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发布地区:四川省/达州市
发布日期:2024-12-17
川财资环〔2024〕107号
各市(州)财政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级有关部门:
根据《财政部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自然灾害防治体系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资环〔2024〕136号)和2025年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预算安排,现提前下达2025年第一批中央和省级地质灾害防治补助资金预算,专项用于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政府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列“23003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部门预算支出功能科目列“2240601-地质灾害防治”。
一、请你市(州)按照《中央生态环保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储备制度管理暂行办法》(财资环〔2021〕91号)和《四川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川财资环〔2023〕94号)有关规定,尽快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含扩权县),并于收到预算文件后30日内,将实施方案、项目和资金安排情况报自然资源厅、财政厅。同时,加快推动项目实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符合要求;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二、请你市(州)进一步加强预算绩效管理,在组织预算执行中对照区域绩效目标做好绩效监控,按规定将你市(州)绩效目标及时对下分解到项目具体实施市县,做好市(州)内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市(州)内落实到位的具体项目要填报绩效目标及指标,经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后报市级财政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市级财政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汇总本市(州)情况后报财政厅、自然资源厅备案,并抄送财政部四川监管局。
附件:1.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预算表(省本级项目)
2.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预算表(补助地方项目)
3.中央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4.省级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12月6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技厅 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关于落实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财政金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发改基础〔2025〕177号)
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2025年加力扩围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关于建立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关于调整三大主粮保险费率和补贴比例的通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 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