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按时完成,要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协同配合,确保每一项重大决策都于法有据、程序正当、经得起检验。省政府办公厅将对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加强跟踪督促,推动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政策以及省委、省政府年度重点工作调整情况,确需新增、取消或变更决策事项的,决策承办单位应及时提出调整建议,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办理。三、决策承办单位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对决策过程中形成的各类记录和材料,及时完整归档并妥善保管,严格实行“一事一档”,确保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可追溯。四、各市(州)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编制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按照《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履行备案程序。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6年6月2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2026-06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决策部署,工业和信息化部现组织开展2026年度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 申报企业应为经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认定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长期专注于细分市场,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掌握关键核心技术。 请各省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审核推荐工作。
2026-06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新一代人工智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专项办公室发布了《关于新一代人工智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第一批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补充通知》,对指南任务中央财政资金支持方式作出补充说明。《申报指南》中“2.1科学数据治理工具链与数据集-领域专用”任务采用后补助方式。项目实施过程中,由单位先行垫资开展科研工作;在里程碑节点时,根据项目完成情况拨付后补助资金,拨付总额不超过项目立项时的中央财政资金预算。其他指南任务采用前补助方式。请各部门、各单位掌握上述情况,继续按照2026年6月18日我厅发布的《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新一代人工智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第一批公开项目的通知》申报项目。联系人:张雪、游晓峰电 话:028-86675314、028-86710230邮 箱:scskjtaic@163.com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6年6月24日 相关链接>>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新一代人工智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2026年度第一批公开项目的通知
2026-06
各市(州)、扩权县(市)科技局,有关单位: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进一步培育壮大我省瞪羚企业群体,按照年度工作安排,四川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科技厅”)将组织开展2026年度四川省瞪羚企业申报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一)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含),在我省注册,经营纳税及信用良好,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成立时间3年以上、15年(含)以内,且未在境内外股票市场上市(新三板及各类非股权交易市场除外),实缴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为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或2025年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二)产业领域符合国家和四川省战略发展方向,企业主营业务(产品)和核心技术属于我省六大优势产业、15条重点产业链及未来产业各领域。二、申报条件申报企业应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拥有稳定的技术、经营管理团队,具有良好的生产经营和信用状况,近三年内无任何不良征信记录、违法记录以及重大生态环保、生产、质量安全事故。以企业成长性作为遴选的基本指标,重点考量企业创新能力指标。申报企业成长性指标和创新能力指标要满足以下条件:(一)企业近三年平均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近三年年均在职人数不低于35人。(二)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均保持正增长。(三)成立时间不超过5年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2000万元(含)以上,上年度营业利润为正值;成立时间在5—10年(含)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3000万元(含)以上,近两年营业利润为正值;成立时间在10年以上的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达5000万元(含)以上,近三年营业利润为正值。(四)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000万元(含)—2亿元(不含)之间的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和营业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20%;上年度营业收入在2亿元—10亿元(不含)的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和营业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5%;上年度营业收入在10亿元及以上的企业,近三年营业收入复合增长率和营业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10%。(五)企业近三年均有研发投入,并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税收优惠政策,且填报企业所得税汇算。(六)企业上年度营业收入2000万元(含)—2亿元的,企业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5%;上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含)—10亿元的,企业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4%;上年度营业收入10亿元(含)以上的,企业近三年平均研发投入强度不低于3%。(七)企业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原创性技术,在关键技术或主要产品(服务)上具有较强技术优势,近三年内通过自主创新原始取得(不含受让、受赠或并购的知识产权)相关产业领域内的知识产权达到以下条件:发明专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生物新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中药保护品种等一类知识产权授权不少于2项或软件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等二类知识产权合计取得不少于10项。三、申报时间申报企业网上申报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起至7月31日18:00截止。推荐单位网上提交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起至8月6日18:00截止。四、申报程序(一)企业申报。企业对照《四川省瞪羚企业备案管理办法》(川科政〔2024〕7号)要求,认真组织申报材料,并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登录“四川省瞪羚企业备案”模块,按要求填写《四川省瞪羚企业备案申请书》并提供相关附件上传系统,完成网上提交。经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导出打印《四川省瞪羚企业备案申请书》正式版本及相关附件装订成册。涉密企业的申报材料须做相关脱密处理,确保涉密信息安全。(二)初审推荐。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规性进行审查,完成网上审核后,出具审核意见,审核同意的盖章推荐上报,并导出《四川省瞪羚企业备案汇总表》于2026年8月6日前将盖章后的电子版通过OA报送至科技厅。(三)报送材料。申报企业将装订成册的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给各推荐单位集中汇总后(须申报企业和推荐单位盖章),由推荐单位于2026年8月6日前统一报送至四川省生产力促进中心107办公室(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二段24号)。五、工作要求(一)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申报企业,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申报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信用记录,三年之内不允许进行瞪羚企业的申报。(二)各市(州)科技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加强申报指导并做好企业申报的推荐工作,强化对申报材料进行把关。(三)科技厅严格按照“申报、评审、推荐、公示”等工作程序,遴选择优开展瞪羚企业推荐工作,对新备案的瞪羚企业,在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申报、创新平台创建、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给予倾斜支持。六、联系方式(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科技厅产业科技促进处:赵曼佳 028-86676329省生产力促进中心:常青、何昱睿 028-68107718填报技术热线:黄骥 028-65238321 附件:1.XX企业四川省瞪羚企业备案申请书 2.XX市(州)瞪羚企业推荐意见 3.企业申报材料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6年6月23日 附件1-3.docx
2026-06
四川省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有关企业、创客团队: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财政厅关于举办第十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川经信中小企业〔2025〕132号),现就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资金申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资金发放对象奖励资金发放对象为第十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省总决赛企业组和创客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共29个(名单详见附件1)。二、奖励资金额度对在第十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省总决赛获得企业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分别给予50万元、4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奖励;创客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6万元、3万元的奖励。三、奖励资金发放流程(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企业填写《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企业组奖励资金申领表》(附件2);符合条件的创客团队须委托1名团队成员作为资金申领人进行申报,填写《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创客组奖励资金申领书》《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创客组奖励资金申领说明》(附件3-1、3-2)。以上资料请于2026年6月29日12:00前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促进处,申报资料统一规格为A4尺寸,装订整齐、牢固,防止脱页。申报资料扫描件PDF文档,以“XX团队(企业)申领书”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二)审核确认。经济和信息化厅对申报资格、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创客团队奖励资金发放信息。(三)发放资金。按照资金拨付流程,经济和信息化厅将奖励资金发放信息反馈四川省企业发展促进中心。四川省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按程序足额代扣代缴创客团队个人所得税,并及时拨付企业和创客组奖励资金。四、有关事项(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创客组获奖项目团队中的个人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由四川省企业发展促进中心代扣代缴(按照偶然所得,税率百分之二十计算),并按扣除个人所得税后金额拨付奖励资金。(二)申领过程中有何意见建议,请及时联系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促进处。联系人:彭老师 13676087037邮 箱:jxwxqyc@126.com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促进处如通过邮寄报送资料,请寄快递信件并联系彭老师确认接收情况。 附 件:1.第十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获奖企业和创客团队名单 2.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企业组奖励资金申领表 3-1.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创客组奖励资金申领表 3-2.第十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创客组奖励资金申领说明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2026年6月24日附件列表>>川经信办函〔2026〕202号附件1-3.doc
2026-06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单位):为进一步聚焦“15+N”重点产业链技术短板瓶颈和现实需求,支持企业攻关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落地一批创新成果,根据《实施“双向揭榜挂帅”推动成都科创生态岛“四链”融合先行先试工作方案》(川办发〔2024〕52号)相关要求,现将2026年“企业找技术”双向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征集工作通知如下。一、征集领域(一)行业领域。新型显示、高端能源装备、软件和信息服务、新能源汽车及动力电池、通信及量子科技、先进材料、人工智能、低空经济、航空航天、新能源、医药健康、农产品精深加工、绿色建材、银发经济、现代物流、文化旅游、平台经济等“15+N”重点产业链及细分领域。(二)技术领域。“15+N”重点产业链“卡脖子”核心技术、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补短板技术等。二、需求方条件需求方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符合产业发展政策且正常开展生产经营活动3年以上,无重大安全、环保、税收等不良记录。(二)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具有较强资金投入能力和其他研发配套条件。(三)对产业“卡脖子”核心技术、行业关键共性技术、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补短板技术具有内在迫切需求,有明确研发目标或技术参数,且依靠自身现有研发能力难以解决。(四)具备在重点区域落地转化相关条件。三、征集流程(一)符合条件的需求方按照自愿原则,登录经济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https://jxt.sc.gov.cn),在“益企服务超市”选择“企业找技术揭榜挂帅”专栏,按要求注册并填报《“企业找技术”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征集表》(附件1)等有关信息,并于2026年7月7日18:00前完成填报。(二)“企业找技术揭榜挂帅”专栏实行常态化开放,企业可实时填报和更新项目需求信息,我厅将定期对成熟度高的需求进行发布。四、有关要求(一)“企业找技术”双向揭榜挂帅将根据技术紧缺程度、难易程度、研发能力、产业化前景等标准,建立项目梯度培育库,对纳入榜单的重点企业,我厅将协同科技厅等单位提供成果转化、知识产权、金融支持、财会审计、人力资源等专业化、市场化服务。(二)请申报企业认真梳理和凝练技术需求,对技术需求的真实性合规性负主体责任并签订承诺书(附件2,在系统中以补充材料方式上传pdf版),做好数据、内容脱密脱敏处理,准确、真实、按时填报有关信息并在属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备案。(三)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结合属地重点产业链发展实际,积极动员属地链主链属企业、创新型领军企业、独角兽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瞪羚企业等,帮助企业梳理面临的技术瓶颈,指导做好项目储备及申报,相关情况将作为全省研发攻关工作评估重要依据。(四)请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于7月10日前对属地申报项目进行汇总后正式上报(附件3)。联 系 人:技术创新处 鲁德鹏联系电话:028-86265730电子邮箱:835125918@qq.com附件:1.“企业找技术”揭榜挂帅项目需求征集表 2.“企业找技术”技术需求企业承诺书 3.“企业找技术”揭榜挂帅项目汇总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2026年6月24日附件列表>>关于征集2026年“企业找技术”双向揭榜挂帅项目需求的通知附件1-3.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