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策文件 > 政策详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全国监控化学品数据申报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宣布 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

通知 国家级 查看原文

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发布地区:四川省/达州市

发布日期:2025-02-27

工信厅安全〔2025〕1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切实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严格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控化学品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及《全国监控化学品统计调查制度》,规范监控化学品数据申报工作,提高国家宣布质量,现将《全国监控化学品数据申报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宣布工作规范(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25年2月19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