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地区:四川省/达州市
发布日期:2025-03-27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达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予以公布,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起草调研论证工作
承办单位须严格按照《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的通知》(达市府发〔2024〕4号)要求,认真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前期调研论证工作,全面准确收集掌握有关信息和基础材料,为科学拟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打下坚实基础。针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承办单位可以委托有关专家、专业机构或社会组织进行调研,市司法局应给予必要的工作指导。如承办单位拟定新的重要行政规范性文件,市司法局应提前介入,积极参与前期调研论证,共同推进文件草案拟定工作。
二、落实文件制定相关程序
承办单位拟定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时,应当严格遵循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等程序。涉及公众切身利益或对其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承办单位应当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召开听证会、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听取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不得少于30日。涉及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承办单位应当组织相关领域专家(专业人士)或专业机构进行专家论证,论证意见和结论应当由论证参与人员署名。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和公众安全的,承办单位应当进行风险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涉及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承办单位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对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或权利义务有重大影响的,承办单位还要充分听取有关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三、规范报送审查材料
承办单位应当主动加强与市司法局沟通衔接,做好下列送审材料报送工作。
(一)报请市政府审议的文本送审稿及请示(含电子文档);
(二)起草说明(含电子文档);
(三)法律、政策依据和经验借鉴材料(含电子文档);
(四)征求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和市级有关部门(单位)意见材料;
(五)承办单位合法性审查机构初审意见;
(六)征求公众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等材料;
(七)需要开展公平竞争审查的,提供公平竞争审查材料;需要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的,提供相关材料。
未列入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确需由市政府制定的,由承办单位向市政府请示,经市政府领导批示同意后,转送市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
四、工作要求
此项工作已纳入2025年度依法治市目标绩效考核,各承办单位要对照目标任务,搭建起草工作组,精心组织,积极筹划,全力推动该项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附件:达州市人民政府2025年度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3月19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技厅 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关于落实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财政金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 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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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 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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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 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关于建立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两部门关于征集2024年度智能体育典型案例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