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
发布地区:四川省/达州市
发布日期:2024-10-17
四川省企业联合会、有关创客团队:
根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四川省财政厅印发的《关于举办第八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暨“创业天府”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川经信创服函〔2023〕473号),现就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创客组奖励资金申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资金发放对象
奖励资金发放对象为第八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省总决赛创客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共10个(名单详见附件1)。
二、奖励资金额度
对在第八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省总决赛获得创客组一、二、三等奖和优胜奖的项目分别给予10万元、8万元、6万元、3万元的奖励。
三、奖励资金发放流程
(一)自主申报。符合条件的创客团队须委托1名团队成员作为资金申领人进行申报,填写《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创客组奖励资金申领书》(附件2)。于2024年10月21日17:00前将申报资料一式两份报送经济和信息化厅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申报资料统一规格为A4尺寸,装订整齐、牢固,防止脱页。申报资料扫描件PDF文档,以“XX团队申领书”命名发送至指定邮箱。
(二)审核确认。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对创客团队的申报资格、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创客团队名单。
(三)发放资金。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将符合资金发放条件的创客团队名单反馈第八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承办单位四川省企业联合会。四川省企业联合会按程序足额代扣代缴创客团队个人所得税,并及时拨付奖励资金至创客团队。
四、有关事项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号)规定,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创客组获奖项目团队中的个人是缴纳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由四川省企业联合会代扣代缴(按照偶然所得,税率百分之二十计算),并按扣除个人所得税后金额拨付奖励资金。
(二)申领过程中有何意见建议,请及时联系经济和信息化厅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
联 系 人:薛 菲
联系电话:028—86262785 13730810065
邮箱:jxwxqyc@126.com
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经济和信息化厅创业促进与服务体系处
如通过邮寄报送资料,请寄快递信件并联系薛菲确认接收情况。
附件:1.关于公布第八届“创客中国”四川省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全省总决赛获奖项目名单的通知
2.第八届“创客中国”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大赛创客组奖励资金申领书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10月10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技厅 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关于落实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财政金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发改基础〔2025〕177号)
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2025年加力扩围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关于建立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关于调整三大主粮保险费率和补贴比例的通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 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