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财 政 部
发布地区:四川省/达州市
发布日期:2025-01-07
财金〔2024〕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金融机构:
为加强财政货币政策协同,发挥财政贴息政策引导放大作用,进一步加力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4〕5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等规定,现就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于2024年3月7日前签订贷款合同、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服务采购合同,3月7日后发放的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贷款,纳入财政贴息政策支持范围。
二、延长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至中国人民银行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额度用完为止。
三、财政贴息的具体操作按照财金〔2024〕54号、发改环资〔2024〕1104号等文件执行。
四、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协同联动,建立贴息工作月度台账,定期调度推进相关工作,汇聚形成工作合力,支持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
财 政 部
2024年12月27日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印发《四川省惠企政策“直达快享”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统筹融资信用服务平台建设 提升中小微企业融资便利水平实施方案》的通知
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会计软件基本功能和服务规范》印发
达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达州市科技创新奖励办法》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省级)预算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创新信息通信行业管理 优化营商环境的意见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2024年工业恢复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