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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的通知省级有关部门,各市(州)科技局,产学研机构等相关单位: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根据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要求(一)申报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以下简称“重点专项”),必须紧扣项目申报指南,紧密联系国家目标以及四川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的需求。(二)申请资格、具体申报方式严格按照《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https://service.most.gov.cn/kjjh_tztg_all/20241018/5595.html)要求执行。请申报单位对所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把关。(三)科技厅负责组织重点专项的申报推荐工作。各申报单位于2024年10月29日8:00至12月4日16:00,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进行网上申报,并于2024年11月28日18:00前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上传加盖单位公章后的“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以下简称预申报书简表)。具体操作步骤:以法人身份登录“四川政务服务网”(www.sczwfw.gov.cn),选择“法人服务—科技创新—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推荐服务—申请”,下载“预申报书简表”,填写—盖章—扫描件上传,并根据网上办理流程完成上报。或下载本通知附件,填写完成后盖章,扫描上传。如预申报书简表扫描件无法上传,请将扫描件发送至指定邮箱,并同时与受理处室联系。申报单位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推荐申报。请省级有关部门和各市(州)科技管理部门、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按要求认真组织,及时报送。科技厅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审核、推荐。二、重点专项受理处室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城镇可持续发展关键技术与装备”重点专项2024年度项目由科技厅农林与资源环境科技处受理。三、业务咨询电话及邮箱联系人:郭静静、冷祥电 话:028-86781773、028-86730190邮 箱:kjtnhc@163.com技术咨询电话:中继线 010-58882999 附件:申报国家科技创新2030/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预申报书简表 预申报书简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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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做好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的通知国函〔2024〕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是完善高水平对外开放体制机制的重大举措。2023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国发〔2023〕9号),率先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开展试点。经过一年的先行先试,开展了一批首创性、引领性制度创新,为我国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探索了路径、积累了经验。为在更大范围推动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相通相容,打造透明稳定可预期的制度环境,现就做好复制推广工作通知如下:一、复制推广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主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型开放,在更大范围构建与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和监管模式。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动各项措施落地实施,及时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推进复制推广工作取得实效。三、国务院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各地区复制推广工作的支持指导,确保各项改革开放措施落实到位。确有需要的,尽快制定具体意见、办法、细则、方案等。商务部要加强统筹协调,推动解决复制推广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四、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完善风险防控制度,强化风险防范化解,推进全流程监管,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不断调整优化相关举措。重大事项及时按程序请示报告。附件: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任务分工表国务院 2024年10月19日 (本文有删减)附 件自由贸易试验区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试点措施复制推广工作任务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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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提名单位、有关专家: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2024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奖励导向2024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服务四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评选有价值的原创性、引领性重大科技成果为导向,强化对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成果的奖励,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二、提名奖种根据《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奖种包括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三、提名方式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实行提名制度,不受理自荐。提名方式分为单位提名和专家提名。(一)单位提名提名单位包括:省直相关部门、市(州)人民政府,科技厅明确的符合提名规定资格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学会、协会等组织机构(见附件3)。(二)专家提名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得者、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省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获得者、国家科学技术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第一完成人每人每年度可提名1项(名)所熟悉专业的省科学技术奖。国家科学技术奖二等奖获奖项目第一完成人每年度可3人及以上共同提名1项(名)所熟悉专业的省科学技术奖。联合提名时列第1位的专家为责任专家,责任专家须为在川工作的专家。专家应提名本人所从事的学科或专业领域的项目或人选。与提名项目任一完成人同一单位的专家不超过1人。当提名项目(人选)出现异议时,责任专家应协助处理。提名专家年龄应不超过65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院士年龄不超过75岁(1949年1月1日后出生)。提名专家不能被提名为本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候选者。四、提名要求提名者应当坚持以德为先,以学术水平为重要标准,秉持科学精神,弘扬良好作风学风,按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对候选人政治、品行、水平、作风、廉洁等情况进行审核把关,有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者不得提名。在完成奖励提名之后,如候选人发生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或其他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行为,已不适宜奖励,候选人所在单位须及时报告提名者和科技厅科技人才处。(一)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各提名单位提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人,注重提名在一线工作,对在科学技术发展中取得国内外公认的重大成就,或对四川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科技工作者。(二)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各提名单位提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5人,注重提名在一线工作,对学科发展或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有重要推动作用的青年科技工作者。(三)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各提名单位提名人数原则上不超过2人或2个组织,注重提名对我省科学技术事业作出重要贡献的外国专家或者外国组织。(四)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各提名单位应当坚持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提名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和四川高质量发展的原创性、引领性重大科技成果,特别是从0到1的重大科学发现和基础理论创新、事关发展全局和国家安全的关键核心技术突破、抢占科技和产业发展制高点的战略性、前沿性科技成果。涉及国家安全的涉密项目和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由单位提名。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涉及国防安全的涉密项目,由省委军民融合办公室进行提名,涉及公共安全的涉密项目,由公安厅进行提名。(五)被提名人选和项目的基本条件提名项目(人选)必须符合《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中的要求,同时还须满足以下条件:1.被提名为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的人选,提名年度应在川工作且连续在川工作时间应不少于5年。2.被提名为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的人选,提名年度应在川工作,年龄不超过45岁(1979年1月1日后出生)。3.同一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次,同一成果同一年度只能被提名一种奖励类别。4.提名自然科学奖项目,其提供的代表性论文、专著,应于被提名前2年(2022年12月9日前)公开发表;提名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应当于被提名前2年(2022年12月9日前)完成整体技术应用。5.提名项目所列论文、专著知识产权应归国内单位所有。论文论著署名第一单位(标号为1的单位)为国外单位的,不得作为省科学技术奖所有奖种评审的代表性论文专著。6.列入国家或省部级计划、基金支持的项目,应当在项目整体验收通过后提名。7.提名项目所含技术内容(包括发现点、发明点、创新点及其专利和论文等支撑材料)应未在国家奖、省部级获奖项目中使用过。8.提名技术发明奖项目的核心技术,须取得授权知识产权,前三完成人须是授权发明专利的发明人。9.涉及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行政许可的项目,必须完成批准手续,批准时间需满2年(2022年12月9日前),并提交相应的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基因工程和技术产品、标准等批准证明)。10.提名科技进步奖成果转化专业(学科)组的项目必须由企业牵头实施。(六)不得提名的项目(人选)1.已获得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中国政府友谊奖、天府友谊奖的,不再被提名省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者。2.已两次被提名省科学技术奖的项目,经评审未获奖的,如果没有新的重大创新成果和贡献,不再被提名。3.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候选人经连续两年提名未获奖的,本年度不予提名。4.2022、2023年度省科学技术奖获奖项目的完成人,不得作为项目第一完成人被提名为本年度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学技术进步奖的候选人。5.其他《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及其实施细则明确规定的不得提名的情形。(五)提名公示提名项目(人选)应进行提名前公示。提名单位应在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提名单位(专家)应责成被提名项目所有完成单位(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需按照《2024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的要求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核实处理后再次公示无异议的项目(人选)方可提名。提名项目(人选)公示情况随提名单位正式公函一并报送。四、提名书填报要求1.提名书(含主件和附件)是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评审的主要依据,请登录四川省科学技术奖励综合业务管理系统,按照《2024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要求,客观、如实、准确、完整填写提名材料。2.涉密项目不得通过网络提名。3.提名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需选择奖励等级志愿。当所选可接受的奖励等级高于拟授奖等级时,该项目不予授奖。4.所有项目完成人和候选人都需提交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意见。有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由同级纪检监察部门审核把关;无纪检监察部门的单位由单位审核把关。省管干部可由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审核,也可按干部管理权限交有关部门审核。审核意见格式范本见2024年度提名工作手册各奖种提名书。5.所有候选人都需提交公安部门审核意见。请候选人自行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或工作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个人查询或单位查询结果均有效,查询时段至少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4年10月1日。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部门意见由第一完成单位存档备查,第一完成单位根据纪检监察部门和公安部门意见填写“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项目(人选)完成人情况确认书”,并按照要求上传。五、提名材料及报送要求各提名单位(专家)要严格对照《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认真做好提名材料的形式审查工作。形式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将不予提交评审。(一)提名材料1.提名函一式两份。内容应包括提名项目(人选)数量、提名项目(人选)公示情况及结果,并附提名项目(人选)汇总表(格式见附件1)。提名单位或提名专家认为如有关专家参加评审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可以要求其回避,并在提名时同时提交《回避专家申请表》(格式见附件2)。2.纸质提名书主件和附件应一并装订成册。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杰出青年科学技术创新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提名书2份(原件1份,复印件1份),科学技术进步奖科普类项目需附2套科普作品。(二)报送要求1.提名函应以公函的方式报送。提名公函要求:各市(州)应是人民政府或办公厅(室)行文,省政府相关部门、直属机构以及科技厅认定的有关部门(单位)等提名单位应是部门(单位)行文。2.专家提名的项目(人选),提名书由责任专家直接寄送或委托工作人员报送。六、提名时间要求(一)网络提名截止时间为保障网络提名工作的顺利进行,分时段确定各提名单位网络提名截止时间,具体如下:1.提名系统开放时间:2024年10月25日18:002.各市(州),协会、学会,提名专家,2024年12月9日12:00截止。3.省级部门、中央在川高校、中央在川研究院(所),央属企业,省属企业,2024年12月9日18:00截止。(二)提名函及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12月16日前统一报送科技厅科技人才处。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学道街39号邮政编码:610016七、其他事项四川省科学技术奖被提名项目单位须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进行注册,注册成功后再进入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系统进行填报。具体注册程序及要求请见附件4。八、提名工作咨询电话028-86723271、86663608、86728520、86720583、86710082九、技术服务热线1.用户注册和用户认证相关事项咨询(028)123452.省科技奖励综合业务管理平台技术热线028-65238305、85249950、65238321 附件:1.2024年度提名四川省科学技术奖项目(人选)汇总表2.回避专家申请表3.提名单位和机构名单4.用户注册操作手册5.2024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10月25日 附件1-4.doc附件5-2024年度四川省科学技术奖提名工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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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专项资金管理,确保专项资金用到实处、发挥实效,优化各市(州)资金管理流程,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现就公开征集2023年度省级工业发展资金绩效评价服务机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组织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二、服务时间2024年11月—2024年12月三、项目名称2023年度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四、经费预算不超过22万元五、服务内容及要求针对2023年度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效果进行绩效评价,通过21个市(州)一级点位全覆盖评价,对工业发展资金使用结果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有效性进行全面评价。六、征集要求(一)征集条件1.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3.具备提供服务必需的设施、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4.主评人近两年内原则上需具备相关工业领域绩效评价经验并撰写报告;5.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违法企业名单;7.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及购买服务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8.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近三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9.参加比选单位对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来源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负责;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二)提交资料1.公司基本信息登记表(模板见附件1);2.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3.绩效评价业绩清单(模板见附件2);4.绩效评价实施方案(格式自拟,需包含评价人员介绍);5.报价表(模板见附件3)。七、其他事项(一)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按照相关程序择优选取评价服务机构,公示无异议后签订服务合同组织实施。(二)请于2024年10月29日下午14点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文件一式一份送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同时报送申报材料电子版。八、联系方式联系人:财务与资产管理处 黄老师联系电话:028-86263672联系邮箱:811313784@qq.com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附 件:1.公司基本信息登记表 2.绩效评价业绩清单 3.报价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年10月25日附件列表>>关于公开征集省级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服务机构的公告附件.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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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战略部署,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征集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典型应用案例的通知》(工信厅电子函〔2024〕368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典型应用案例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内容本次征集以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为主题,以提升我国先进计算技术及相关产品的应用水平和创新能力为目标,围绕人工智能芯片、服务器、存储设备及关键软件等核心软硬件产品,面向“传统产业、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三大领域,遴选一批技术水平先进、创新能力突出、应用效果良好的典型案例。(一)改造提升传统产业。面向石化化工、钢铁、有色、建材、制造、电力等传统行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升级需求,聚焦先进计算在设计仿真优化、精细化管理、高技术产品开发等生产全流程的创新应用,征集创新突出、提效明显、前景广阔、转型驱动效益明显的典型案例。(二)推动壮大新兴产业。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绿色环保、民用航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等新兴产业,聚焦先进计算在技术研发、产品革新、业务模式优化等方面的深度应用,征集促进产业竞争力提升、产业规模化发展、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且融合应用效果显著的成功实践。(三)支撑建设未来产业。面向元宇宙、脑机接口、量子信息、人形机器人、生成式人工智能、未来网络等未来产业领域,聚焦先进计算在技术研发、实验验证、场景探索等方面融合性、差异化、颠覆性创新探索,征集能够引领未来发展方向、具有重大战略意义和广阔市场前景的前瞻应用。二、申报条件(一)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每个申报主体在每个领域只能申报1个应用案例。(二)案例应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完整解决方案,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和可推广性,能充分体现先进计算产业的技术特点和适用场景,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三)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申报,联合实施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四)申报主体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申报主体、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三、工作要求(一)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由属地经济和信息化局做好案例审查和推荐工作。推荐典型应用案例不超过3个。(二)各申报主体填写《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典型应用案例申报书》(见附件2)。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字数控制在5000字以内。(三)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于10月28日前将推荐函和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寄送至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东楼206室)。同时将电子版(推荐函、申报书扫描件和可编辑版)发送至邮箱jiayi17326089951@qq.com。四、联系方式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电子信息处联系人:刘佳沂联系电话:028-86263607电子邮箱:jiayi17326089951@qq.com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征集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典型应用案例的通知 2.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典型应用案例申报书 3.先进计算赋能新质生产力典型应用案例推荐函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2024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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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经信办函〔2024〕359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相关企业: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规上工业企业设立研发平台相关部署要求,大幅提高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覆盖率,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省级财政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规〔2024〕6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25年度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重点支持制造业创新中心、制造业中试平台、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企业技术中心和具备技术研发、实验验证相关场地、人员、设备、投入、活动、制度等“六有”条件(附件1),长期开展技术开发、产品开发、工艺改进升级、技术服务,技术标准制定等活动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自建研发平台。二、支持方式和标准专项资金采取项目法进行分配,以事后奖补方式给予支持。单个项目按照核定投入总额的30%(个位取整),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支持。项目投入核定范围仅包括新购置研发设施设备(软件)、实验室验证检测场地适应性改造费用。财务归集的时间从2023年起至项目申报截止时。新购置研发设施设备(软件)费用指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产品验证所购置或试制的仪器设备和软件、升级改造现有仪器设备发生的相关费用,不含纯扩大产能设备。实验室验证检测场地适应性改造费用指创新平台建设、创新产品验证场地适应性改造相关费用,不含纯生产线升级改造,办公场所装修改造。三、申报条件资金项目申报主体应同时满足以下申报条件。(一)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上工业企业。(二)企业财务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制度,资产状况良好,依法纳税。(三)申报企业遵守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3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等事故。(四)申报企业所属研发平台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1.2023年(含)以来被省、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定的研发平台。2.未取得省、市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认定的研发平台,具备“六有”条件,且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四川省技术创新服务体系”-“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平台”完成入库备案。3.纳入《四川省制造业重点中试平台名录(2024版)》,且2023年(含)以来新建或在建的制造业中试平台。(五)申报企业所属研发平台从2023年起至项目申报截止时,投入新购置研发设施设备(软件)、实验室验证检测场地适应性改造费用的投资总额不低于500万元(不含税)。投资额须经第三方中介机构审计并出具带二维码的项目专项审计报告,投资相关的合同、发票所属主体与申报主体须一致。(六)用于该项目申报的各类发票未在其他国省级财政资金支持项目中使用。(七)申报内容不涉密或作脱密处理。四、申报流程(一)申报企业自行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s://jxt.sc.gov.cn)“益企服务超市”栏目中的“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完成注册后填写申报所需材料并提交。在线提交的电子材料须为PDF格式。申报企业线上填报时间为2024年11月11日12:00至11月20日12:00。申报企业可先行在“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资料下载”板块下载《2025年度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按照要求做好申报材料梳理。(二)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对申报企业所属研发平台进行全覆盖审核验收后,完成申报项目线上推荐工作。县(市、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线上推荐截止时间为11月28日12:00,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线上推荐截止时间为12月5日12:00。市(州)推荐上行文及项目推荐表(附件3)于12月9日12:00前报经济和信息化厅,逾期将不予受理。《推荐单位审核验收及推荐意见表》(附件4)扫描件、项目申报书(附佐证材料)PDF版刻录光盘一并报送。五、有关要求(一)各地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专人,落实责任,严格把关,积极推进,做好项目征集、审核验收和推荐上报等工作。(二)申报企业如实填报项目信息,对申报项目内容的真实性、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负主体责任,并书面出具申报资料真实合规性承诺。对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核实,按相关规定从严处理。联系电话:技术创新处 028-86265730信息系统技术支持 028-86264185附件:1.企业自建研发平台“六有”条件 2.2025年度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3.2025年度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推荐表 4.推荐单位审核验收及推荐意见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2024年10月23日附件列表>>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规上工业企业研发平台建设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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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级有关部门、市(州)科技局和省内外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进一步推动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切实提升我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件能力,根据《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发榜揭榜评榜办法(试行)》,围绕调研梳理的我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现实问题需求,凝练形成了需通过“揭榜挂帅”征集解决方案的“问题榜单”(“一次榜单”),现诚邀省内外产学研单位、创新团队、科研人员踊跃“揭榜”,研提问题解决方案。一、解决方案征集方向本次发布征集解决方案的“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共12个问题,涉及山洪泥石流、森林草原火灾、道路桥梁汛期安全3个领域,具体内容见附件1。二、优秀方案奖励方式发榜方组织专家对揭榜方案与榜单问题的契合度、方案可行性、有效性、实用性、可推广性、经济性、时效性等进行评审,遴选出优秀揭榜方案建议名单并向全社会公示。发榜方对每个榜单问题排名前4位的优秀揭榜方案牵头提供单位,给予不超过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三、揭榜要求(一)揭榜方要求。1.可独立揭榜或联合揭榜。2.牵头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业等省内外创新主体,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3.联合揭榜的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应签订揭榜合作协议(加盖公章),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职责,约定知识产权分配比例,协议作为揭榜书附件。4.揭榜方应对揭榜书内容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须承诺揭榜书内容及附件材料无知识产权争议、方案若中榜自愿授权发榜方无偿使用。5.揭榜材料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揭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确需变更的,须经牵头单位批准后书面报发榜方同意后调整。(二)揭榜方项目负责人要求。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提出的问题解决方案主体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解决方案编制的科研人员。2.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3.项目负责人无学历、职称要求。不纳入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限项管理。(三)申报限项要求。每一个榜单问题,同一个独立法人单位牵头申报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四、揭榜流程(一)填报揭榜材料。揭榜单位结合榜单要求和自身实际,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填报揭榜书(具体见附件2),并准备牵头单位独立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个人征信证明复印件、揭榜合作协议(加盖公章)等相关材料,作为揭榜书附件材料一并报送。(二)牵头单位审核。牵头单位对本单位申报项目的揭榜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加盖单位公章。(三)报送揭榜材料。牵头单位将签字盖章齐全的揭榜书材料纸质件(揭榜书主件及附件2、3、4一式两份;附件1“榜单问题解决方案”单独装订成册一式十五份)和电子版材料(可公开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他材料刻录光盘),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单位。(四)参加评审答辩。揭榜方将组织专家对揭榜方案进行初评和终评。初评时,专家组将根据需要对部分项目开展线上质询,每个项目不超过5分钟;终评时,入围项目均须参加现场答辩,每个项目PPT汇报不超过10分钟。届时项目负责人或委托相关人员参加线上质询和现场答辩,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揭榜资格。评审答辩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五、揭榜时限揭榜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4日18时,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快递或邮寄以接收单位签收时间为准)。揭榜材料可现场报送或邮寄、快递报送。六、揭榜材料报送地址(一)榜单问题2、4成都市青羊区百卉路4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地灾防治处冉港雄,邮箱:331465775@qq.com。(二)榜单问题7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36号,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林东,邮箱:zjtabsc@163.com。(三)榜单问题11、12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180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张航,邮箱:448570706@qq.com。(四)榜单问题3、5成都市青羊区青华路20号,四川省水利厅防御处袁前胜,邮箱:1598491402@qq.com。(五)榜单问题6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201号,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科技与信息化处凌飞,邮箱:825729075@qq.com。(六)榜单问题8、10成都市金牛区人民北路一段15号,四川省林草局防火处贾娟,邮箱:slcjfhzxJJ@163.com。(七)榜单问题1、9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20号,四川省气象局科技与预报处(东楼615室)张琳,邮箱:315838415@qq.com。七、信息咨询揭榜方相关发揭榜信息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8:00。不接受现场咨询。(一)榜单问题2、4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地灾防治处冉港雄,电话:028-87036213。(二)榜单问题7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林东,电话:028-85565545。(三)榜单问题11、12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张航,电话028-87429387。(四)榜单问题3、5四川省水利厅防御处袁前胜,电话:028-85041165。(五)榜单问题6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科技与信息化处凌飞,电话:028-63858300。(六)榜单问题8、10四川省林草局防火处贾娟,电话:028-86694857。(七)榜单问题1、9四川省气象局科技与预报处李沁东,电话:028-87329617。 附件:1.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一次榜单” 2.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一次榜单”揭榜书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10月23日附件1. 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一次榜单“.docx附件2. 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一次榜单”揭榜书.docx
2024-10
(2024年第44号)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关于申领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创客组奖励资金的通知》,经自主申报、专家审核、集体研究等程序,拟对获奖的10个创客团队进行奖励。现将第八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创客组奖励资金拟安排名单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0月2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并发送至邮箱,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及佐证材料,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和联系方式等,以便核实查证。联系电话:028-86261991、13730810065(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监督电话:028-64664281联系邮箱:68286973@qq.com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人民东路66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邮编:610013 附件:第八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创客组奖励资金拟安排名单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年10月22日附件第八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创客组奖励资金拟安排名单 序 号获奖项目团队名称团队成员奖 项奖励金额(万元)资金申领人1超音指盾——国产超声波指纹识别模组拓路者超音指盾团队潘思怡、方冰洁、钟乐黎、史航宇、郑浩、陈昭如、鲁芳琪、龚钰淇全省总决赛一等奖10潘思怡3精影求精——精神疾病诊疗仪全球引领者精影求精——精神疾病诊疗仪全球引领者团队潘南方、余一凡、陈颖、万旭峰、盛厦庆、赵又瑾、秦堃、龙雅静、张倩、张莉莎全省总决赛二等奖8潘南方2“飞码”无代码原生应用软件开发平台“天下无码”团队邓佳棋、林家杰全省总决赛二等奖8邓佳棋4基于多源遥感数据的典型地物智能化识别系统数据生态与智慧空间团队何磊、李玉霞、罗涵、刘斌、毕晓佳、刘敦龙、桑学佳、苏磊全省总决赛三等奖6何磊5分布式新能源项目设计与能量管理系统 SaaS诸葛小能石洋、郭嵘全省总决赛三等奖6石洋6赋能智能检测装备的高性能超声数据采集板卡及传感器析通奇感严琦瑶、陈兵、靳军军、甘功雯、邱菲菲、Mighil Puthukkudy全省总决赛三等奖6严琦瑶7细胞介导的金属纳米粒子和高分子的合成及其在生物医学的应用技纳百川陈俊江、曾俊雅、张攀、王坤余、卢昱衡、王俊杰全省总决赛优胜奖3陈俊江8NANOR-抗肿瘤免疫应答纳米药物载体靶向递送病灶领航者雏鹰腾飞团队王思研、靳光浩、蒋贵荣、虞樵、曾莉媛、李睿秋、赵琪、张雨晨全省总决赛优胜奖3王思研9一种具有商业化前景的免疫化疗联用高端纳米制剂Li'sTeam 团队周命璐、李秋忆、易小利、周洲、李炼、沈欣然、孔金霞、左青婷、蒋沛航全省总决赛优胜奖3李炼10钛-硅降抗宝钛-硅降抗宝团队李梦娜、李天骏、游佳怡、钟露、张雪、丁飞飞、胡文静全省总决赛优胜奖3李梦娜
2024-10
根据产业发展和行业管理需要,有关单位提出工业和信息化部服务型制造标准化工作组的筹建方案。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筹建方案予以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21日。如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间将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电子邮件发送至KJBZ@miit.gov.cn(邮件主题注明:工业和信息化部服务型制造标准化工作组筹建方案公示反馈)。联系电话:010-68205261附件:工业和信息化部服务型制造标准化工作组筹建方案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4年10月21日
2024-10
川经信技创函〔2024〕615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单位: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378号)要求,为做好我省组织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领域本次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面向生物制造、低空经济、安全应急、战略性矿产资源、智能检测、人形机器人、脑机接口、通用人工智能等8大重点领域,主要强化三类服务:一是试验检测类,主要为行业提供标准、计量、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试验验证等服务;二是信息服务类,主要为行业提供知识产权、产业信息、公开数据集等服务;三是创新成果产业化类,主要为行业提供新技术新产品应用推广、关键核心技术应用验证、培育新质生产力等服务。二、申报条件申报具体条件详见附件1。三、申报程序(一)自愿申报。按照自愿原则,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组织符合申报要求的单位申报。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第六批)(附件2),将申报材料(含证明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至属地经济和信息化局。(二)审核推荐。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对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进行初审、择优推荐,将推荐汇总表(附件3)加盖公章后,连同申报材料,于11月8日(星期五)16:00前正式报送我厅。我厅将择优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四、申报要求(一)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根据要求积极组织能力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符合条件的优势平台申报。(二)鼓励已承担工业和信息化部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能力建设项目的单位申报。(三)鼓励我省第一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和第二批拟认定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四)申报材料应真实、合法,不得涉及国家秘密。五、联系方式联系人:丛成华 028-86265751附件:1.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具体条件 2.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书(第六批) 3.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推荐汇总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年10月18日关于申报第六批国家级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工作的通知附件1-3.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