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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印发通知,组织开展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工作。明确资格申报企业应为生产制造《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所列产品的企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较强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产业化能力,具备专业较为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并掌握该产品研制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资格审定程序需经过企业申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集团等推荐单位审核、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复核等三个环节,经复核确定产品补偿资格,并按产品价值的一定比例核定补助资金额度,有效期限不超过3年。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工作的通知工信厅原函〔2024〕473号根据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政策安排,现组织开展2024年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审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资格申报企业应为生产制造《重点新材料首批次应用示范指导目录(2024年版)》所列产品的企业,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较强的设计研发、生产制造和产业化能力,具备专业较为齐全的技术人员队伍,并掌握该产品研制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二、资格审定程序(一)企业申报。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或中央企业集团作为推荐单位,组织本地区或所属企业做好申报工作。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1,申报形式采用线上申报,网址为https://xclcygx.miit.gov.cn。(二)推荐单位审核。推荐单位按要求对本地区或所属企业开展资格审核,重点核查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有效性、产品技术参数的符合性和价值合理性等,形成核查意见,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报送材料要求见附件2。(三)部门复核。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专家复核确定产品补偿资格,并按产品价值的一定比例核定补助资金额度,有效期限不超过3年。三、其他要求(一)材料制造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加强业务管控,确保申请材料真实、完整、有效、准确。通过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骗取保险补偿资格的,3年内不得申报工业和信息化部相关项目,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二)有关推荐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把关,规范工作流程,提升服务水平,认真组织做好审核工作。推荐单位核查意见请于2024年12月31日前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附件:1.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申报材料要求2.首批次新材料保险补偿资格推荐材料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12月11日温馨提示查阅“附件1—2”,请访问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www.miit.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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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深入地诠释我国现行专利法律制度框架下的人工智能领域专利审查政策,回应创新主体普遍关切的热点法律问题,提升专利申请质量,国家知识产权局起草了面向申请人的《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指引的定位为政策解读类文件,帮助申请人更好理解现行专利审查政策。现将指引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予以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4年12月13日前,选择以下方式中的一种,围绕指引内容提出具体意见:1. 电子邮件:tiaofasi@cnipa.gov.cn2. 传真:010-620836813. 信函: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审查政策处 邮编100088(请于信封左下角注明“人工智能指引”)附件:1. 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指引(征求意见稿)2. 关于《人工智能相关发明专利申请指引(征求意见稿)》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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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知办函服字〔2024〕10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形成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按照《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建设实施办法》,我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共同确定北京邮电大学等50家单位为第二期第二批TISC筹建机构(名单见附件1),并启动为期一年的筹建工作。筹建期满后,我局将对筹建情况进行评估,并确认符合条件的机构正式运行。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加强对TISC筹建机构的指导和支持,按照《在华建立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指导书》(附件2),认真做好筹建工作,并组织各筹建机构填写《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筹建工作计划表》(附件3),于2024年12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盖章版和电子版)发送至联系邮箱,并注明“XX省(自治区、直辖市)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筹建工作计划表”。附件:1.第二期第二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筹建机构名单 2.在华建立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指导书 3.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筹建工作计划表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2024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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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四部门办公厅(办公室、秘书局、综合司)关于开展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联网安函〔2023〕360号)部署安排,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水利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应急管理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国家数据局、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网络安全技术应用典型案例遴选评审工作,现将拟支持项目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1日至2024年12月17日联系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长安街13号传 真:010-66069561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络安全管理局2024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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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为培育壮大工业设计产业,进一步增强服务保障全省工业高质量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按照《四川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川经信规〔2023〕9号)有关规定,我厅按程序对新申报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和申请到期复核的企业进行了审核,确定成都安世亚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21家企业为省级工业设计中心,成都拓成工业产品设计有限公司等15家企业复核通过,现予以发布,有效期4年。希望各省级工业设计中心不断提升工业设计能力,积极为全省工业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同时,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持续加强对工业设计中心的指导帮扶,加快培育壮大工业设计队伍,推动全省工业设计产业发展迈上新台阶。附件:1.2024年四川省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名单 2.2024年通过复核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年12月9日附件列表>>关于发布2024年度新认定及复核通过省级工业设计中心名单的通知附件1-2.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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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关税〔2024〕27号海关总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利比里亚共和国政府海运协定》的有关规定,自2024年12月11日至2029年12月10日,利比里亚共和国籍的应税船舶适用船舶吨税优惠税率。财 政 部2024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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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办建〔2024〕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关于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建〔2023〕11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现就2024年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落实政府工作报告、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有关要求,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促进数字技术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创新主体作用,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二、重点任务(一)聚焦企业需求,加快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以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为契机,促进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优先将数字化转型需求迫切、具备一定数字化基础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纳入试点范围。围绕中小企业创新、市场、提质、降本、增效、绿色、安全等实际价值提升情况,满足中小企业不同场景、不同级别的数字化转型需求,切实解决中小企业“不愿转、不敢转、不会转”的问题。(二)强化数字赋能,培育高水平“小快轻准”产品。充分调动地方政府、中小企业、数字化服务商等各方积极性,积极推进数字产业化、产业数字化,全面提升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开发推广一批符合中小企业需求、高性价比的数字化产品、服务和解决方案。鼓励试点城市支持数字化服务商,面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市场需求强烈但供给相对不足的领域,研发攻关一批“小快轻准”数字化产品和解决方案。(三)推动“链式”转型,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优化升级。聚焦数字化转型需求迫切、转型效益明显的重点产业链,推动链主企业加强转型能力输出与业务协同,引领带动链上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加快“卡位入链”,提升强链补链能力。发展数字化供应链,推动大企业通过订单牵引、技术扩散、资源共享等方式,赋能供应链上下游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等载体的作用,推进产业集群数字化转型,助力完善现代化产业体系。三、支持对象2024年将选择35个左右城市开展第二批试点工作,试点城市应为地级市及以上,包括各省(区)的省会城市、其他地级市,直辖市所辖区县,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兵团)。已纳入首批试点范围的城市不得重复申报。第二批城市试点实施期两年,自实施方案批复之日起开始计算。四、工作要求(一)聚焦重点行业。试点城市应将制造业关键领域的中小企业作为数字化转型试点的重点方向,可在重点行业领域(见附件2)中进一步确定具体细分行业开展试点,选取的细分行业应符合国家区域战略发展规划和产业导向,体现自身产业基础和特色优势,具有产值规模较大、中小企业集聚度较高的特征,避免分散。要结合不同行业特点,深入梳理行业共性改造需求,分业分级推进试点企业的数字化改造。(二)聚焦重点企业。试点城市要在确定的细分行业中,选择处于产业链关键环节的中小企业作为本次数字化改造的重点对象,要优先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规上工业中小企业纳入改造范围。重点推动企业开展生产过程、产品生命周期和产业链供应链等关键业务环节的深度数字化改造,推进数据采集、场景集成和系统互联互通。注重推进人工智能大模型、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在研发设计、视觉质检、参数优化、能耗管理、智能分拣等场景中的应用。东中西部被改造企业数量及改造后应达到的数字化水平按照《通知》执行。(三)扩大复制推广。试点城市要选择若干基础条件好、转型效果突出、投入产出比高、可复制性强的试点企业作为转型样板,引导同行业企业“看样学样”,加大对优质数字化服务商、优质“小快轻准”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的推广。实施期满时要实现细分行业规上工业中小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应改尽改”(每个细分行业规上工业中小企业和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二级及以上比例应达到90%以上,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数字化水平均应达到二级及以上);规下工业中小企业“愿改尽改”(规下工业中小企业数字化水平二级及以上的比例应实现明显提升)。五、组织申报申报试点城市的省(区、市)和兵团,由省级财政部门联合同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择优选定拟申报的试点城市,并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统称两部门)报送推荐函。为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统筹考虑区域差异和区域平衡,对规上工业中小企业数量多、数字化改造需求大、转型基础条件好、符合要求城市较多的省份,即截至2023年底,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规上工业中小企业数量超过15000家的省份(包括广东、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安徽、福建、湖南、湖北、河北、江西、四川等12个省份),本批次试点可最多推荐2个城市,推荐排名不分先后。其他省(区、市)最多推荐1个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可单独申报)。省级财政部门及同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需做好试点城市的组织和推进工作,对于拟申报试点的城市应按要求编制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1),需包括城市现有工作基础、工作目标、具体实施内容、资金使用方向、保障措施、责任分工等内容。同时,已纳入首批试点范围的城市需对照两部门批复的实施方案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并将作为第二批试点城市遴选参考。上述资料由省级财政部门联合同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和PDF版(光盘刻录)及推荐函各一式两份,于2024年5月31日前报送两部门。资金分配和使用、绩效管理、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将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后续试点工作实施过程请同时参考《关于印发<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指南>的通知》(工企业函〔2024〕46号)。附件:1.2024年XX省XX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模板).pdf 2.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重点行业领域.pdf财政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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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州)科技局,相关企业:经国家高企办批准,我省2024年第一批、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备案工作已完成(具体备案企业名单及证号编号见附件1、2),现将领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请企业派人凭单位介绍信(备注高企证书编号)、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于2024年12月10日起到所属市(州)科技局领取证书(具体领取地址及联系方式见附件3)。二、请市(州)科技局做好证书发放登记。 附件:1.四川省202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2.四川省202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领取联系方式 四川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9日 附件1.四川省2024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docx附件2.四川省2024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名单.docx附件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领取联系方式.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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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有关单位:2024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创新创业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财政厅联合举办了第九届“创新四川·创业天府”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在各地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的共同努力下,在相关单位、服务机构、企业和创客们的积极响应下,大赛取得圆满成功,涌现出一批创新成果,21个项目入选全国500强,3个项目入选全国企业组50强,1个项目入选全国创客组10强,入选数量为历年之最,进一步增强了中小企业和创客的市场信心。为感谢并鼓励各赛事承办单位和对接服务机构,现对大赛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对接服务单位予以表扬。希望受到表扬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加强后续跟踪服务,继续高质量做好“创新四川·创业天府”系列赛事工作。附件:“创新四川·创业天府”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对接服务单位名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财政厅2024年12月4日附件“创新四川·创业天府”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单位、优秀对接服务单位名单(排名不分先后)一、优秀组织单位(22个)广安市人民政府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政府岳池县人民政府绵阳市财政局绵阳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内江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绵阳科技城新区管理委员会内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四川化工职业技术学院四川工商职业技术学院四川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四川省医药行业协会四川省轻工业研究设计院有限公司四川工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弘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中小企业协会成都芯谷产业园发展有限公司成都天河中西医科技保育有限公司绵阳科技城科技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内江市中小企业发展服务中心内江高新区经济发展局四川启迪万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内江汉安孵化器)二、优秀对接服务单位(6个)岳池县经济和信息化局青白江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四川工创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四川弘芯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天河中西医科技保育有限公司四川联欣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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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财政局,有关企业,创客团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创新创业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财政厅联合举办第九届“创新四川·创业天府”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赛)。大赛企业组参赛项目397个,创客组参赛项目161个,创新创业内容涵盖电子信息、医药健康、装备制造、先进材料等前沿领域。经12场预选赛、2场选拔赛,35个企业组项目、10个创客组项目进入大赛全省总决赛。2024年9月28-29日,大赛全省总决赛在四川省成都市举办。经项目路演、答辩、专家评审、现场亮分及公证等环节,大赛全省总决赛产生出企业组和创客组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及优胜奖共30项(详见附件),现将获奖名单予以公布。请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及时跟踪获奖项目落地孵化情况,协同相关部门做好服务工作,进一步激发企业创新潜力,推动企业健康发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财政厅2024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