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地区:四川省/达州市
发布日期:2026-05-29
2026年第11号
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法典》,按照《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 2016年第32号)要求,加强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的源头减量和替代,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海关总署、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疾控局组织编制了《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2026年版)》(以下简称《达标管理目录》)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2026年版)》(以下简称《例外清单》),现予以公告。
《达标管理目录》和《例外清单》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实施。工业和信息化部2018年第15号公告发布的《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第一批)》和《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废止。
纳入《达标管理目录》的产品,其铅、汞、镉、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二苯醚、邻苯二甲酸二正丁酯、邻苯二甲酸二异丁酯、邻苯二甲酸丁苄酯和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酯的含量应按目录内要求时间,符合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要求相关标准,并纳入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合格评定制度管理范围。列入《例外清单》的可按清单内相应要求执行。
附件:1.电器电子产品有害物质限制使用达标管理目录(2026年版)
2.达标管理目录限用物质应用例外清单(2026年版)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6年5月22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技厅 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关于落实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财政金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发改基础〔2025〕177号)
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2025年加力扩围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关于建立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关于调整三大主粮保险费率和补贴比例的通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 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