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
发布地区:四川省/达州市
发布日期:2024-08-22
根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63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深化盐业体制改革完善食盐专营管理和专业化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1〕783号)等规定和要求,我厅2022年通过公开遴选方式确定四川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原四川省盐业总公司)为我省未加碘小包装食盐供应企业,有效期五年。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进一步满足特定人群对未加碘食盐消费需求,四川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依照相关程序,于近期动态调整了我省未加碘小包装食盐销售网点,现予以公布。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24年8月19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技厅 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关于落实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财政金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发改基础〔2025〕177号)
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2025年加力扩围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数据局关于建立 公共数据资源授权运营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关于调整三大主粮保险费率和补贴比例的通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 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