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材料工业处
发布地区:四川省/达州市
发布日期:2024-12-05
近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等9部门联合印发了《开展锂电产业项目评价促进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背景意义
四川省委、省政府明确指出锂电产业是绿色低碳特色优势产业之一,要求对锂资源开发和锂电产业发展要统筹规划、科学布局,打造世界级锂电产业基地。近年来,全省锂电产业规模迅速壮大,集聚效应逐步显现,已建成全球知名的锂电产业集聚区。但也面临产业下行调整、产业链环节不均衡、项目同质化竞争等方面的问题。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突出高质量发展主题,引导各地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对新建项目明确投资门槛,推动建成项目技术改造、提档升级,构建形成质量效益更好、技术创新更强、绿色安全更高、要素配置更优的产业新格局。为巩固提升四川锂电产业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出台促进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措施十分必要。
二、总体思路
《实施方案》坚持市县主体和三级联动相结合、创新优先和科学布局相结合、结果导向和分类施策相结合,建立以提质倍增为核心,聚焦综合评价、分级分档、动态管理、精准施策的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评价制度,优化项目资源要素配置,提升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提高项目绩效和产出效益,推动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促进全省锂电产业发展质量和综合实力持续提升,构建全生命周期产业生态体系,打造世界级锂电产业基地。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包含主要目标、评价组织、评价办法、结果运用、保障措施等5个主要方面内容。
第一条是主要目标。提出通过全面构建评价方式科学、指标体系完善、结果应用全面、引导作用突出的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评价体系,优化完善土地、财政、金融、能源、人才等资源要素配置机制,引导各地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对新建项目明确投资门槛,推动建成项目技术改造、提档升级,避免低水平同质化竞争,推动全省锂电产业发展质量和综合实力持续提升。
第二条是评价组织。评价涵盖锂电产业中锂资源开发、基础锂盐、正极材料、负极材料、电解液(含电解质)、隔膜、锂离子电池、废旧电池梯级开发及综合回收利用等上、中、下游产业环节项目。按照项目建设时序分类组织实施,分为拟建项目事前评价和存量项目年度评价。项目评价实行逐级评价制,采取属地为主、分级组织的形式实施。
第三条是评价办法。按照多指标综合评价法,建立“一票否决+主干指标+优势指标”相结合的评价指标体系,分为前置性评价和实质性评价。采用多因素综合分析法,按照各项指标、子目标、目标权重值,计算得到评价分值。各项指标最低为0分,主干指标总分值为100分,为引导和鼓励企业持续提升综合竞争能力,将优势指标作为加分指标,合计加分不超过10分。
第四条是结果运用。坚持省级指导、市(州)主导、县(市、区)主体原则,由省级部门强化政策统筹,市(州)细化制定差别化的激励支持政策措施并抓好落实,主要为实施差别化的项目配套政策、财税金融政策、要素保障政策。构建与项目挂钩的审批、用能、用水、排放、财税、金融等资源要素激励约束机制,重点加大A类项目正向激励和C类企业反向倒逼力度。
第五条是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锂产业发展协调机制,指导全省锂电产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评价工作。强化结果运用,将项目评价结果与产业优化布局、产业园区提档升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等结合起来,营造有利于项目赛马比拼、企业竞争发展的浓厚氛围。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技厅 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关于落实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财政金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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