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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财政局、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按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同意,现将四川省2024年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使用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四川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使用标准为60分,即《高级会计实务》科目成绩达到60分(试卷满分为100分)。二、参加2024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并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3年内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有效。 四川省财政厅 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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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财政局,省直各部门,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现就2024年度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以下简称“会计科研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我省行政区域内具有承担会计科研项目研究能力的政府部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业及其他单位,可单独或联合组成项目课题组申报会计科研项目。二、项目范围会计科研项目分为指定选题项目和公开征集选题项目。(一)指定选题项目1.四川省代理记账行业高质量发展研究;2.数据资产入表企业会计核算问题研究。(二)公开征集选题项目课题组应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重大决策及会计改革发展需要,遵循“解决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拓展前瞻性、战略性、理论性研究”原则,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选题:1.与落实省委省政府重点战略决策部署有关的会计管理政策问题;2.财政厅确定的阶段性工作目标涉及的会计管理政策及实施相关问题;3.会计理论创新、会计方法制度改革以及改革发展中具有前瞻性、普遍性的问题;4.其他重要会计问题。三、申报程序及时间课题组须按要求填写《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下载网址http://czt.sc.gov.cn),经本单位审查并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于10月31日前报送财政厅会计处(纸质版一式三份,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22191517@qq.com)。四、联系人及电话财政厅会计处:向 真 张爱平联系电话:(028)86712246地 址: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16号706号办公室 附件: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申报书 四川省财政厅2024年9月30日相关附件:附件:四川省财政厅会计科研项目申报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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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数据管理部门:为加快推动《“数据要素×”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6年)》落实落地,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四川省2024年“数据要素×”重点工作方案》(川发改数据〔2024〕211号),省发展改革委(省数据局)、省大数据中心面向全省开展了两批次“数据要素×”典型案例征集工作,结合举办2024年“数据要素×”大赛四川分赛,遴选出12个行业领域共计97个“数据要素×”典型案例,现予以公布(详见附件)。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数据管理部门结合具体实际,加强优秀作品的推广应用,支持各类主体孵化新技术、新产品,培育新模式、新业态,充分释放数据要素价值,营造良好数据赋能生态。附件:四川省2024年“数据要素×”典型案例清单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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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退役光伏组件梯次利用通用规范》推荐性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在以上标准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10月16日。以上标准报批稿请登录中国电子工业标准化技术协会网站(www.cesa.cn)“标准报批公示”栏目阅览,并反馈意见。附件:推荐性国家标准编号、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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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标准制修订计划,相关标准化技术组织已完成《电信领域重要数据识别指南》行业标准修改单的编制工作。在该修改单批准发布之前,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4年10月17日。以上标准报批稿请登录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网站(http://www.ccsa.org.cn/)“工信部公示”栏目阅览,并反馈意见。附件:1项行业标准修改单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4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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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SCZCZC-2024-022二、项目名称:2024年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三、采购结果:中选人名称:成都开方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中选金额:13.70万元四、评审专家名单:周玲、陈良、谷名峰(采购人代表)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根据双方协议约定,按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收取。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000元(人民币)六、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本项目结果公告期限为一个工作日。1. 比选人信息单位名称: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单位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联系方式:谷老师,028-8626271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单位名称:四川中创正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成都市青羊区西御街8号西御大厦A座26A联系方式:李老师,028-87071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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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卓信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采购人)委托,拟对全省经信系统高清视频会议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ZXRD-SC-2024-1086。2.采购项目名称:全省经信系统高清视频会议服务。3.采购人: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卓信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二、项目预算:人民币250000.00元/年,一采两年。三、采购项目简介: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内容为全省经信系统高清视频会议服务(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四、供应商邀请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https://jxt.sc.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1.通用资格要求: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本次磋商不接受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供应商需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本企业(全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网页界面、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本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查询结果网页界面打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七、磋商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1、磋商文件自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4日9:00-12:00,14:00-17:00可通过邮件获取,磋商文件售价3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2、获取磋商文件时将下列有效证明文件资料扫描发送至sczxrd@163.com(邮箱名称)(邮件名称为XXXX公司XXX项目获取磋商文件资料)进行邮件获取,审核通过后回复缴费方式,获取磋商文件。授权代表负责报名的应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负责报名的应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以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均须加盖供应商公章。注:开具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时需写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授权代表姓名、手机号码、邮箱、及办理具体事宜等内容。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30(北京时间)。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南区S1栋20楼29号本项目开标室。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密封和标注错误的响应文件,四川卓信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恕不接收。本次采购不接收邮寄的响应文件。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4年10月21日10:30(北京时间)。在磋商地点开启。十一、磋商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南区S1栋20楼29号本项目开标室。十二、联系方式采 购 人: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联 系 人:陈老师联系电话:028-86264387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卓信容大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环球中心南区S1栋20楼29号邮 编:610000联 系 人:胡女士联系电话:028-60118690电子邮件:sczxrd@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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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名称: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党建引领新型工业化宣传平台建设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2068-2440ZHBC-5291三、成交信息供应商名称:四川文投数字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槐树街47号6层。成交金额:26.80万元。四、主要标的信息服务名称:党建引领新型工业化宣传平台建设服务。服务要求:沿途由供应商提供技术性服务方案(以下简称服务方案),服务方案充分体现服务流程、服务方式、服务技术、服务保障等,利用专业化基础施工、信息化技术、展板、文字、图片展示出设计图纸中的参数要求,用材选材上厉行节约,环保耐用等。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30个工作日完成。五、评审专家名单:安燕、谭兵、庄艳(采购人代表)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七、其他补充事宜无。八、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或异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采购人: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联 系 人:庄老师联系电话:028-8626248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致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 址:成都市武侯区星狮路818号4栋4单元8层801号联 系 人:杜老师联系电话:028-83388382-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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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4年第26号根据《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企业自主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推荐、专家组评审及征求生态环境部意见、对外公示等程序,现将符合《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附件:符合《印染行业规范条件(2023版)》企业名单(第一批).doc 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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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企业: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印发的《关于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工信部联电子函〔2024〕264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2024年度四川省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符合《通知》要求的集成电路设计、生产、封测、装备、材料企业均可申报。二、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发改部门根据企业条件(见附件1),指导企业于9月25日至10月10日在信息填报系统(https://ic-tax.ccidthinktank.com/)中提交申请,并生产纸质文件加盖企业公章,连同必要佐证材料(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光盘一份)于10月12日前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经济和信息化厅东楼209办公室,联系人:明亚波,028-86262053)。三、已列入2023年清单的企业,拟继续申请进入2024年清单的,须重新在系统中提交《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见附件2)中的相关材料。四、企业可于11月30日后,从信息填报系统中查询是否列入清单。清单印发后,企业可在当期一并计提前期可计提但未计提的加计抵减额。列入2024年清单的企业,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政策;已列入2023年清单但未列入2024年清单的企业,于2024年11月30日停止享受政策。五、各地经信部门会同发改、财政、税务等部门对申请企业加强监管,在监管过程中,如发现企业存在以虚假信息获得减免税资格,应及时联合核查,并将相关情况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初核后联合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进行复核。六、企业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申报企业应签署承诺书,承诺申报出现失信行为,接受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处理。我厅将会同相关部门以及有关专家对企业申报内容进行现场核查。七、清单有效期内,如企业发生更名、分立、合并、重组以及主营业务重大变化等情况,应于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45日内向经济和信息化厅报告。我厅于企业完成变更登记之日起60日内,将核实后的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见附件3)和相关材料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确定发生变更情形后是否继续符合享受优惠政策的企业条件。企业超过本条前述时间报送变更情况说明的不予受理,该企业自变更登记之日起停止享受2024年度相关政策。附件:1.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条件 2.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提交材料明细表 3.企业重大变化情况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4年9月27日关于做好2024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