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发布地区:四川省/达州市
发布日期:2024-07-18
两部门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低噪声施工设备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24年低噪声施工设备的通知
信厅联节函〔2024〕27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降低施工噪声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的影响,减少对现场施工人员身体健康的伤害,现组织开展2024年低噪声施工设备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土方机械:压路机(振动、振荡)、压路机(非振动、非振荡)、履带式推土机、轮胎式装载机、轮胎式挖掘装载机、平地机、挖掘机。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旋挖钻机、混凝土泵车、沥青混凝土摊铺机、路面铣刨机。
二、基本条件
(一)申报企业近三年未发生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以及偷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以“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
(二)申报设备应为国内销售使用的施工设备;
(三)申报企业应建立施工设备噪声管理制度及管理体系;
(四)申报设备噪声值优于相应国家或行业标准:
土方机械申报设备噪声值优于国家标准(《土方机械 噪声限值》GB 16710-2010)要求;
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申报设备噪声值优于行业标准(《建筑施工机械与设备 噪声测量方法及限值》JB/T 13712-2019)要求;
电动设备噪声限值要求参照上述标准。
三、申报说明
2023年已入选《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第一批)》的设备,如申报材料无变化无需重新申报,将直接参与本年度复审;如有变动,则需按要求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四、工作程序
(一)申报。按照自愿参与原则,符合要求的施工设备生产企业可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it.gov.cn)注册,按要求填报低噪声施工设备申报书(附件1),并上传盖章扫描件。
(二)初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对所在区域内申报设备进行初审,形成推荐意见。于2024年9月20日前,通过平台将设备申报书及低噪声施工设备推荐汇总表盖章扫描件(附件2)等材料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三)复审。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生态环境部等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复审,遴选发布低噪声施工设备指导名录。
五、联系方式
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
刘晓闯 010-68205352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
王 浩 010-65645593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4年7月10日
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技厅 人民银行四川省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关于落实进一步推动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财政金融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 关于印发《支持低空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川发改基础〔2025〕177号)
商务部等4部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
关于印发《四川省2025年加力扩围支持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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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财政厅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四川监管局 关于调整三大主粮保险费率和补贴比例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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