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1
川财税〔2024〕14号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规定,现将经财政厅、四川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定的获得2023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五批)和2024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二批)公布如下:一、获得2023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1.四川省现代物流发展促进会2.四川省石油学会3.四川省巴蜀艺术院4.四川省通信行业协会5.四川省礼品行业协会6.四川省川联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协会7.四川省钒钛钢铁产业协会8.四川省中医药适宜技术研究会9.四川省中华文化学会二、获得2024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1.四川省福建商会2.四川省养老助老服务发展基金会3.雅安市残疾人福利基金会4.四川省建筑业协会5.四川省电源学会6.成都市双流区教育基金会7.成都市麓湖社区发展基金会8.成都市新都社区发展基金会9.达州市教育基金会10.南充市高坪区阳光助学基金会11.攀枝花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12.四川省广东商会13.四川省国能大渡河爱心帮扶基金会14.四川省黄金协会15.四川省见义勇为基金会16.四川省金融学会17.四川省科技青年联合会18.四川省民营文化企业协会19.四川省民用爆破器材协会20.四川省民族卫生健康促进会21.四川省文化产业商会22.四川省新农村建设开发基金会23.四川省应急管理学会24.四川省造纸行业协会25.成都市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26.南江县公山教育基金会27.绵阳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28.四川省霹雳舞运动协会29.四川省融资担保业协会30.四川省新疆商会31.四川省医疗保障研究会32.四川省袁焕仙研究会33.四川省家具制造业协会34.泸州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35.四川钒钛产业技术研究院36.四川省博物馆学会37.四川省大竹中学凤鸣教育基金会38.四川省高校产业协会39.四川省吉林大学校友会40.四川省技术创新促进会41.四川省汽车流通协会42.四川省天文学会43.四川省医药商业协会44.四川同心慈善基金会45.宜宾市关心下一代基金会46.四川省中小企业协会47.成都市武侯社区发展基金会48.四川厚德沐爱公益慈善促进中心49.四川省储备林建设协会50.四川省葡萄酒与果酒行业协会51.四川省医学科技转化发展基金会52.四川省体育基金会以上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2024年12月26日
2024-12
一、项目名称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新能源产业链发展规划》规划报告编制项目二、项目编号SCWD【2024】1204C三、招标方式比选四、代理机构信息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旺达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1区19楼1927号联系人:何女士电话:028-85225028电子邮件:1209402678@qq.com五、比选人信息比选人: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联系人:雷老师电话:028-86265721六、评审时间及地点评审时间:2024年12月27日评审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1700号环球中心W1区19楼1927号七、中选供应商信息中选供应商名称:四川大学供应商地址: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一环路南一段24号中标人:四川大学中选金额:199600.00元八、其他:公告期限一个工作日。
2024-12
2024年第39号工业和信息化部批准《移动智能终端卫星定位能力技术要求和测试方法》等486项行业标准(见附件1)。其中,化工行业7项、黑色冶金行业72项、有色金属行业9项、建材行业31项、航空行业9项、轻工行业38项、纺织行业42项、兵工民品行业5项、电子行业13项、通信行业260项。批准《电信领域重要数据识别指南》1项通信行业标准修改单(见附件2)。批准《山羊绒针织绒线》等2项纺织行业标准外文版(见附件3)。行业标准修改单及行业标准外文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以上化工行业标准由化学工业出版社出版,黑色冶金行业标准及有色金属行业标准由冶金工业出版社出版,有色金属行业工程建设标准由中国计划出版社出版,建材行业标准由中国建材工业出版社出版,航空行业标准由中国航空综合技术研究所组织出版,轻工行业标准由中国轻工业出版社出版,纺织行业标准(含外文版)由中国纺织出版社出版,兵工民品行业标准由中国兵器工业标准化研究所组织出版,电子行业标准由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组织出版,通信行业标准由人民邮电出版社出版,通信行业工程建设标准由北京邮电大学出版社出版。附件:1.486项行业标准编号、名称、主要内容等一览表 2.1项行业标准修改单 3.2项行业标准外文版名称及主要内容等一览表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12月10日
2024-12
根据《四川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51号)规定,科技厅对制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予以公布。 附件:科技厅规范性文件目录(截至2024年9月12日)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9月12日附件:四川省科学技术厅规范性文件目录.pdf
2024-12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六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4〕378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开展了相关申报和评审工作。现将拟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六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名录的建议名单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将意见反馈至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公示时间:2024年12月23日-2025年1月10日。电话:010-68205243传真:010-66089046邮箱:cyjsjc@miit.gov.cn附件:拟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第六批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名录的建议名单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司2024年12月23日
2024-12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达州市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pdf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现将达州市第八批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予以公布。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继续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工作方针,认真总结经验,切实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工作。 达州市人民政府2024年12月18日
2024-12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印发《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的通知工信部联信发〔2024〕24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资委、工商联,有关中央企业、行业协会:现将《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制造业企业数字化转型实施指南.pdf2024年12月17日
2024-12
各省级有关部门、市(州)科技局、各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部署,进一步推动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切实提升我省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件能力,在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一次榜单”取得的成果基础上,研究提出了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二次榜单”(项目榜单),现诚邀各类创新主体和科研人员参与揭榜,推动解决我省防灾减灾救灾领域堵点、断点、痛点、难点。一、支持方向本次发布“揭榜挂帅”项目榜单共9个,涉及山洪泥石流、道路桥梁汛期安全2个领域,具体内容见附件1。二、项目类型及资金支持方式项目采取前补助方式支持揭榜方,鼓励揭榜方配套部分资金。每个项目榜单拟支持项目1项,每个项目财政支持额度最高可至1000万元。财政资金在立项后拨付30%,中期考核通过后拨付50%,验收通过后再拨付剩余20%资金。三、揭榜要求(一)揭榜方要求。1.揭榜方包括牵头单位和合作单位。2.牵头单位应是注册地在四川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企事业单位等创新主体,具有良好的科研道德和社会诚信,未被列入联合惩戒名单。3.联合揭榜的牵头单位和所有合作单位应共同签订揭榜合作协议(加盖公章),并在协议中明确各方任务、经费、知识产权分配权益(须共同承诺同意自愿自动授权发榜方无偿使用),协议作为揭榜书附件。4.揭榜方应对揭榜书内容及附件材料的真实性负责。须承诺揭榜书内容及附件材料无知识产权争议、项目研究成果自愿自动授权发榜方无偿使用。5.揭榜材料受理后,原则上不能更改揭榜单位及项目负责人,确需变更的,须经牵头单位批准后,在揭榜材料受理截止时间前,书面报发榜方同意后调整。6.同一个独立法人单位牵头揭榜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2项,参与揭榜的项目数量不得超过3项。7.每个项目参与单位总数原则上不超过10家。榜单如有特殊要求则按照榜单要求执行。(二)项目申报人要求。1.项目负责人原则上应为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研人员。2.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单位人员。3.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职称。每人限申报1个项目,不纳入四川省科技计划项目申报限项管理。四、揭榜流程(一)填报揭榜材料。揭榜单位结合榜单要求和自身实际,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填报揭榜书(附件2)、预算申报书(附件3),并准备牵头单位独立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023年度(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财务报表、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及个人征信证明复印件、揭榜合作协议(加盖公章)等相关材料,作为揭榜书附件材料一并报送。注意:揭榜书及预算申报书的“项目编号”不填。(二)揭榜单位审核。揭榜牵头单位和参与单位均需按照揭榜要求,对本单位牵头(参与)揭榜项目数量、揭榜材料等进行汇总审核,确定拟揭榜项目并出具牵头和参与的所有揭榜项目汇总推荐函,加盖单位公章。参与单位的项目汇总推荐函由牵头单位统一收集报送。注意:若揭榜牵头(参与)单位揭榜数量超限额,则有该单位牵头(参与)的所有揭榜项目均判定形式审查不通过。(三)报送揭榜材料。牵头单位将签字盖章齐全的揭榜书材料纸质件(揭榜书单独装订成册一式十五份,预算申报书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五份,牵头单位独立法人机构代码证复印件、2023年度财务报表、项目负责人身份证、个人征信证明复印件、揭榜合作协议、推荐函等资料单独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和电子版材料(可公开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其他材料刻录光盘),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单位。(四)参加评审答辩。发榜方将组织专家对项目揭榜材料进行初评和终评。终评时,入围揭榜方均须参加现场答辩,每个项目揭榜方参加人员不超过3名(技术人员2名、财务人员1名),PPT汇报不超过30分钟、评审专家质询不超过30分钟。揭榜挂帅项目负责人为主答辩,若项目负责人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应由揭榜牵头单位出具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并确定委托答辩人参加现场汇报和质询,被委托人应为项目主要研究人员。未按时参加者视为自动放弃中榜资格。参会人员均需携带身份证件备核验。现场答辩具体时间、地点、方式等另行通知。答辩结束时,若评审组对财政支持经费提出核减意见,项目负责人须对项目预算评审结果签署意见:同意核减项目财政支持经费,如有缺口由项目承担单位自行解决。不签字则视为放弃本次中榜资格。五、揭榜时限揭榜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3日18时,逾期未送达不予受理(快递或邮寄以接收单位签收时间为准)。揭榜材料可现场报送或邮寄、快递报送。六、揭榜材料报送地址(一)榜单项目2、4成都市青羊区百卉路4号,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地灾防治处冉港雄,邮箱:331465775@qq.com。(二)榜单项目7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四段36号,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林东,邮箱:zjtabsc@163.com。(三)榜单项目8、9成都市武侯区武侯祠大街180号,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赵泓博,邮箱:109178952@qq.com。(四)榜单项目3、5成都市青羊区青华路20号,四川省水利厅防御处袁前胜,邮箱:1598491402@qq.com。(五)榜单项目6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201号,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科技与信息化处李怡锦,邮箱:scyjkx@126.com。(六)榜单项目1成都市青羊区光华村街20号,四川省气象局科技与预报处(东楼615室)张琳,邮箱:scqx_kyc@126.com。七、信息咨询揭榜方相关发揭榜信息咨询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8:00。不接受现场咨询。(一)榜单项目2、4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地灾防治处冉港雄,电话:028-87036213。(二)榜单项目7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处林东,电话:028-85565545。(三)榜单项目8、9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公路处赵泓博,电话028-85525172。(四)榜单项目3、5四川省水利厅防御处袁前胜,电话:028-85041165。(五)榜单项目6四川省应急管理厅科技与信息化处李怡锦,电话:028-63858300。(六)榜单项目1四川省气象局科技与预报处李沁东,电话:028-87329617。(七)其他问题四川省科技厅农林与资源环境科技处冷祥,电话:028-86730190。 附件:1.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二次榜单” 2.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二次榜单”揭榜书 3.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二次榜单”揭榜项目预算申报书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2024年12月25日附件1: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二次榜单”.pdf附件2: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二次榜单”揭榜书.doc附件3:四川省科技赋能防灾减灾救灾“揭榜挂帅”项目“二次榜单”揭榜项目预算申报书.doc
2024-12
2024年第46号根据《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及《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经企业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专家复核、现场核查、网上公示等程序,确定符合《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六批),现予以公告。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企业变更公告信息和现行有效符合《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前五批),一并予以公告。附件:1.符合《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六批) 2.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企业变更公告信息 3.现行有效符合《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前五批)1.符合《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第六批).pdf2.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企业变更公告信息.pdf3.现行有效符合《印制电路板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前五批).pdf
2024-12
2024年第47号根据《粘胶纤维企业规范条件公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经企业自主申报、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核实推荐、专家组评审及征求生态环境部意见、对外公示等程序,现将符合《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企业名单(第一批)予以公告。附件:符合《粘胶纤维行业规范条件(2024版)》企业名单(第一批)工业和信息化部202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