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布地区:四川省/达州市
发布日期:2024-10-25
工信部政法函〔2024〕30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
根据《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工信部政法〔2023〕24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第六批国家工业遗产认定和第一批、第二批复核工作的通知》(工信厅政法函〔2023〕359号),经自主申报、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与中央企业推荐、形式审查、专家评审、现场核查及社会公示等程序,确定了第六批国家工业遗产和通过复核的第一批、第二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现予以公布。
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中央企业要按照《国家工业遗产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工业遗产整体性、系统性保护,不断健全分级分类保护体系,切实提高保护能力和水平,持续推动工业遗产传承、利用,使其在新时代焕发新活力、绽放新光彩。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产业函〔2017〕589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公布第二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的通告》(工信部产业函〔2018〕417号)同时作废。
附件:1.第六批国家工业遗产名单
3.需要整改项目名单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4年10月22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技厅 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关于落实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财政金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发改基础〔2025〕177号)
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2025年加力扩围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关于建立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关于调整三大主粮保险费率和补贴比例的通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 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