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财 政 部
发布地区:四川省/达州市
发布日期:2025-01-07
财金〔2024〕15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财政部各地监管局,有关金融机构:
为加强财政货币政策协同,发挥财政贴息政策引导放大作用,进一步加力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根据《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国人民银行 金融监管总局关于实施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的通知》(财金〔2024〕5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印发〈关于加力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发改环资〔2024〕1104号)等规定,现就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对于2024年3月7日前签订贷款合同、设备购置或更新改造服务采购合同,3月7日后发放的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贷款,纳入财政贴息政策支持范围。
二、延长设备更新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实施期限,至中国人民银行设备更新相关再贷款额度用完为止。
三、财政贴息的具体操作按照财金〔2024〕54号、发改环资〔2024〕1104号等文件执行。
四、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行业主管部门和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的协同联动,建立贴息工作月度台账,定期调度推进相关工作,汇聚形成工作合力,支持金融机构加大贷款投放。
财 政 部
2024年12月27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技厅 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关于落实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财政金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 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规范和加强政府采购框架协议采购管理工作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深化药品医疗器械监管改革 促进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政府投资基金 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两部门关于征集2024年度智能体育典型案例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中央和省级财政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