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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市(州)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为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管理,规范注册收费行为,保障注册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印发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1006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重新发布中央管理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税〔2015〕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我省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收费标准(一)药品再注册费12000元/个•次。(二)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首次注册费39000元/个•次;变更注册费16000元/个•次;延续注册费16000元/个•次,其中小微企业申请第二类创新医疗器械产品首次注册,免收首次注册费。二、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属于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全额缴入省级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收费单位应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监(印)制的财政票据。三、收费单位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门户网站或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对收费项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范围等内容进行公示,自觉接受发展改革、财政、审计、市场监管部门和社会监督。四、本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五年。期间,国家和省有新规定,从其规定。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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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孟佳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达州市财政局委托,组织大竹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活动,通过达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遴选。一、项目编号:MJFCC-ZZ-202401二、项目名称:达州市公开遴选大竹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三、项目简介:根据省财政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和草原局、中国银保监会四川监管局《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川财金〔2021〕27号)要求,为规范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调整优化农业保险市场布局,提升承保机构服务质量,规范农业保险经营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切实推动我市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由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达州监管分局共同组织,由市财政局为代表,对此次达州市公开遴选大竹县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服务项目进行遴选。四、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一)保险机构省级公司符合监管部门制定的四川辖内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二)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三)保险公司在县级区域内经营农业保险业务,需设立县级分支机构,并符合四川省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中有关信息数据、人员、车辆配备等的相关规定,中支公司符合相关规定的可以在其注册地所在区(县)开展农险经营业务。(四)信息化建设满足业务管理要求,能够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五)参加农业保险再保险体系改革试点,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六)对于2021年4月22日后开业的保险机构,总公司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七)未处于财政部门或监管部门限制遴选的处罚期的。(八)授权参加本次遴选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五、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及方式(一)获取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3日(北京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4:00-17:00止。(二)遴选文件售价:无(三)线上获取方式:在(www.cebpubservice.com)网站上远程获取招标文件。注册登记联系电话:18481956862。(四)线下获取方式:在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中迪红星美凯龙1-1栋8006室(四川孟佳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现场获取,必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获取遴选文件时,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供应商可以提前填写《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在获取遴选文件时交于报名处)六、遴选文件开启时间及地点(一)遴选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2月16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遴选地点开启。(二)遴选地点: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中迪红星美凯龙1-1栋8006室(四川孟佳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响应文件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本次遴选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七、本项目公告在达州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及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八、联系方式遴选单位:达州市财政局地 址:达州市达川区通州大道58号联系人:朱女士电 话:0818-2377270社会代理机构:四川孟佳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四川省达州市通川区中迪红星美凯龙1-1栋8006室联系人:何先生电 话:18481956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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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应用场景牵引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研究》课题项目。二、项目编号SCXY20240100。三、采购结果中选人名称:成都智识新经济咨询有限公司。中选人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1700号。中选金额:人民币148000元。四、评审专家名单何为、王敏、欧阳雪莲。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双方协议约定,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000元(人民币)。六、公告期限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本项目中选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七、联系方式比 选 人: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地 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联 系 人:杜老师电 话:028-86982295比选代理机构:四川协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成都市金牛区蜀西路48号西城国际506室联 系 人:廖先生电 话:028-87517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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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产业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工作的通知》(工科函〔2024〕947号)要求,现围绕重点产业组织开展专利优先审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主体应是重点产业链主企业。申报企业应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局令第76号),对符合优先审查条件的专利或案件自愿提出申请,提交优先审查请求书(见附件2)、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信息材料、相关证明文件及《承诺书》(见附件3)。每个申报企业提交专利不得超过10项。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不在此次申报范围内,有关申报事项另行通知。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负责本地区企业申报材料的遴选和推荐报送工作。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推荐。三、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于12月18日前将推荐文件、专利优先审查推荐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电子版excel及盖章后的扫描件)及企业申报材料(优先审查请求书纸质件一式两份、其他材料纸质件一式一份,不胶装;电子版word文档及盖章版扫描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464431088@qq.com)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逾期不再受理。四、联系方式经济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 刘凯 028-86265730附件:1.专利优先审查推荐汇总表 2.优先审查请求书 3.承诺书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2024年12月5日关于组织开展重点产业专利优先审查推荐工作的通知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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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为深入贯彻国务院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入融合,引导生产制造与消费需求精准对接,打造一批“四川定制”知名品牌和重点企业,助力优势产业提质倍增,经企业自愿申报、市(州)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四川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08户企业为四川省2024年定制生产重点企业,现印发你们,供有需求的企业自主进行对接。各地要积极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引导企业发展定制生产新业态新模式,为优势产业提质倍增,加快构建具有四川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支撑。附件:四川省2024年定制化生产重点企业名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2024年12月5日附件:四川省2024年定制化生产重点企业名单.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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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为深入贯彻国务院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决策部署和省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精神,推动现代服务业与先进制造业深入融合,引导生产制造与消费需求精准对接,打造一批“四川定制”知名品牌和重点企业,助力优势产业提质倍增,经企业自愿申报、市(州)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确定四川轮胎橡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208户企业为四川省2024年定制生产重点企业,现印发你们,供有需求的企业自主进行对接。各地要积极推动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引导企业发展定制生产新业态新模式,为优势产业提质倍增,加快构建具有四川特色和优势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有力支撑。附件:四川省2024年定制化生产重点企业名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2024年12月5日附件:四川省2024年定制化生产重点企业名单.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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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拟对“2025年财经金融信息数据库服务项目”采用比选方式进行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比选。具体如下:一、比选条件比选人: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资金来源:预算资金200000元。二、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2.2比选范围:2025年财经金融信息数据库服务项目。2.3服务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三、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3.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不接受分包和转包。四、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时间:网上公布之日起至2024年12 月10日18时00分。报名及比选文件领取方式:比选申请人报名请将单位介绍信(介绍信务必填写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方式)(加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至邮箱 2534437935@qq.com。比选人收到比选申请人报名资料后以邮件形式将比选文件发送给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时比选申请人将上述报名资料原件与响应文件一起送至比选人处。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5.1比选申请文件接收时间截止:2024年12月15日18时00分;5.2比选申请文件接收地点: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2318办公室;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六、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上发布。七、联系方式比选人: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联 系 人:段玉玮联系电话:028-86705603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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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典型案例(2024年)》拟入选名单.pdf为落实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工作部署,我部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典型案例征集活动。经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组织专家复核及我部审核,拟将37家企业列入《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典型案例(2024年)》名单。现予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并提出意见;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与我们联系。公示时间:2024年12月5日-2024年12月11日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联系电话:010-68205281/68205297(传真)附件:《全国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典型案例(2024年)》拟入选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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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36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节能 新能源车船享受车船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7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享受车船税优惠的节能 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4年第10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2017年第172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1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减免车辆购置税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的公告》(2023年第32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89批)以及经商国家税务总局同意的《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八批)、《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二批)予以公告。附件:1.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第389批).doc 2.享受车船税减免优惠的节约能源 使用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六十八批).doc 3.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第十二批).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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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经信环资函〔2024〕695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为贯彻落实国家及我省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部署,深入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发挥绿色制造先进典型的引领带动作用,推动工业绿色低碳转型,我厅组织开展了2024年度绿色制造梯度培育省级名单推荐遴选工作。经申报单位自评价、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确认推荐、专家评审、征求省级相关部门意见和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了2024年度绿色制造梯度培育省级名单。现予以公布(见附件),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强化绿色制造名单的引领作用,及时总结、宣传推广先进做法、成效及经验,积极引导本地区企业、园区绿色转型,加快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发展。各市(州)可结合实际,对绿色制造名单内企业(园区)给予适当激励,对企业(园区)实施的支撑项目,符合条件的按程序优先予以支持。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加强对绿色制造名单的跟踪指导,及时反映并帮助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列入绿色制造名单的单位发生更名,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申请名称变更。若发生重组等重大调整,应在办理相关手续后3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审。对发生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的,要及时上报相关情况。三、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组织已列入绿色制造名单的单位及时填报年度动态管理表(登录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并对动态管理表中明确的各项关键指标进行审核。对于绿色制造水平关键指标不符合绿色制造评价要求的,组织进行现场评估,于每年3月31日前完成动态管理工作,提出动态调整意见,我厅将综合评估后对名单进行调整。未按规定填报动态管理表、提供虚假复审材料和数据的单位,将直接从名单中予以移除并进行公告。四、经济和信息化厅将对绿色制造名单实施动态培育管理,对不再符合绿色制造标准要求的,特别是存在弄虚作假,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在相关督查工作中被发现存在严重问题,被列入工业节能监察整改名单且未按要求完成整改,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等情况,动态调整出名单,且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绿色制造名单。附件:2024年度绿色制造梯度培育省级名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年12月2日附件:2024年度绿色制造梯度培育省级名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