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
各有关企业: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将四川省202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拟通过企业(名单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对公示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内向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办公室以实名、书面形式提出,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联 系 人:饶军 张雪联系电话:028-68107830 86668923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学道街39号 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办公室(邮编:610016) 附件:四川省202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拟通过情况汇总表 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2024年9月12日四川省202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拟通过情况汇总表.doc
2024-09
根据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通信行业《面向云计算的零信任体系 第4部分:数据保护能力要求》等19项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以上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10月25日。以上标准报批稿请登录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网站(http://www.ccsa.org.cn/)“工信部公示”栏目阅览,并反馈意见。附件:19项通信行业标准编号、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4年9月18日
2024-09
广大市民朋友: 为切实推进阳光、透明、开放、服务型政府建设,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提升广大群众对能源行业和化工产业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市能源产业发展局将于2024年9月25日开展“政务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市民代表等参加。现将活动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4年9月25日上午8:30 二、活动地点 达州市能源产业发展局(达州市通川区巴渠东路97号) 三、活动内容 (一)聚焦公众关切和重点民生事项,以推进政务公开、严格依法行政为重点,展现能源行业和化工产业工作内容、特色亮点、服务举措等。 (二)畅通沟通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和群众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做好答疑解惑,促进我局作风改进和服务效能提升。 四、活动方式 (一)实地观摩。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市民代表现场参观能源化工重点项目建设现场,观摩电力保障指挥调度系统,了解全市充电设施运营情况。 (二)座谈交流。召开座谈会,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市民代表意见建议,现场解答代表们咨询的热点问题。 五、报名方式 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市能源产业发展局“政务开放日”活动,请自愿参加活动的群众于9月25日前通过电话和电子邮箱的方式进行报名(包括:姓名、年龄、单位、联系电话),我局将根据报名人数情况选取部分代表参加活动并及时电话告知。 联系人:方智玉,联系电话:0818-3336123,18282297778 电子邮箱:181375857@qq.com 达州市能源产业发展局 2024年9月18
2024-09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4〕7号)要求,做好老旧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安全有序更换动力电池工作,服务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动力电池更换工作应在确保整车安全的前提下实施,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运营企业、动力电池更换服务提供商应具有法人资格,并遵循“谁主张、谁负责;谁更换、谁负责”的原则,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二、用于更换的动力电池性能应满足GB 38031《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建议满足GB/T 31484《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循环寿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31486《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等推荐性国家标准要求。更换产生的废旧动力电池应移交给回收服务网点等渠道,相关主体应按有关规定上传溯源信息。三、更换动力电池后的整车性能应满足GB 7258《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 38900《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项目和方法》、GB 1589《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 18384《电动汽车安全要求》、GB 38032《电动客车安全要求》等强制性国家标准要求。四、已更换动力电池车辆的年检、安全管理、缺陷召回、事故调查、报废回收等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火灾事故调查规定》《报废机动车回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组织开展。五、已更换动力电池车辆在发生事故后,其保险理赔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车辆保险合同约定组织开展。特此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商务部应急管理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消防救援局2024年8月16日
2024-09
川经信技改函〔2024〕549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金融机构:按照经济和信息化厅等4部门印发《关于优化“技改贷”、设立“设备更新贷”的通知》(川经信技改〔2024〕132号)和《关于开展“技改贷”“设备更新贷”合作金融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川经信技改函〔2024〕492号)要求,经公开征集、专家评审、网上公示等流程后,确定建行四川省分行等22家金融机构为四川省首批“技改贷”“设备更新贷”合作金融机构。现将名单印发。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加强与合作金融机构的联系,安排专人对接相关工作,主动指导服务有融资需求的项目业主单位。合作金融机构要主动对接企业,量身定制融资方案,压实审核责任,跟踪监督贷款(融资租赁)贴息资金安全、合规和有效使用。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合作金融机构做好“技改贷”“设备更新贷”的统计上报和跟踪管理,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效果,并将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附件:四川省首批“技改贷”“设备更新贷”合作金融机构名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年9月14日附件四川省首批“技改贷”“设备更新贷”合作金融机构名单序号 机构名称1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3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4 中国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5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四川省分行6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7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8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9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10 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11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12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13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4 成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5 四川农村商业联合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6 四川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7 绵阳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8 永赢金融租赁有限公司19 邦银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 海通恒信国际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1 成都工投融资租赁有限公司22 成都金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2024-09
各相关单位: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的通知》要求,科技厅组织开展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请申报单位按照科技部通知要求,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严格审核把关,择优推荐相关项目。(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度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的通知》(链接:https://www.most.gov.cn/tztg/202409/t20240905_191501.html)要求执行,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做好宣传组织工作。二、申报时限及材料申报单位须在科技部发展中国家技术培训班项目网上管理系统(https://mostitp.cistc.gov.cn/)填写申报书,经科技厅和中国科学技术交流中心预审通过后在线打印,加盖本单位公章,由科技厅出具推荐函。对培训内容、师资力量、合作基础等情况另有说明的应另附附件。首次申报单位其网上管理系统用户名、密码由科技厅负责设置。请申报单位在2024年9月29日前将申报材料上传至网上管理系统。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三、咨询电话及邮箱联系人:王惠民,石梁萍电 话:028-86668672,028-86669687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9月11日
2024-09
各市(州)科技局、扩权县(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省级有关部门和行业协会,有关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产业化国家和省级重点龙头企业:为编制好我省2025年度农林与资源环境领域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充分吸纳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根据科技计划管理工作安排,现将公开征集2025年度四川省农林与资源环境领域科技项目需求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一)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主要聚焦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工作部署,大力推动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推动生产方式绿色低碳转型,筑牢长江黄河上游生态屏障,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点征集现代农业、现代农业装备、现代林(草)业、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建、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气象、地震、安全生产等领域急需解决的瓶颈技术、关键核心技术需求。(二)农业领域科技成果转化。征集领域及方向:现代农业、智慧农业、智能农业装备、农产品精深加工、现代林(草)业等,重点征集急需推动的覆盖面较广、经济社会效益较好的先进适用成果转化需求。(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科技示范。征集领域及方向: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提升乡村产业发展水平,推进更高水平“天府粮仓”建设,重点征集粮油作物种植、果蔬及药材种植、畜禽水产健康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智能农业装备设备等科技成果应用需求。二、征集要求(一)重点领域关键技术攻关。1.省级相关部门重点围绕省委省政府重大工作部署,组织报送涉及本行业和领域急需科技支撑的重点需求。原则上每个省级部门提出项目建议不超过6项。2.中央在川单位、省内产学研单位重点围绕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相关规划需解决的重大科技问题,提出相关研发需求。四川农业大学12项,省农科院(含原畜科院及农机院)15项,四川大学7项,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民族大学、成都大学5项,其它中央在川单位3项、省属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2项,市(州)属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1项。3.各市(州)科技局和扩权县(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重点围绕全省科技工作重点任务和厅市(州)会商工作要点提出相关研发需求。原则上每个市(州)(含扩权县)不超过2项,由市(州)科技局负责统筹汇总后报送科技厅。4.需求单位为企业的,原则上应是省级及以上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高新技术企业、2023年或2024年已评价入库的科技型中小企业。(二)农业领域科技成果转化。1.拟转化的科技成果原则上是近5年(2020年以来)形成的成果,技术水平达国内先进及以上,需附成果证明。2.成都市不超过6项,其他市(州)(含扩权县)各不超过3项,由市(州)科技局负责统筹,其中:扩权县至少1项;四川农业大学6项,省农科院(含原畜科院及农机院)8项,四川大学5项,电子科技大学、西南交通大学、成都理工大学、西南石油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西南民族大学、成都大学4项,其它中央在川单位3项、省属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2项,市(州)属科研院所和高等院校1项。(三)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科技示范。1.市(州)科技局围绕落实省委省政府“天府粮仓”决策部署、“川字号”特色品牌培育、厅市会商及战略框架协议、乡村特色优势产业创新发展等,联合优势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及产业化龙头企业,加强先进适用科技示范等需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科技示范。2.成都市不超过6项,其他市(州)(含扩权县)各不超过3项,由市(州)科技局负责统筹,联合两个市级及以上科研机构、高等院校,一个以上产业化龙头企业共同提出科技需求,其中:扩权县至少1项。三、报送要求(一)不受理申报单位(含高校院所、企业等)直接提交的需求,请按归属地提交各市(州)科技部门或推荐单位汇总报送。(二)不受理涉密科技需求,科技项目需求中不能填写涉密的研究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三)请有关单位按照需求征集模板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不得虚填虚报;项目需求按归属地提交推荐单位,由推荐单位汇总报送。请各汇总单位于9月20日前将电子文档和盖章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无需纸质件。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科技厅农林与资源环境科技处聂炜玮 (028)86781773/86711518冷 祥 (028)86615168/86730190邮箱:531282113@qq.com业务及政策咨询:董文刚 (028)86717372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9月13日
2024-09
广大市民朋友: 为切实加强政务公开,提升群众了解政府、监督政府意识,发挥政务公开在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和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中的积极作用,确保行政权力公开透明、依法行政,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市区域协调发展局将于2024年9月25日开展2024年“政务开放日”活动,现诚邀广大市民积极参与。 一、活动时间 2024年9月25日9:30—12:00。 二、活动地点 达州市区域协调发展局(地址:达州市通川区巴渠东路97号) 三、活动内容 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决策部署,聚焦社会关切和市民关心的重点事项,坚持“请群众看”和“听群众说”并重,结合区域协调发展重点事项、重大政策、重大平台和重大项目,全方位展现市区域协调发展局工作职能、制度规范、服务举措和创新成果,构建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活动方式 一是实地参观。组织参观瓮福国际国内班列集装箱货场、万达开技术创新中心达州产业技术研究院等。 二是座谈交流。介绍本单位重点工作、特色工作开展情况,开展互动交流,回应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听取群众需求,收集意见建议。 五、报名方式 欢迎广大市民朋友积极参与“政务开放日”活动,请有意向参加活动的群众于9月19日17:00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的方式进行报名(包括: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市区域协调发展局将根据报名人数实际情况选取部分代表参加活动并及时电话告知。 联系人:张小红,联系电话:0818—2515850。 电子邮箱:1150693413@qq.com 达州市区域协调发展局 2024年9月10日
2024-09
国知办发运字〔2024〕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教育、科技、工业和信息化、农业农村、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各国家高新区管委会,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中国科学院院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印发以来,各地方各有关部门广泛动员、精心组织、积极行动,成效显著。为全面推进存量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充分认识工作重心转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目前,全国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点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为后续的大规模转化运用奠定了坚实基础。各地要尽快把工作重心由存量专利的盘点转向盘活,全面进入以盘活为目的、以盘活促盘点的新阶段。要聚焦专利产业化这一工作主线,广泛动员各方力量和社会资源,充分利用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创新转化方式,丰富转化内容,拓展转化区域,全方位、多层次、多途径推动高价值专利的落地转化,充分释放专利的市场价值,不断增强产业竞争力,塑造产业发展新优势新动能。二、做好盘点与盘活的衔接工作已完成全部盘点任务的省份,要抓紧谋划推进全面转化工作。个别尚未完成盘点任务的省份,要按照“边盘点、边推广、边转化”的工作要求,加大工作力度,以盘活为抓手,推动高校和科研机构全面完成存量专利盘点工作。各省份在盘活存量专利过程中,要同步开展对盘点质量的抽查分析工作,进一步排查产业化前景不明的专利,筛选价值高、转化前景好的专利,提高匹配对接的效率和成功率。三、组织开展精准匹配对接活动(一)组织企业开展线上对接活动。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会同相关部门,动员本行政区域内的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国有企业以及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备案企业等各类企业,注册登录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系统(以下简称盘活系统),或通过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系统跳转至盘活系统,在可转化专利资源库中订阅所需的专利。企业对订阅的专利进行分析评价,有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需求意向,以及有技术改进需求或者产学研合作意愿的,可直接联系高校或科研机构,并在盘活系统中反馈有关需求或者合作意向。企业对订阅的专利无需求或者无合作意向的,可以从专业角度进行产业化前景评价,供有需求的企业参考。引导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和市场化服务机构登录盘活系统,在专利转化资源库中筛选高价值专利,为供需双方提供转化对接服务。(二)加强可转化专利数据共享。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及相关部门要充分利用现有公共服务平台,根据需求从盘活系统中获取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可转化专利数据,构建本省份或者本部门本领域专利转化资源库,将可转化专利数据与企业相关信息进行关联分析,对供需双方画像,实现精准推送。鼓励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行业以及产业链链主等企业构建专利转化资源库,在本行业或者产业链企业、上下游关联企业之间开展推广对接。(三)拓展多元对接渠道。要加强部门协同,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百园百校万企”创新合作行动、“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一月一链”投融资对接等活动的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专利转化对接活动。加强对展会、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大赛、创新创业大赛等活动的指导和规范,提升对接实效。在转化对接活动中,要扎实做好专利筛选评价、深度分析展示、目标受众组织、项目路演和对接跟进服务等各环节的工作。高校和科研机构资源丰富的省份要加强与企业集中、需求旺盛省份的沟通协作,组织开展跨区域的专利转化对接活动。引导高校和科研机构筛选出实用性强、应用领域广泛、适宜多地实施的专利,进行“一对多”开放许可,提升对接效率。四、强化协同形成专利转化合力(四)强化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的主体责任。高校和科研机构作为专利高质量创造和转化运用的第一责任人,要进一步完善专利转化运用导向的科研评价体系,鼓励产出更多具有运用前景的前沿性颠覆性创新成果;加强专利分级分类管理和集中统一管理,以转化运用为牵引,建立健全以产业化前景分析为核心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培育更多符合产业需求的高价值专利;进一步细化专利转化的尽职免责和容错机制,探索形成可操作的规定和流程,为从事转化工作的相关人员解除后顾之忧;认真梳理内部管理制度政策,及时调整不利于提升专利质量、不利于畅通转化的相关规定;有效发挥内设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国家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转化机构、高校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等科技成果转化相关机构平台的作用,整合优化内部相关机构职能,建立单位、科研人员和技术转移转化机构等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强化专利转化激励,形成促进专利转化的工作合力。(五)强化企业专利产业化的主体地位。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是产业创新的主力军,要围绕技术升级和产业竞争需求,加大专利技术引进和产业化力度。鼓励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产业园区等,建立企业专利技术需求常态化调查反馈机制,及时收集企业的技术改进需求和产学研合作需求。引导企业与高校、科研机构密切合作,面向产业需求共同凝练科技问题、联合培育高价值专利,推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充分利用科技成果转化、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概念验证中心建设、高价值专利培育等各方面政策,促进企业转化意愿强烈、产业化前景明确的专利转化项目加快落地,培育形成新质生产力。(六)组织动员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积极参与专利转化工作。组织省级和地市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和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等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服务特长,围绕专利转化工作提供政策咨询、信息服务、业务指导、能力培训等普惠性公共服务。引导各行业协会聚焦产业重点领域专利转化需求,集聚产业链优势资源,协同推进专利产业化。鼓励各地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概念验证中心和中试平台充分发挥公共服务作用,加速熟化和孵化专利产业化项目。围绕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项目,各地要加强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的全流程培育和指导,形成典型经验做法并加以推广。(七)强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的转化对接服务作用。引导发挥中国技术交易所、上海技术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国家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产权交易机构的基础性、功能性交易平台作用,积极链接地方各类运营平台、交易机构、金融机构等资源,加大知识产权供需对接、评估评价、投融资等服务力度,提高专利转化服务综合效能。引导区域和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立足本区域本产业,提供专业化、特色化的运营服务,推动具有产业化前景的专利加速落地转化。(八)引导市场化服务机构积极参与专利转化工作。鼓励各类知识产权市场化服务机构、技术转移转化机构聚焦专利转化运用,提供筛选评价、路演推介、交易撮合等各类增值服务。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畅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渠道,对接支持企业高价值专利产业化项目。发挥中小企业发展、科技成果转化等政府引导基金作用,有效利用区域性股权市场等投融资平台,多种途径满足企业专利产业化资金需求。鼓励创投机构加强知识产权尽职调查和辅导,支持具有核心专利技术的硬科技创业,实现高质量创新发展。五、工作要求(九)加强组织实施。各地要强化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加强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督促指导。要强化专利转化相关激励政策的细化落实,切实打通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要发挥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市、县、园区以及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高校、优势示范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打造专利转化的样板。国家知识产权局将适时分别制定发布高校、科研机构专利转化运用和专利项目路演等工作指引。各地要通过新媒体、短视频、培训班等多种方式,做好专利转化相关激励政策和工作指引的宣传解读,以及相关经验的推广。(十)强化政策协调。各地要全面梳理并优化调整专利转化激励政策的相关规定,强化不同层级、不同部门之间的政策协调和衔接。要突出专利质量和转化运用的导向,发挥好评价指挥棒作用,将专利转化效益以及原创性基础专利的储备布局作为各级各类专利相关评价指标体系的重要标准,不得直接将专利数量作为企业相关资质认定和优惠政策的主要条件。(十一)做好统计监测。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定期通报存量专利转化对接情况、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让许可、专利实施率和产业化率等数据。各省知识产权局要跟进监测本省地市相关工作情况和转化成效,规范专利交易行为,指导高校院所、企业及时完成专利转让登记和许可备案手续,并在盘活系统、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及时填写反馈相关信息。(十二)发布典型案例。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围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和市场化服务机构在专利转化运用中的服务模式和产品创新,征集并遴选发布服务专利转化的典型案例,适时继续发布专利产业化成功案例。各地要在政策创新、服务举措、转化模式等方面,总结提炼有效经验,形成可复制推广的模式,及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中国科学院办公厅2024年8月30日
2024-09
川经信数信〔2024〕147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民政局、卫生健康委: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三部委《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电子函〔2024〕334号)要求,为促进典型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和服务推广应用,推动我省智慧健康养老产业更好更快发展,现组织开展2024年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申报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一、申报范围(一)智慧健康养老产品。主要包括六类产品及多种产品集成应用的场景化解决方案。六类产品为:具有趋势分析、智能监测预警等功能的健康管理类智能产品;功能代偿型等老年辅助器具类智能产品;具有行为监护、安全看护等功能的养老监护类智能产品;具有健康状态辨识、中医诊断治疗等功能的中医数字化智能产品;围绕助老助残、家庭生活需求的家庭服务机器人;实施适老化改造的智能产品。(二)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主要包括个性化健康管理、互联网+健康咨询/科普等两类智慧健康服务;互联网+居家养老生活照料、互助养老、老年人能力评估、线上老年教育/购物等四类智慧养老服务。二、申报要求(一)申报主体。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从事相关领域生产经营活动的独立法人单位,注册时间不少于2年;2.具有完善的营销及售后服务网络,经营状况稳定,3年内未发生严重违法事件以及影响恶劣的社会事件;3.拥有所申报产品的自主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1家主体申报。(二)基本条件。1.申报范围按附件1所列分类,并满足相应要求;2.申报单位本次申报产品(服务)数量不得超过5个,已入围过的产品(服务)不重复申报;3.申报的产品应在功能性、易用性、可靠性、安全性等方面具备较高的技术水平;申报的服务应能精准对接老年人健康和养老服务需求,深度整合线上线下资源;4.申报的产品和服务应上市销售半年以上,符合相关标准,具备一定市场影响力,具有较高的用户认知度和满意度。三、组织实施(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同级民政局、卫生健康委负责本地区相关单位申报工作。(二)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申报书(见附件2),向所在地经济和信息化局提交申报材料。(三)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同级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确定拟推荐的产品及服务名单,出具正式推荐函。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请于2024年10月11日前将有关材料(包括纸质申报材料2份和推荐函1份)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大数据与信息化处,纸质版寄送至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电子版发送至313194388@qq.com。(四)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择优推荐申报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产品及服务推广目录。四、其他事项(一)入围产品提供单位应保障相关产品的生产供应、推广应用、迭代升级和售后服务,入围服务提供单位应做好相关服务的市场推广,把好服务质量关,持续推动服务提质增效。(二)入围产品和服务要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及有关部门的质量监督。发现问题一经核实,取消入围资格。联 系 人:经济和信息化厅 王 维 028—86262972民政厅 曹 一 028—84423067省卫生健康委 谢 伟 028—86135771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民政厅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