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1
川经信环资〔2024〕212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新闻出版局: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4部门《关于开展工业领域重点行业低(无)VOCs原辅材料替代技术、产品、工艺、装备、工程、案例、解决方案等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川经信环资函〔2024〕291号)要求,我们组织开展了项目征集,经市(州)和有关单位推荐、专家评审、社会公示等程序,现予以发布。请按照《四川省工业领域重点行业低(无)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替代实施方案》,继续督促企业利用先进适用技术、产品、工艺、装备开展低(无)VOCs原辅材料替代,提升绿色竞争优势,推动重点行业绿色低碳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质生产力。附件:四川省工业领域重点行业低(无)VOCs原辅材料替代技术、产品、装备、工艺、工程、案例、解决方案等项目名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四川省新闻出版局2024年11月13日附件列表>>附件:四川省工业领域重点行业低(无)VOCs原辅材料替代技术、产品、装备、工艺、工程、案例、解决方案等项目名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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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四川省县域经济研究中心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的规定,现将我单位此次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参加面试考生的面试成绩及排名和体检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进行公告。一、面试成绩及排名和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二、体检安排(一)时间和地点体检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星期五)。请进入体检的人员于当日上午8:00前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到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成都市锦江区滨江东路156号发展大厦)报到,空腹参加体检。未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二)注意事项1.体检当日早晨切勿进食和饮水,空腹体检,体检前一晚十点后禁食禁水。请身着轻便服装,勿化妆,勿佩戴隐形眼镜,自配合适的框架眼镜;2.怀孕或可能已经怀孕以及哺乳期女性,请勿做X线检查(请于11月20日17:00前告知工作人员);做X线检查后半年内不宜怀孕;3.请考生如实向体检单位提供本人以往病史和实际身体状况。如有隐瞒、谎报等情况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4.体检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考生本人承担,体检费用由医院收取;5.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或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咨询电话:028-86705600特此公告。附件: 四川县域经济研究中心2024年下半年公开考核招聘高层次人才面试成绩及排名和体检人员名单 四川省县域经济研究中心2024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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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根据《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哈萨克斯坦伙伴研究所交流项目的通知》要求,科技厅组织开展项目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请申报单位按照科技部通知要求,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严格审核把关,择优推荐相关项目。(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征集中国—哈萨克斯坦伙伴研究所交流项目的通知》(链接:https://www.most.gov.cn/tztg/202411/t20241104_192268.html)要求执行,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做好宣传组织工作。二、申报时限及材料请申报单位通过政府间科技交流项目管理平台(链接:http://step.cstec.org.cn/)进行申报。若为首次申报,请申报单位在平台注册账号,经科技厅审核开通。请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11月19日下午16:00前将电子版和盖章PDF扫描件申报材料上传至管理平台。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三、咨询电话及邮箱联系人:王惠民,石梁萍电 话:028-86668672,028-86669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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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有关部门,成都市委金融办,各市(州)科技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促进科技与金融的深度融合,深化科技金融体制改革,并赋能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四川省科技金融创新基地管理办法》(川科资〔2022〕75号)有关规定,组织开展第三批四川省科技金融创新基地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基本条件科技金融创新基地申报主体分为科技金融投(融)资机构、服务机构、研究机构三类。申报主体服务的科技型企业范围为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一)科技金融投(融)资机构。1.银行机构:在四川省内设有分支机构,具有一个以上专项科技贷款产品,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9月底前服务在川科技型企业贷款累计发生额10亿元以上,服务科技型企业300家(次)以上;2.担保/保险机构:担保机构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9月底前累计向川内科技型企业提供担保服务50家(次)以上,累计担保发生额5000万元以上。保险机构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9月底前科技保险保费收入1亿元以上,累计科技保险金额5亿元以上;3.创投机构:在四川省内设有独立法人的投资机构,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9月底前累计投资科技型企业20家以上、投资金额3亿元以上。(二)科技金融服务机构。集聚银行、创投、担保、保险等各类金融机构资源5家以上,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9月底前开展科技型企业与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对接活动10次以上,累计服务川内科技型企业500家以上;或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9月底前,服务的科技型企业在国内主要资本市场上市数量2家以上(在上市前提供服务)。(三)科技金融研究机构。具有明确的研究方向,具备专业的师资力量或人才队伍。开展理论研究与应用研究,形成理论研究成果、提出科技金融研究对策、培养科技金融人才等。二、申报流程(一)申报身份获取。申请单位通过四川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202.61.89.120/),进行身份注册和实名认证,审核通过后方可填写申请表。已注册过的单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二)申报书填报、申报。申报单位12月3日下午18:00前在线填报《四川省科技金融创新基地申报书》和上传相关附件,盖章部分扫描后上传(系统将在12月3日下午18:00自动关闭)。(三)推荐单位推荐。申报单位自主联系推荐单位。推荐单位于12月5日下午18:00前出具书面推荐函。三、申报要求(一)推荐要求。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由四川省科技金融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管理局、财政厅、人行四川省分行、省国资委、省税务局、省市场监管局(省知识产权局)、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四川监管局、四川证监局)和市(州)科技局商金融局限项推荐。超额推荐、过期推荐或自荐的不予受理。1.省科技金融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推荐不超过2家;2.各市(州)科技局商市(州)财政局(成都市委金融办)推荐,成都市可推荐2家,其他市(州)可推荐1家。(二)材料要求。申报单位按照申报书要求如实填报,对申报内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申报书和佐证材料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五、申请咨询及联系人(一)申报基地咨询。科技厅科技金融处:宋维娜 028-84446659王先进 028-86669180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协调创新处:周浩 028-86613735(二)申报流程咨询。科技厅资源处:杨欣028-86715358(三)技术支持热线。张 波 028-85249950彭 杰 028-85238378
2024-11
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集聚川渝优势科技资源,推动川渝共同建设高能级科技创新平台基地,承担国家科研项目,提升协同创新能力,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建设的实施意见》(川府发〔2023〕7号)、《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渝科局发〔2023〕128号)等相关要求,四川省科学技术厅、重庆市科学技术局拟于近期组织开展2024年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拟认定4家左右。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领域重点支持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先进制造、先进材料、能源化工、食品轻纺、生命健康、智慧农业、生态保护与修复、人工智能、生物制造、卫星网络、新能源与智能网联汽车、无人机、第六代移动通信技术(6G)、量子科技、太赫兹、元宇宙、深空深地、未来交通、生物芯片、先进核能等领域。二、申报条件(一)实验室依托单位应为注册地在川渝两省市的独立法人机构。(二)实验室由川渝两省市各一家单位牵头,至少依托一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组建,共建单位一般不超过6个。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应签署合作共建协议,明确各方职责和义务。(三)在本领域要具有优势明显、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清晰明确的研究目标,承担过国家级科研项目,获得过国家科技奖励,研究水平处于国内领先,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水平科技成果。(四)拥有战略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研究团队,人才梯队和结构合理,固定研究人员100人以上,具备承担国家重大战略科研任务的能力。(五)具备先进的科研条件,科研场地面积不少于5000平方米,科研仪器总值不少于5000万元。从事软件研究开发等行业的实验室可适当低于以上标准。(六)牵头单位为高等院校的,原则上在所属学科领域应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牵头单位为企业或科研院所的,原则上应具有合作培养研究生的条件和基础。(七)依托单位能保证实验室的建设经费和运行经费,为实验室的建设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条件,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八)具有科学规范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实行人财物相对独立的管理模式。(九)原则上上一年度已牵头建设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的依托单位不再牵头新建,已建领域不再重复建设。三、材料报送2024年12月2日17:00前,将经四川、重庆两地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的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组建方案(纸质装订成册,11份)报送至成都市学道街39号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实验室与创新平台处209办公室。四、联系方式(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实验室与创新平台处:028-86677159、028-86673767 附件: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组建方案(提纲) 附件:川渝共建重点实验室组建方案.docx
2024-11
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印发了《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外〔2024〕13号),根据科技部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一批项目,必须紧扣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2025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科技部国际合作司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一批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1105/5613.html)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三)科技厅负责组织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的申报推荐工作。请申报单位于2024年11月15日8:00至12月26日16:00,在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4年12月19日18:00前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书简表”扫描件(以下简称“申报书简表”),并同步发送至科技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指定邮箱。逾期未上传申报书简表的,科技厅将不予推荐。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陆“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二、专项受理处室“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等重点专项2025年度第一批项目由科技厅交流合作处(港澳台办公室)受理。三、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联系人:石梁萍电 话:028—86669687邮 箱:sckjtghc@163.com 附件: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书简表 预申报书简表.docx
2024-11
第一部分 比选邀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拟对“大规模技术改造助推乡村振兴培训班会务服务”以比选方式进行采购,通过综合评价选出供应商。现通过网络公告方式邀请四川省内合格的供应商就下述服务采购提交密封的响应文件。一、采购内容及要求大规模技术改造助推乡村振兴培训班会务服务采购拟通过比选采购方式,通过综合评价确定一家供应商具体承担会务服务工作(具体服务要求详见第二部分)。项目完成时限为2024年12月底前。供应商应按比选公告要求制作响应文件,并对全部采购内容作实质性响应。二、最高限价本项目服务费用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3.2万元,超过此限价为无效标价。三、供应商资质要求1.在四川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的供应商。2.供应商应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创办的高等院校(含校内所属机构)或长期从事本行业、企业人才培训且有承接政府培训项目经验的专业机构、社团组织、教育机构、咨询机构、学术机构等。四、比选响应时间本项目比选公示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至22日(5个工作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1月22日12:00前。提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主楼203室。有意参加比选的单位请于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一式三份送至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响应文件包括会务服务方案(含报价)以及资格条件相关材料。其他未尽事宜,请咨询028-86263273,胡老师。第二部分 服务要求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提供以下活动的会务服务方案,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提供会议地点、用餐、住宿费用及聘请相关专家学者进行教学等活动的计划。一、培训专题名称大规模技术改造助推乡村振兴培训班。二、培训时间、地点时间:2024年11月,为期5天(含往返时间)。地点:四川省内。三、培训形式采取线下专家授课、互动交流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同时需要通过线上直播或录制视频教学课件开展线上培训。四、培训对象21个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经办科(处)负责人;部分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工业园区分管领导及经办负责人;技术改造相关企业管理人员、技能技术人员,共100人。五、课程设置及师资1.理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精神;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历次全会精神;开展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对工业及技术改造投资相关政策和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工作国省相关政策进行学习。2.培训研讨。围绕国家及省委省政府推进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战略部署、政策导向、重点任务和以工业项目助推乡村振兴和县域经济发展专题研讨;围绕技术改造项目核准备案相关要求和项目管理与服务、项目要素协调保障等相关进行答疑;对国家技术改造再贷款有关政策进行解读;对企业绿色化、数字化技术改造先进技术指导推介。3.现场教学。赴技术改造工作经验先进的县(市、区)开展现场教学,选取当地技术改造重点园区、标杆企业调研交流,参观学习优秀示范企业改造升级成果,通过参观应用场景、学习先进技术、汲取转型经验等方式,助推企业绿色化、智能化改造。六、项目经费本培训项目经费预算为23.2万元,按培训费、食宿费、师资费、视频教学课件制作费等分别列项。由供应商先垫支完成项目,年底前以财政转账支付的方式付清款项。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年11月15日
2024-11
各市(州)、县(市、区)科技主管部门,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的决策部署,加快科技创新与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提出如下九条政策措施。一、支持企业牵头承担产业技术攻关任务,尽快启动实施一批重点科技攻关项目,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聚焦人工智能、氢能、商业航天、核医疗、低空经济等重点产业,支持链主企业组建一批高水平创新联合体,整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高校和科研院所力量,以重大科技项目牵引产学研融通创新。对通过我省推荐承担2024年度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科技重大专项的企业,按照项目实际国拨经费10%的比例,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资助,用于项目成果在川落地转化。二、加强税收政策精准化、个性化推送,支持企业直达快享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基础研究投入税收优惠等政策。鼓励市(州)对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3%以上且研发费用年增长20%以上的企业,或年基础研究研发费用投入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按上年度研发费用或基础研究研发费用的一定比例给予资金激励,省级财政按不超过市(州)奖补企业总经费20%的比例,给予单个市(州)最高1000万元补助。三、将“聚源兴川”支持范围从中央在川大院大所大学拓展到国家技术创新中心、省属高校和科研院所、天府实验室,以及与省政府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省外高校和科研院所,遴选支持50个重大科技成果在川转化和产业化,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补助。推广“线上科创通+线下科创岛”服务模式,组织开展“校企双进·找矿挖宝”等成果路演、对接、交易活动,遴选支持30个市场潜力大的重大创新产品,给予单个100万元补助。加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对评估为优秀的技术转移机构给予激励支持。四、加快省级中试研发平台建设运行,对中试研发平台建设项目总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含)的,省级财政按照其投资额10%的比例,给予单个项目最高1000万元补助,用于创新能力建设;成果来源于企业的中试项目,按照不超过80%的比例,给予单个最高1000万元分担中试费用。五、支持创投机构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对创投机构投资省内科技型中小企业,且投资期超过1年,按照实际到账投资额1%的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积极推动银行、担保机构推荐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争取国家科技创新专项担保计划、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降低融资成本。六、省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减免科技型企业用房租金和服务企业情况,作为年度评估的重要指标,评估为优秀的给予最高100万元后补助支持。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购买与成果转化密切相关的科研设施与仪器共享、技术转移等科技创新服务,对符合条件的,省级创新券按照不超过企业实际支付费用30%的比例,给予单个企业最高10万元补助。七、培育壮大创新型产业集群,鼓励市(州)对新认定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予以奖补,省级财政按照不超过市(州)奖补企业总经费20%的比例,给予单个市(州)最高1000万元给予市(州)补助激励。八、支持科技服务业企业新增重大投资项目,对总投资额超过5000万元(含)的,省级财政按照其投资额5%的比例,给予单个项目最高500万元补助。对首次升规入统科技服务业企业最高给予20万元奖补支持。对营业收入超过2000万元(含)且年增长20%以上的科技服务业企业,省级财政按照其营业收入5%的比例,给予最高200万元补助。九、遴选建设一批省级重大科技专项成果转化承载区,为重大科技成果提供评估评价、技术转移、成果交易、产品投放、企业孵化、产业育成等综合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和企业围绕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开发一批高集成性、高影响力的典型示范应用场景,面向新技术新产品开展应用实测和市场验证。此文件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一年,由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负责解释。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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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生物制造产业发展,促进科技和产业深度融合,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决策部署,拟组织实施生物制造领域重大科技攻关任务,现公开征集有关重大需求建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重点方向聚焦生物制造领域的合成生物、基因工程、生物药械和生物材料等重点方向,征集产业技术攻关、创新产品研制及应用示范等方面的重大科研需求。二、征集要求(一)需求建议要围绕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能形成重大标志性产品,且具有预期产值或经济贡献。(二)省级有关部门推荐不超过5项(含)。(三)市(州)科技局推荐不超过2项(含)。(四)中央在川一级单位推荐不超过5项(含)。三、报送要求仅受理省级有关部门、市(州)科技局和中央在川单位,按限项指标报送的需求建议。请于11月22日18时前将电子文档和盖章PDF扫描件发送至邮箱,并在推荐时进行排序。电子文档和盖章PDF扫描件内容须一致,无需报送纸质件,逾期不再受理。项目需求中不能填写涉密的研究内容和有关指标。四、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民生与服务业处 唐仕芳、陆贤坤电 话:028-86674945,028-86710813邮 箱:kjtsfc@163.com 附件:生物制造重大科技需求建议模板 附件:生物制造重大科技需求建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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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4日,四川省数字经济研究中心成立评审小组在发展大厦202A会议室,对四川省数字经济研究中心智慧办公及OA服务项目进行了评审,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一、项目名称四川省数字经济研究中心智慧办公及OA服务项目二、公开比选情况2024年10月30日— 11月1日,四川省数字经济研究中心通过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方网站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此次项目比选。11月4日18:00提交比选申请文件截止,3家供应商提交了比选申请文件。三、评审情况评审小组按照评审办法及标准要求,对供应商的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供应商综合评分由高至低排序依次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旭日嘉明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泰格信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四、比选结果按照“综合评分最高”的原则,确定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为四川省数字经济研究中心智慧办公及OA服务项目中选供应商,现予以公示。如对比选结果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2024年11月15日—11月17日)向我中心提出书面意见。联系人:韦老师;联系电话:86701387,18280388097。四川省数字经济研究中心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