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地区:四川省/达州市
发布日期:2026-06-02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6〕156号)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以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为申报主体开展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合作区须符合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认定标准(详见附件2)。
三、申报程序
(一)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填写《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并提供申报表中要求的佐证材料,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
(二)经济和信息化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通过形式审查、专家评审、实地核查等程序,择优遴选在开放合作方面具有较强示范效应的申报区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四、工作要求
(一)推进合作区建设发展是实施中小企业国际化工程的一项重要举措,有助于完善优质中小企业培育体系,有助于提升中小企业国际竞争力,有助于促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各地要高度重视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的申报工作,全面梳理符合条件的产业集聚区、特色园区及对外合作基础较好的区域,积极组织申报,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质量。
(二)请有意愿申报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客观公正地开展申报和现场核实工作,确保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坚决防范佐证材料造假,《现场核实表》(附件5)留存备查。请于2026年7月3日前将加盖公章的《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附件3)、《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推荐汇总表》(附件4),各一式3份及PDF、word版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促进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薛老师 028-86262785、13730810065
邮寄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的通知(工信厅企业函〔2026〕156号)
2.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管理暂行办法
3.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申报表
4.2026年度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推荐汇总表
5.中外中小企业合作区现场核实表(参考)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6年5月26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技厅 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关于落实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财政金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发改基础〔2025〕177号)
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2025年加力扩围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关于建立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关于调整三大主粮保险费率和补贴比例的通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 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