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的委托,拟对绘制和用好产业图谱,推动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助力四川产业建圈强链研究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2068-2440ZHBC- 53012.项目名称:绘制和用好产业图谱,推动构建优质企业梯度培育体系,助力四川产业建圈强链研究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预算金额:人民币20万元5.采购需求:本项目共计1个包(采购需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供应商邀请方式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官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三、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四、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五、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1.磋商文件自2024年11月29日至2024年12月5日(每天上午9:30~12:00,下午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在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4单元8层801号,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2.本项目磋商文件有偿获取,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得转让)。远程获取:供应商将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加盖供应商鲜章的复印件以及报名登记表扫描为图片发送至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邮箱1341712511@qq.com,报名联系人:陶女士,电话:18181917623。经报名联系人确认报名资料无误后,将磋商文件电子档发送至潜在供应商电子邮箱。(格式详见附件1、2)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时须如实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与后续采购活动造成影响的,由潜在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2月9日14: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响应文件现场提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大合仓星商界4幢4单元801~802 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八、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9日14:0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九、磋商地点: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4单元8层801号)。十、联系方式1.采购人: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028-862649842.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通讯地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4单元8层801号联 系 人:杜老师联系电话:028-83388382-831
2024-11
根据《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促进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达市府发〔2022〕20号)和《达州市数据局达州市财政局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数字经济产业发展奖补政策的通知》(达市数发〔2024〕6号)等文件精神,市数据局、市财政局已组织完成项目申报、专家评审、实地核查、相关部门核实等程序,经市数据局党组会研究,拟对13个项目予以奖补,现对拟奖补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12月3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市数据局反映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市数据局产业发展科温瀚林:0818-3091298 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国资委纪检组李佳静:0818-2691192 地址:达州市西外市政综合楼13楼 附件:2024年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政策拟奖补项目名单 达州市数据局 2024年11月25日 附件2024年数字经济产业发展政策拟奖补项目名单序号属地申报企业名称申报项目名称奖补资金(万元)1市本级四川文理学院开设数字经济相关专业502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数字经济相关专业17.83达州技师学院开设数字经济相关专业4.34通川区四川云桥同城科技有限公司典型数字运用场景205四川润志科技有限公司典型数字运用场景206四川千洪食品有限公司融合发展示范企业307宣汉县四川德润钢铁集团航达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获得国省表彰的典型数字运用场景508四川正达凯新材料有限公司天然气、锂钾综合开发利用相关企业开展数字赋能行动1089大竹县大竹县职业中学开设数字经济相关专业3010开江县四川信连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参加国家、省级数字经济赛事(2023年“创青春”川渝青年创新创业大赛(四川赛区)省级决赛数字经济类铜奖)211达州高新区达州市云上智慧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参加国家、省级数字经济赛事(首届全国先进计算技术创新大赛二等奖)2012达州市云上智慧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参加国家、省级数字经济赛事(首届全国先进计算技术创新大赛三等奖)1013达州市云上智慧数字科技有限公司参加国家、省级数字经济赛事(2024数据要素×大赛四川省分赛三等奖)
2024-11
为繁荣科技出版事业,促进科技创新,推动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根据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以下简称“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工作安排,现发布2024年度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资助申请指南(见附件)。 项目申报时间:2024年11月25日至12月3日。 特此通知。 附件: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项目资助申报指南(2024年度) 国家科学技术学术著作出版基金委员会 办 公 室 2024年11月22日
2024-11
国际大科学工程—平方公里阵列射电望远镜(以下简称SKA)是由全球多国合资建造和运行的世界最大规模综合孔径射电望远镜,预计建成后接收面积达一平方公里,为人类认知宇宙提供重大机遇。SKA由政府间国际组织平方公里阵列天文台(以下简称SKAO)负责建设运行,由澳大利亚、中国、意大利、荷兰、葡萄牙、南非、英国、加拿大、西班牙、瑞士、印度、德国、法国、瑞典、韩国、日本等国家参与建设,中国是创始成员国之一。SKAO总部设在英国,台址分设在南非和澳大利亚。 为保证SKA项目的全面开展与顺利实施,近期SKAO拟面向成员国及符合相关协议的合作国家发布低频望远镜购电协议技术咨询服务采购公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SKA低频台址将由一个中央发电站通过11千伏高压网络为整个台址供应电力。为了满足台址的电力需求,将分两个阶段供应电力,即: ●中央发电站一期:由SKAO设计建造的峰值电压为5兆伏安的柴油发电站,计划于2025年投入使用; ●中央发电站二期:由可再生能源、电池储能和柴油发电组成的混合发电站,计划由独立供电商于2028年提供相关服务。 SKAO拟在购电协议中明确,由独立发电商接管柴油发电站(中央发电站一期),并扩展可再生能源和电池储能发电模式(中央发电站二期)。 为此,SKAO 拟采购技术咨询服务,为中央发电站二期购电协议招标采购流程的两个关键领域提供建议和协助: ●第1部分:制定购电协议主要条款; ●第2部分:制定购电协议技术指标。 具体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范围详见附件。 二、申请时间和方式 时间:预计2024年12月4日至2025年1月6日 方式:有意向的单位直接在SKAO官网注册申请https://www.kommersannons.se/skaobservatory/ 三、请有意向的单位与SKA中国办公室联系,我办公室将为各申请单位提供必要协助。 联系人:邓静静 电 话:010-58881172 邮 箱:ska-china@nrscc.gov.cn dengjingjing@nrscc.gov.cn 附件:SKA低频望远镜购电协议技术咨询服务工作范围(英文) 科学技术部国际科技合作中心 (SKA中国办公室) 2024年11月18日
2024-11
2024年11月21日16:00,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相关处室组成评审小组对“工业领域节能降碳产业人才培训班”会务服务采购以比选方式进行了评审。评审组按规定程序对6家服务提供单位响应文件与服务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了综合评价和评分,认定由四川理工技师学院为“工业领域节能降碳产业人才培训班”提供会务服务。比选人: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联系人:章老师联系电话:028-86652799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特此公告。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年11月25日
2024-11
2024年11月25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相关处室组成的评审小组对“大规模技术改造助推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会务服务采购以比选方式进行了评审。评审组按规定程序对3家服务提供单位响应文件与服务方案的完整性、科学性、合理性进行了综合评价和评分,认定由四川理工技师学院为“大规模技术改造助推乡村振兴专题培训班”提供会务服务。公告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联系人:胡老师联系电话:86263273特此公告。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年11月25日
2024-11
按照《工业类专项资金项目严格实施全流程管理监督的暂行办法》的通知(川经信财资〔2024〕108号)和《关于组织申报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激励项目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4〕264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推荐、专家评审、现场核实等环节,现将2024年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激励项目拟支持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5日-12月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联系地址: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邮编:610015联系电话:028-86264894(企业处)监督电话:028-86262834(机关纪委)附件:2024年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激励项目拟支持企业名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年11月25日附件 2024年大企业大集团定向采购激励项目拟支持企业名单 序号企业名称市州1四川华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2中国重汽集团成都王牌商用车有限公司成都市3成都天马精密机械有限公司成都市4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5鸿富锦精密电子(成都)有限公司成都市6成都长城开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7四川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8成都云图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9四川新绿色药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市10成都光明光电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11四川白家阿宽食品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12成都市华川电装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13四川宁江山川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14成都统一企业食品有限公司成都市15四川新华西乳业有限公司成都市16中航成飞民用飞机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17成都希望食品有限公司成都市18纳爱斯成都有限责任公司成都市19四川特驱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成都市20中建西部建设集团第一有限公司成都市21成都彩虹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市22自贡硬质合金有限责任公司自贡市23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市24华西能源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自贡市25四川唯怡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德阳市26四川宏达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市27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绵阳市28四川东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市29四川省美林实业集团食品有限公司遂宁市30福华通达化学股份公司乐山市31四川永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乐山市32四川燕京啤酒有限公司南充市33宜宾凯翼汽车有限公司宜宾市34
2024-11
国知办发办字〔2024〕4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现将《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运行管理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有序组织开展运行管理工作。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2024年10月15日
2024-11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对业务调整涉及的专利申请请求类表格、电子申请数据标准规范作出相应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包括:以纸件形式办理专利业务使用的请求类表格4份,修订清单及其相应的表格文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以电子形式办理专利业务使用的请求类表格数据标准规范详见附件3,相应的电子申请批量接口详见附件4。以上修订自2025年1月10日起启用,对应的旧版表格、电子申请数据标准规范及电子申请批量接口同时停止使用。当前启用的专利纸件申请请求类表格,当事人均可以即时通过登录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http://www.cnipa.gov.cn)“政务服务”专栏下的“表格下载”栏目查阅下载。请专利申请人和专利代理机构依照上述修订,提前做好内部管理系统的技术准备工作。特此通知。附件:1. 修订的纸件申请请求类表格清单 2. 相应的请求类表格文件 3. 修订的电子申请请求类表格数据标准规范 4. 相应的电子申请批量接口国家知识产权局2024年11月20日
2024-11
国知人函〔2024〕17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各中央企业人事(职改)部门: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高评委)决定开展2024年度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人员范围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地方上高级职称评审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属地不具备评审能力的,可以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高评委进行。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取得现职称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一)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未结束或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三)其他规定不得晋升职称的。二、申报条件(一)高级知识产权师1. 基本标准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道德、敬业精神,恪守诚信,作风和学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2. 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要求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高级知识产权师评审: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知识产权师职称〔或在2020年以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中级职称以及经济等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后(下同),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满2年;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知识产权师职称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满5年;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知识产权师职称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满10年。3. 专业能力要求申报副高级职称,应具备以下专业能力: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的《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实务》(高级)专业考试。系统掌握知识产权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熟练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能够指导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等参与知识产权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地开展专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及高级知识产权师从事专业领域特点,其专业能力评价标准为:(1)专利类①具有丰富的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等方面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专利理论研究能力,熟练掌握本领域专利审查、专利运用与转化及专利诉讼的发展态势,以及本领域技术发展态势及对专利政策的诉求。②能够结合相关专利政策发展方向独立解决专利审查实务中遇到的重要问题,为专利申请人提供良好的代理服务,推动本单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和运营规范,促进本单位创新成果流转,防范本单位知识产权风险。③系统掌握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一定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为完成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2)商标类①具有丰富的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方面的实践经验,有较强的商标理论研究能力,熟练掌握本领域商标审查及商标诉讼的发展态势、本领域最新的市场竞争态势及品牌布局态势,准确把握国内外商业界对商标审查政策的诉求。②能够结合相关商标政策发展方向独立解决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实务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能够为商标申请客户提供良好的代理服务,有效完成本单位商标的申请、维持、争诉等事宜。③系统掌握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一定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为完成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3)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类①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信息理论研究能力,熟练掌握本领域最新的技术发展态势、专利布局态势与市场竞争态势。②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过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及市场营销风险分析,能力水平较高,为企事业单位较大项目、重要技术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③系统掌握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一定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为完成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4. 工作业绩与成果要求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解决工作实际难题,对单位作出重大贡献;作为负责人或主要人员、主要贡献者取得较大或较好科研成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申报副高级职称,须提供反映或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以下业绩成果总数3项以上且至少包含第(1)-(3)项中的1项:(1)主持或参与国家或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性课题并顺利结题;(2)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论文字数应不少于4000字;(3)出版过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其中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部分应在5万字以上;(4)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且经上级部门单位采纳或批示的调研报告、项目报告、决策咨询、建议方案等,例如专利成果转化典型案例、优秀调查研究报告、专利导航项目成果、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优秀案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典型案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优秀案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典型案例、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全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建设典型经验做法等;(5)参与研究、制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参与研究并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规范或行业标准,参与研究并形成的新领域新业态的审查标准;(6)参与国家或省(部)级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比赛并获奖。(二)正高级知识产权师1. 基本标准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道德、敬业精神,恪守诚信,作风和学风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2. 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要求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报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评审: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或在2020年以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副高职称以及经济等相关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与高级知识产权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3. 专业能力要求申报正高级职称,应具备以下专业能力:具有系统、深厚的知识产权专业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能够理解和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通晓国内外知识产权行业发展的现状、发展趋势与前沿研究,精通本专业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与政策;能够指导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等参与知识产权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地开展专业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及正高级知识产权师从事专业领域特点,其专业能力评价标准为:(1)专利类①具有极为丰富的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实践经验,有极强的专利理论研究能力,通晓本领域专利审查、专利运用与转化及专利诉讼的发展态势,深入掌握本领域技术发展态势及对专利审查政策的诉求。②能够结合相关专利政策发展方向独立解决审查、代理或管理实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③精通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实务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高的为完成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2)商标类①具有极为丰富的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实践经验,有极强的商标理论研究能力,通晓本领域商标审查及商标诉讼的发展态势,深入掌握国内外商业界对商标审查政策的诉求。②能够结合相关商标政策发展方向独立解决审查、代理或管理实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③精通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高的为完成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3)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类①具有极为丰富的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实践经验,有极强的知识产权信息理论研究能力,通晓本领域最新的技术发展态势、专利布局态势与市场竞争态势。②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过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及市场营销风险风析,能力水平高,为企事业单位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并取得极为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③精通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高的为完成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4. 工作业绩与成果要求工作业绩突出,解决工作实际难题,对单位作出重大贡献;作为主持人或负责人取得重大的研究或推广成果。申报正高级职称,须提供反映或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以下业绩成果总数5项以上且至少包含第(1)-(3)项中的2项:(1)作为核心研究人员,主持或参与国家或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性课题并顺利结题;(2)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论文字数应不少于4000字;(3)出版过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仅限独著、两人合著或三人合著,其中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部分应在10万字以上;(4)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且经上级部门单位采纳或批示的调研报告、项目报告、决策咨询、建议方案等,比如:专利成果转化典型案例、优秀调查研究报告、专利导航项目成果、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优秀案例、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优秀案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典型案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典型案例、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全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建设典型经验做法等;(5)作为核心人员,参与研究、制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参与研究并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规范或行业标准,参与研究并形成的新领域新业态的审查标准;(6)参与国家或省(部)级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比赛并获奖。以上申报人员学历学位、任职、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年限、工作业绩成果条件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0月31日。三、申报程序职称评审材料通过全国知识产权师高级职称评审系统网站(http://ipzc.cnips.org.cn:8091)在线填报,同时提交纸质版材料。(一)个人申报申报人员需登录评审系统,在线完成注册,注册时选择本人所在单位作为申报单位,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各申报单位须首先提交《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职称申报单位账号申请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到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电子邮箱(yjh@cnipa.gov.cn)。审核通过后,将在评审系统设立申报单位账号,并向申报单位发放账号密码。各申报单位须于2024年12月9日前提交上述文件。(二)申报单位初评申报单位要按照“谁推荐、谁审核”的原则严把资格审核关,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要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并对其学历学位、工作业绩成果、获奖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确认。所有申报材料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登录评审系统在线填写推荐意见,完成初评推荐工作。京外地区或本单位不具备评审条件的,应按程序由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的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三)资格复审按照评审标准条件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通过评审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并签字盖章。(四)评审答辩国家知识产权局高评委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申报人员需进行答辩。(五)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http:// www.cnipa.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程序调查核实。(六)结果公布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评审结果通知申报单位。申报单位按要求领取证书、办理材料清退等手续。四、申报材料申报单位须提交如下材料:1. 申报单位《委托评审函》(附件3)和《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职称申报单位账号申请表》原件。2. 关于在本单位开展公示情况的说明,加盖公章,报送原件1份。3. 评审系统下载打印的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签字盖章件,报送原件3份。4. 申报人员各类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明、专业经历证明、职称考试合格证明、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应证明文件、专业技术职务或资格证明、获奖证书等,可用复印件,需本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报送1份。5. 申报人员《业务自传》,2500字以内,应突出体现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工作的主要贡献和创新点,材料应重点突出、条理清晰,需由本人签字。所在单位要对《业务自传》进行审核,在自传末尾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报送原件1份。6. 反映或代表申报人员本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技术水平、研究成果的论文、专著、成果作品、译稿、译著等1份(若报送复印件,论文要复印相应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专著要复印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和相关内容;论文及专著应注明独著还是合著,合著应注明第几作者和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以及申报所需其他论文、专著、课题成果等(论文要复印相应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专著要复印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课题要复印结题证书、课题报告首页和人员信息页)。7. 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需由本人签字。以上材料均用A4纸、仿宋三号字体打印。请各申报单位将评审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好,每人分装一个口袋并附材料目录,通过EMS邮寄并于2025年1月7日前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五、有关事项(一)在线申报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至12月20日;在线审核通过后报送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5年1月2日至7日,逾期不予受理。(二)申报人员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对申报材料中的涉密事项进行脱密处理,所提交的电子材料须清晰可见。因材料不清导致评审不通过的,由申报人员自行负责。(三)申报人员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评审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取消本次申报评审资格,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四)联系方式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5层电子邮箱:yjh@cnipa.gov.cn附件:1.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 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职称推荐报单位账号申请表 3. 委托评审函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