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9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中国国际核聚变能源计划执行中心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磁约束核聚变能发展研究专项”2024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申报“国家磁约束核聚变能发展研究专项”2024年度公开项目(以下简称“专项”),必须紧扣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关于发布“国家磁约束核聚变能发展研究专项”2024年度公开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0911/5570.html)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三)科技厅负责组织专项的申报推荐工作。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9月26日8:00至10月30日16:00,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4年10月25日18:00前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以下简称预申报书简表)。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预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本通知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如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请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与受理处室联系。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推荐申报。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二、专项受理处室“国家磁约束核聚变能发展研究专项”2024年度公开项目由科技厅成果转化处受理。三、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联系人:王先进电 话:028-86669180邮 箱:sckjtcgc@163.com技术咨询电话:中继线 010-58882999 附件: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预申报书简表.doc
2024-09
各市(州)科技局,有关申报企业:因高企网络维护,导致部分企业无法按时提交申报材料,经研究,决定延长接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网络及纸质申报材料受理时间,网上申请受理截止时间延长至10月18日17:00之前,受理纸质申报材料截止时间延长至10月21日17:00之前。特此通知。(网上通知,不另行文)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办公室2024年9月25日
2024-09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4〕2号)要求,为做好激励政策兑现,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本次申报采取自愿申报原则,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申报对象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规上工业企业竣工投产且新增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二)项目所属企业在四川省注册,且在我省范围内实施。项目实施企业需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川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近3年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申报项目需取得备案(核准)、环保、安全和节能等前期审批手续,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并提供项目专项竣工审计报告。项目应纳入近3年500个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库管理,符合我省六大优势产业支持方向。二、申报程序(一)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登录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填报申报资料。(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完成网上审核,并对申报资料进行现场审核,竣工投产项目商项目所在地统计局核实项目承担企业是否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项目申报单位须将项目申请报告(详见附件1)制作成PDF电子文档(一个项目全部材料需制作为一个PDF文件,扫描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按顺序编列目录),在填报申报资料时一并上传。纸质材料在项目评审时再提交,纸质材料要按顺序编好目录、页码,加上封面装订成册(其中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线装或胶装,不使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四)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审核通过的项目正式行文(一式2份,含市州承诺书及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2、3)推荐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项目未完成网上入库及材料不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三、工作要求(一)认真组织申报。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积极做好项目申报、推荐等工作。(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切实做好项目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敷衍塞责。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三)及时提交材料。项目申报单位于2024年10月8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4年10月11日前完成线上推荐并将正式文件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逾期报送不予受理。四、声明经济和信息化厅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2024年二季度至2024年三季度期间竣工投产激励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厅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此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厅举报。项目申报联系电话:技术改造处 028-86263273平台技术服务电话:信息中心 028-86264480申报工作监督举报电话:经济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纪委 028-64664281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举报电话: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 028-86266305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年9月20日
2024-09
四川中创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委托,拟对2024年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采取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的比选。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SCZCZC-2024-022。2.项目名称:2024年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3.比选人: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4.比选代理机构:四川中创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5.采购方式:比选。二、资金情况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资金,14万元。三、采购项目简介1.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不超过14万元。2.项目清单: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3.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详见比选文件第六章。四、比选申请人邀请方式本次比选邀请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网(https://jxt.sc.gov.cn)以公告形式发布。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具有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或以上资质证书(资质类别: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省外乙级资质企业须取得四川省保密局备案文件。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8.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六、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2.拒绝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八、比选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1.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中创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过网上报名有偿获取。比选文件以售卖版为准,比选文件售后不退,报名资格不能转让。2.网上报名方式(1)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时,请先将PDF格式《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注:介绍信上须明确标注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发送至1083937901@qq.com。(2)介绍信审核无误后公司会主动联系发送《报名信息登记表》,供应商填写完成后请将加盖供应商单位鲜章的《报名信息登记表》以PDF格式回传,并按照邮件提示缴费。报名成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比选文件电子版发送至供应商报名信息登记表载明的电子邮箱。注:《报名信息登记表》、《介绍信》(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请于开标当日递交给四川中创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开标工作人员。报名咨询电话:028-87071415。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和比选时间:2024年9月30日10:00(北京时间)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比选会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比选代理机构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十、比选会地点四川中创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6A)本项目评审室。十一、采购公告及比选文件的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十二、联系方式比选人: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联 系 人:谷老师联系电话:028-86262718比选代理机构:四川中创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6A 联 系 人:李老师联系电话:028-87071415
2024-09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等17部门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意见》(国知发运字〔2022〕47号)关于“制定推广知识产权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等工作部署,围绕提升专利商标代理质量,从源头上夯实专利转化运用基础,促进商标品牌建设,我局运用促进司组织起草了《专利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专利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指引(征求意见稿)》、《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和《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指引(征求意见稿)》。现就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4年10月11日前,选择以下方式的一种,提出修改完善意见:1. 电子邮件:dailiguanli@cnipa.gov.cn2. 传真:010-620830943. 信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服务业发展和监管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专利、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及签订指引”)附件:1. 专利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2. 专利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指引(征求意见稿) 3. 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征求意见稿) 4. 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签订指引(征求意见稿) 5. 专利、商标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及签订指引有关说明国家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司2024年9月20日
2024-09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的委托,拟对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党建引领新型工业化宣传平台建设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068-2440ZHBC- 52912.项目名称: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党建引领新型工业化宣传平台建设服务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人民币29万元5.采购需求:本项目共计1个包(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四、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1.磋商文件自2024年09月25日至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4单元8层801号,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2.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得转让)。远程获取:供应商将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以及报名登记表扫描为图片发送至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邮箱1341712511@qq.com,报名联系人:陶女士,电话:18181917623。经报名联系人确认报名资料无误后,将磋商文件电子档发送至潜在供应商电子邮箱。(格式详见附件1、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后续采购活动造成影响的,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08日10: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响应文件现场提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幢4单元801~802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0月08日10: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九、磋商地点: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4单元8层801号)。十、联系方式1.采购人: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联系人:庄老师联系电话:028-86262484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4单元8层801号联 系 人:杜老师联系电话:028-83388382-831
2024-09
按照《四川省科技计划管理办法》《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要求,现对2024年第四批省级科技计划和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23日—9月27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请署明真实姓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联系方式:资源配置处:(028)86671416 科研诚信与科普处:(028)86728905 附件:1.2024年第四批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清单2.中央引导地方科技发展专项项目清单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9月23日2024年中央引导地方项目公示清单.pdf2024年第四批项目清单.pdf
2024-09
按照《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建〔2019〕340号)要求,现对2024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技术创新、创业投资以及科技金融创新基地补助项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23日—2023年9月27日)。对公示项目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科技厅反映,逾期不予受理。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明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材料。项目咨询电话:产业处(028)028-86676329,(028)86729286;成果处028-86669180。监督电话:028-86728905 附件1:2024年度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技术创新项目清单附件2:2024年四川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创业投资项目清单附件3:2024年四川省四川省科技金融创新基地补助项目清单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9月23日
2024-09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持续巩固和增强经济回升向好态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办规〔2024〕2号)要求,为做好激励政策兑现,积极扩大有效投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本次申报采取自愿申报原则,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申报对象为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期间,规上工业企业竣工投产且新增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二)项目所属企业在四川省注册,且在我省范围内实施。项目实施企业需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川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近3年未被列入企业异常经营名录、安全生产黑名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三)申报项目需取得备案(核准)、环保、安全和节能等前期审批手续,建设周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并提供项目专项竣工审计报告。项目应纳入近3年500个省重点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库管理,符合我省六大优势产业支持方向。二、申报程序(一)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单位登录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填报申报资料。(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完成网上审核,并对申报资料进行现场审核,竣工投产项目商项目所在地统计局核实项目承担企业是否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三)项目申报单位须将项目申请报告(详见附件1)制作成PDF电子文档(一个项目全部材料需制作为一个PDF文件,扫描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按顺序编列目录),在填报申报资料时一并上传。纸质材料在项目评审时再提交,纸质材料要按顺序编好目录、页码,加上封面装订成册(其中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线装或胶装,不使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四)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审核通过的项目正式行文(一式2份,含市州承诺书及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2、3)推荐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项目未完成网上入库及材料不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三、工作要求(一)认真组织申报。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积极做好项目申报、推荐等工作。(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切实做好项目审核工作,不得弄虚作假、敷衍塞责。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书面出具承诺函。如发现申报单位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三)及时提交材料。项目申报单位于2024年10月8日前完成线上申报,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4年10月11日前完成线上推荐并将正式文件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逾期报送不予受理。四、声明经济和信息化厅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2024年二季度至2024年三季度期间竣工投产激励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厅秉承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此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向我厅举报。项目申报联系电话:技术改造处 028-86263273平台技术服务电话:信息中心 028-86264480申报工作监督举报电话:经济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纪委 028-64664281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举报电话: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 028-86266305附件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年9月20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二季度至2024年三季度期间竣工投产激励项目的通知附件.doc
2024-09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759号 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有关部署,按照《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实施方案》(发改环资〔2023〕1093号)工作要求,现启动第二批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一、为指导地方和企业做好申报工作,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要求》(附件1)。申报项目须满足相关申报要求,并规范填写项目申报表(附件2)。 二、请各地区发展改革委会同本地区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第二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报送数量原则上不超过10个。中央企业申报项目由国务院国资委负责汇总报送。 三、请各地区发展改革委、国务院国资委于2024年10月11日前将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3)及各项目申报表报送至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 附件:1.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要求2.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项目申报表3.推荐项目汇总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2024年9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