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
根据《工业类专项资金项目评审专家库管理办法》(川经信办〔2025〕54号)、《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关于开展产业技术创新领域专家征集工作的通知》(川经信办函〔2026〕61号),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了产业技术创新领域专家征集工作。经个人自主申报、单位推荐、经济和信息化厅审核等程序,现将产业技术创新领域入库专家拟定名单予以公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意见,书面意见请写明提出异议的事实依据及证明材料,以及意见提出人的姓名、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工作单位、地址邮编和联系方式等。公示时间:2026年4月9日至2026年4月15日。联系方式:经济和信息化厅技术创新处 联系电话:028-86265730。通讯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 邮编:610015。附件:产业技术创新领域拟入库专家公示名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6年4月8日附件列表>>附件:产业技术创新领域拟入库专家公示名单.wps
2026-04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开展中小企业人才服务专项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企业函〔2026〕15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管理部门、总工会,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强中小企业人才服务,推进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升中小企业核心竞争力,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现组织开展中小企业人才服务专项行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行动目标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聚焦中小企业在人才引进、培育、评价、留用等方面的困难问题,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开展专项行动,优化中小企业人才政策和服务,统筹推进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术型人才、技能型人才队伍建设,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工程师文化和工匠精神,以高质量的人才队伍建设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二、重点工作(一)加大中小企业引才支持力度1.加大企业急需人才引进支持力度。加大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力度,突出“高精尖缺”导向,支持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吸引骨干人才。支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邀请外国专家来华交流合作。加大对中小企业引进国内高水平人才的支持力度,鼓励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向中小企业流动、为中小企业服务。鼓励地方结合实际,将中小企业急需紧缺人才纳入人才引进目录,加大对人才落户、安家、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支持力度。2.创新中小企业人才引进模式。拓展多样化引才模式,支持企业采取技术入股、项目合作、设立工作站等方式,重点引进能够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解决中小企业实际困难的急需紧缺人才。发挥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作用,运用大数据、人才地图等技术手段,整合人才资源库和中小企业需求库,实现人才与企业岗位的精准匹配,提升人才引进效率。推广技术人才助企服务新模式,组织劳模工匠组建技术服务队,面向中小企业开展“劳模工匠助企行”,帮助中小企业解决技术难题、提升职工技能水平。3.加强中小企业人才引进服务。优化中小企业引才综合服务保障政策,确保人才引得进、用得好。推动专业化人才服务机构与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基地)对接联动,开展人才引育、用工保障等服务。开展中小企业“优企引才”定向访企拓岗和“高校对接深度行”活动,组织优质中小企业与高校在人才引进、联合培养、实习实践等方面深度对接。落实好吸纳就业补贴和扩岗补助政策,实施就业春风行动、“优企进校 招才引智”专项行动、全国中小企业网上百日招聘高校毕业生等活动,加强中小企业人才供需对接,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二)提升中小企业人才培养质量1.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持续打造中小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培训项目,形成特色品牌,着力培养一大批优秀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组织实施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培训项目,推动各地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训全覆盖。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专业服务机构等作用,按照企业家培养、优质企业培育、产业链融通的发展思路,创新性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培训和服务。打造中小企业人才培训“名师优课”资源库,为广大中小企业提供免费视频培训课程。加强年轻一代企业家培养,引导企业家健康成长和企业代际稳健传承。2.打造高水平的技术创新人才队伍。实施数字技术工程师培育项目,加快中小企业数字技术人才培养。深入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通过线上专家授课、标杆企业参访、现场活动交流等多种形式,提升中小企业管理与技术人员的数字化转型能力。发挥好国家卓越工程师实践基地作用,面向优质中小企业开展卓越工程师培养与调训工作。遴选工程师协同创新中心,帮助支持中小企业培养急需紧缺人才。3.锻造技艺精湛的高技能人才队伍。完善中小企业技能人才培养标准,鼓励中小企业参与开发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新职业的国家职业标准。支持开展中小企业行业特色技能竞赛、企业内部技术比武等赛事,引导中小企业以赛促训,提升技能人才核心竞争力。加大中小企业技能人才传帮带培养力度,通过师徒传承、示范引领、传授专业经验、帮扶工程实践、带领技术攻关,搭建技能人才成长成才的全链条服务体系。4.加强中小企业人才培育保障工作。加大普惠型培训工作力度,推动企业按规定提取职工教育经费,60%以上用于一线职工。探索建立一批面向中小企业创新人才培养的实训基地,鼓励高校、职业院校、继续教育机构、工匠学院等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企事业单位为中小企业提供优质的人才实训、继续教育、实习实践服务,不断提升人才技术技能水平。鼓励支持中小企业职工积极参与工匠人才选树培育,支持优质中小企业加强创新工作室建设。(三)优化中小企业人才评价体系1.完善中小企业人才评价方式。发挥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兜底机制作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对中小企业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确保中小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公平公正参与职称评审。落实“新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制度,推动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试点设置首席技师岗位,提高首席技师管理层级,对优秀高技能人才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实施制造业人才支持计划,选拔和支持一批高水平管理、技术、技能人才,宣传工信领域优秀人才典型。2.健全中小企业人才激励机制。支持各地制定出台精准有效的中小企业人才支持政策,综合运用荣誉、项目、资金等配套支持,引导和吸引优秀人才向本地区重点产业集聚区流动。支持各地优化中小企业工资分配指导服务,推动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及时发布紧缺急需人才工资价位,引导中小企业结合实际建立健全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工资分配制度,合理确定职工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充分激发各类人才创新创造活力。支持中小企业通过实施股权激励、期权激励、技术入股、成果奖励等方式,提高中小企业对从事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关键人才的薪酬竞争力。(四)完善中小企业人才留用机制1.搭建平台载体吸引留住人才。支持大中小企业联合共建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通过平台载体建设与协同创新吸引、留住人才。搭建职业发展平台和创新科研平台,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备案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留住人才、用好人才。引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共同组建创新联合体,围绕关键核心技术开展联合攻关,激发人才创新活力。鼓励职业学校与中小企业互聘兼职,推动职业学校与中小企业在人才培养、技术创新、科研攻关等方面加强合作。2.打造识才爱才的良好环境。引导社会各界积极营造尊重人才、求贤若渴的人才发展环境。加强中小企业就业监测与风险预警,支持中小企业稳定岗位。鼓励金融机构丰富信贷、保险等金融产品,提供安家、消费、健康养老等金融服务,支持企业留住人才。及时总结推广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宣传一批优秀企业家、卓越工程师、高技能人才等先进典型,不断提升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影响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服务中小企业的良好氛围。3.推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推动企业和人才诚信履约,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强中小企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合规管理,推动企业依法用人、人才服务机构规范服务。推进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鼓励有条件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中小企业特色产业集群建设调解组织,建立健全劳动争议协商调解机制。加强劳动用工监管,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三、工作要求各级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把加强中小企业人才服务、推进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作为促进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性措施,纳入中小企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系统谋划、整体推进。要会同有关部门统筹运用有关政策和资金,制定出台精准有效的人才支持政策和服务举措,发挥中小企业公共服务机构和全国中小企业服务“一张网”作用,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效,加大对中小企业人才队伍支持力度。要及时总结交流服务工作开展情况,宣传工作成效。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2026年4月7日
2026-04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有关行业处室: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关于实施“人工智能+制造”行动和省政府关于人工智能赋能新型工业化行动的部署,推动工业全要素智能化发展,现组织开展工业垂直大模型和工业智能体重点培育项目征集工作。一、工作目标面向全省重点产业链,征集一批技术基础较好、实施路径清晰、具备持续培育价值的工业垂直大模型和工业智能体项目,遴选形成培育清单,推动形成可落地、可迭代、可推广的工业智能化能力体系,提升电子信息、装备制造、先进材料、能源化工、食品轻纺、医药健康产业人工智能应用能力。二、征集方向聚焦工厂建设、产品研发、工艺设计、生产管理、生产作业、运营管理、产品服务、供应链管理等核心业务环节,征集行业大模型、场景大模型、工业智能体培育项目。(一)行业大模型。主要面向某一细分行业或产业链关键领域,形成跨场景、跨环节的行业级通用能力,重点体现行业知识体系沉淀、机理规则融合、复杂流程理解和综合决策支持能力。应当覆盖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供应链协同等3类及以上核心业务环节中的共性需求,形成相对系统的行业语料、知识库、规则库或机理模型。原则上模型参数量不低于30B且经过精调或预训练,并已在2家及以上工业企业开展验证。(二)场景大模型。主要面向某一类具体工业场景或关键任务,形成高颗粒度、强针对性的模型能力,重点解决单点场景中的识别、分析、预测、优化、生成等问题。应当聚焦视觉质检、工艺参数优化、设备故障诊断、排产调度、知识问答、辅助设计等1至2类核心场景,围绕明确指标开展专项训练和评测。原则上应具备可量化的准确率、召回率、时延、优化率等指标,并在1家及以上工业企业连续稳定运行3个月以上或完成不少于1个完整生产周期验证。(三)工业智能体。主要面向较为完整的业务任务闭环,基于大模型能力实现感知理解、任务分解、规划决策、工具调用、执行反馈等自主协同,重点体现任务自治程度和系统联动深度。工业智能体一般应当能够在人机协同机制下完成2步及以上任务编排,调用2类及以上工具、工业软件或业务系统接口,与ERP、MES、PLM、SCADA、DCS、工业互联网平台、生产装备等至少2类系统或设备形成联动;对低风险任务可自主执行,对关键环节应保留人工确认和审计追溯机制。三、申报条件(一)申报牵头单位应为在四川省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鼓励制造业企业联合人工智能企业、工业软件企业、科研院所、行业协会等联合申报,由1家单位牵头,联合申报单位原则上不超过4家。(二)申报牵头单位应具备相应研发、实施和服务能力,近三年在质量、安全、环保、诚信等方面无严重违法违规记录。(三)申报项目应已完成一定周期的实际部署应用,具备较为完整的技术方案、数据基础和实施成效,原则上不存在知识产权、数据产权、商业纠纷等争议。四、征集标准(一)自主可控。1.技术自主。项目应具备清晰的技术路线,关键模型、算法、数据工程、工具链或应用框架具有自主研发基础。2.数据治理。项目应具备可持续获取和治理的数据、知识、规则或机理资源,训练、微调、评测和更新机制较为完善。3.广泛适配。项目一般应当具备或明确形成与国内外主流服务器、国产GPU或AI加速芯片、国产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工业软件等适配计划。(二)落地见效。4.场景实效。项目应已具备原型、样机、试点或上线基础,技术指标、部署方案、实施团队和运维机制较为明确,在提质、降本、增效、降耗、减排、保安全等方面形成可量化成效,具有明确的业务指标、验证方法和应用证据。5.系统集成。项目应与现有业务流程、工业软件、工业互联网平台、生产装备等实现协同联动。(三)安全可信。6.安全合规。项目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要求,落实数据安全、网络安全、模型安全、内容安全、个人信息保护等要求,具备必要的监测、防护、审计和应急处置措施。7.模型可解释。项目应能够结合业务场景提供结果依据、知识来源、规则约束、过程留痕、关键参数说明或人工复核机制,确保模型输出可理解、可核验、可追溯。8.持续治理。项目应建立评测验证、反馈纠偏、版本管理、异常监测和持续优化机制,防止模型漂移、错误放大和不当自动化风险。五、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佐证材料、承诺书。佐证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资质证书、专利、论文、软著、标准、合同及应用证明。六、工作程序按照企事业单位自愿申报,属地经济和信息化局审查、推荐,经济和信息化厅择优遴选、宣传推广实施。七、有关要求各申报单位应坚持实事求是,确保材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涉密报送。各推荐单位加强组织和审核把关,优先推荐技术先进、应用成熟、示范性强、带动作用明显的项目。于4月22日前将申报材料及推荐汇总表(附件1、2)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Email,纸质盖章版(3份)邮寄至联系人地址。联系人:雷老师、粟老师联系电话:028-81711615,028-64055653地址:成都市青羊区人民东路66号Email:1906693229@qq.com附件:1.四川省工业垂直大模型和工业智能体重点培育项目申报书(模板) 2.推荐汇总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2026年4月1日附件列表>>关于征集工业垂直大模型和工业智能体重点培育项目的通知附件1-2.docx
2026-04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省生产服务业发展中心,有关协会(商会):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推动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有关决策部署,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七部门《深入推动服务型制造创新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8年)》(工信部联政法〔2025〕202号)有关要求,加快推动生产与消费高效衔接,进一步增强优质产品供给能力,助力打造“四川定制”知名品牌和促进优势产业提质倍增,现就公开征集2026年定制化生产重点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征集范围重点面向电子信息、装备制造、汽车、家用电器、服装、家具、食品饮料等领域企业,已列入2024年、2025年定制化生产重点企业名单的不再申报。申报企业须为依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企业经营状况良好,符合产业政策和规划布局,具有一定生产规模和品牌效益;提供的定制化产品应当符合行业质量、安全、环保等标准规范;近三年无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和严重违法处罚记录。二、征集内容企业定制化生产总体情况,主要包括企业经营情况、主营业务收入、定制化产品、定制渠道方式等。三、有关要求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高度重视,对本地区定制化生产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摸排,组织企业如实填报申报材料(附件1),认真核实把关,择优确定定制化生产重点企业推荐名单,于4月24日前将汇总表(附件2)和企业申报材料以正式文件(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报送我厅。联 系 人:新兴产业处(生产性服务业处) 张定发电 话:028-86262301邮 箱:826285543@qq.com附件:1.四川省定制化生产重点企业申报材料(参考模板) 2.四川省定制化生产重点企业汇总表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6年4月1日附件列表>>关于征集2026年定制化生产重点企业的通知附件1-2.docx
2026-03
川经信装备〔2026〕45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动高端能源装备产业建圈强链,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促进高端能源装备重点产业链建圈强链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2026年3月18日四川省促进高端能源装备重点产业链建圈强链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动高端能源装备产业建圈强链,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特制定四川省促进高端能源装备重点产业链建圈强链的若干政策措施。一、着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一)实施高端能源装备产业链攻关项目。支持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重点突破深井高压控制、多目标钻井风险超前感知与管控、聚变堆高温超导磁体制备、大型压水堆长寿命电气贯穿件制备、海洋波浪补偿控制等关键技术。(责任单位:科技厅)(二)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双向揭榜挂帅”,支持企业找技术、成果找市场,对符合要求的揭榜挂帅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合同金额的40%予以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责任单位: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三)支持产业公共平台建设。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创建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企业创建省级高端能源装备中试研发、检验检测等平台,鼓励向中试平台申请中试费用分担,加快成果中试熟化。(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四)支持新型智库机构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牵头,联合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建设高端能源装备产业链新型智库机构,按年度发布四川省高端能源装备产业链发展白皮书,分析全球、国内产业发展趋势,从技术、产品、市场、企业、基地、园区等多方面深度分析产业发展情况。(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二、支持高端能源装备标志性产品攻关(五)支持链主链属企业争取国家专项。支持链主链属企业、高校和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两机专项等研制任务,根据国家要求按不超过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金额予以配套支持。(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六)加快重点产品突破。支持企业攻关高水头冲击式水轮发电机组、大功率海上风电机组、高温气冷堆、重型燃气轮机、智能输配电装备等整机产品,按项目投入的3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七)强化产业基础攻关。实施产业重点领域重要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面向我省高端能源装备基础领域,率先突破一批急需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按项目投入的30%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对破解行业“卡脖子”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的工程转化项目,将支持比例提高到5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三、打造高端能源装备产业优良生态(八)强化产业基金支持。充分发挥四川省先进制造综合基金及高端能源装备子基金作用,吸引各类资本投资先进高端能源装备技术攻关,推动我省高端能源装备产业锻长补短、建圈强链。(责任单位:财政厅)(九)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高端能源装备领域企业开展生产产线整体升级改造、环保技改、安全生产技改等项目,对符合要求的安全环保类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含软件)投资额的15%,产线类项目按照不超过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10%予以专项资金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十)推动企业“智改数转”。支持高端能源装备领域企业围绕“智改数转”网联、产业链和集群数字化转型、“智改数转”赋能支撑等3个方向开展项目建设,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按不超过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20%予以项目资金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十一)支持产业新赛道培育。支持高端能源装备领域智能电网、大中型燃气轮机等新赛道培育,加快形成新的增长点,对入选培育范围的新赛道产业予以最高20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十二)支持集群建设。将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建设作为重点产业建圈强链的重要抓手,指导支持集群高标准实施培育提升三年行动,助力国家集群加速向世界级跃升。(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四、促进推广应用(十三)支持首台(套)装备推广应用。制定省级首台(套)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认定一批首台(套)产品,按规定予以政策支持。支持企业创新产品纳入国家首台(套)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争取国家保费补贴。支持首台(套)平等参与招投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参与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仅需提交首台(套)相关证明材料,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应用业绩等要求;对于已投保的产品,用户单位一般不再收取质量保证金。(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十四)强化产业供需对接。支持各市(州)、产业链企业举办供需对接会、产业生态大会、交流大会等重要活动。依托行业协会、联盟和集群促进机构,组织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展会,帮助企业开拓市场。(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本政策措施由四川省高端能源装备产业链链长办公室负责解释,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另行发布。
2026-03
川经信装备〔2026〕45号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有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动高端能源装备产业建圈强链,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四川省促进高端能源装备重点产业链建圈强链的若干政策措施》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财政厅2026年3月18日四川省促进高端能源装备重点产业链建圈强链的若干政策措施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快推动高端能源装备产业建圈强链,打造世界级产业集群,特制定四川省促进高端能源装备重点产业链建圈强链的若干政策措施。一、着力打造原创技术策源地(一)实施高端能源装备产业链攻关项目。支持企业和高校、科研院所重点突破深井高压控制、多目标钻井风险超前感知与管控、聚变堆高温超导磁体制备、大型压水堆长寿命电气贯穿件制备、海洋波浪补偿控制等关键技术。(责任单位:科技厅)(二)支持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实施“双向揭榜挂帅”,支持企业找技术、成果找市场,对符合要求的揭榜挂帅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合同金额的40%予以资金支持,单个项目支持金额不超过2000万元。〔责任单位:科技厅,经济和信息化厅(逗号前为牵头单位,下同)〕(三)支持产业公共平台建设。支持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创建领域制造业创新中心。支持企业创建省级高端能源装备中试研发、检验检测等平台,鼓励向中试平台申请中试费用分担,加快成果中试熟化。(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四)支持新型智库机构建设。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牵头,联合高校、企业、科研院所等,建设高端能源装备产业链新型智库机构,按年度发布四川省高端能源装备产业链发展白皮书,分析全球、国内产业发展趋势,从技术、产品、市场、企业、基地、园区等多方面深度分析产业发展情况。(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二、支持高端能源装备标志性产品攻关(五)支持链主链属企业争取国家专项。支持链主链属企业、高校和创新联合体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两机专项等研制任务,根据国家要求按不超过中央财政资金支持金额予以配套支持。(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六)加快重点产品突破。支持企业攻关高水头冲击式水轮发电机组、大功率海上风电机组、高温气冷堆、重型燃气轮机、智能输配电装备等整机产品,按项目投入的30%给予支持,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七)强化产业基础攻关。实施产业重点领域重要产品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面向我省高端能源装备基础领域,率先突破一批急需的核心基础零部件(元器件)、先进基础工艺、关键基础材料和产业技术基础,按项目投入的30%给予财政资金支持。对破解行业“卡脖子”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的工程转化项目,将支持比例提高到50%。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三、打造高端能源装备产业优良生态(八)强化产业基金支持。充分发挥四川省先进制造综合基金及高端能源装备子基金作用,吸引各类资本投资先进高端能源装备技术攻关,推动我省高端能源装备产业锻长补短、建圈强链。(责任单位:财政厅)(九)支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支持高端能源装备领域企业开展生产产线整体升级改造、环保技改、安全生产技改等项目,对符合要求的安全环保类项目按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含软件)投资额的15%,产线类项目按照不超过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10%予以专项资金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十)推动企业“智改数转”。支持高端能源装备领域企业围绕“智改数转”网联、产业链和集群数字化转型、“智改数转”赋能支撑等3个方向开展项目建设,对符合要求的项目按不超过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20%予以项目资金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十一)支持产业新赛道培育。支持高端能源装备领域智能电网、大中型燃气轮机等新赛道培育,加快形成新的增长点,对入选培育范围的新赛道产业予以最高2000万元资金支持。(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十二)支持集群建设。将国家先进制造业集群培育建设作为重点产业建圈强链的重要抓手,指导支持集群高标准实施培育提升三年行动,助力国家集群加速向世界级跃升。(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四、促进推广应用(十三)支持首台(套)装备推广应用。制定省级首台(套)推广应用指导目录,认定一批首台(套)产品,按规定予以政策支持。支持企业创新产品纳入国家首台(套)推广应用指导目录,争取国家保费补贴。支持首台(套)平等参与招投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参与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企业项目招标投标活动,仅需提交首台(套)相关证明材料,即视同满足市场占有率、应用业绩等要求;对于已投保的产品,用户单位一般不再收取质量保证金。(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发展改革委)(十四)强化产业供需对接。支持各市(州)、产业链企业举办供需对接会、产业生态大会、交流大会等重要活动。依托行业协会、联盟和集群促进机构,组织企业参加国际、国内展会,帮助企业开拓市场。(责任单位:经济和信息化厅)本政策措施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本政策措施由四川省高端能源装备产业链链长办公室负责解释,各项政策措施的实施细则另行发布。
2026-03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开展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的通知》(工信部规〔2025〕250号)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遴选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规函〔2026〕101号),现将组织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基地)创建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对象示范基地包括园区类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园区)和企业类示范基地(以下简称示范企业)。申报创建示范园区的,应是在我省范围内依法设立,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为主导产业,在产业集群发展、产业协同创新、产业生态优化、产业治理提升等方面处于领先水平的产业园区。申报创建示范企业的,应是在我省范围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以新兴产业重点领域为主营业务,在产品开发、技术创新、业态创新、管理效能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的企业。二、创建领域人工智能、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新型储能制造、清洁低碳氢、生物制造、智能机器人、低空装备、商业航天、安全应急装备、软件。三、有关要求(一)每个申报对象原则上限申报1个创建领域。申报示范园区的,须是列入最新版《中国开发区审核公告目录》的园区整体或园区内特色产业园区(即“园中园”)。以“园中园”申报的,必须明确四至范围,管理机构由所在园区管理机构或所在地人民政府负责。申报示范企业的,应为独立法人,集团公司与其子公司不得重复申报。(二)申报对象相关指标应当满足《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工作方案》考评指标中提出的创建基本条件。人工智能、软件领域园区不对“智能工厂占比”进行考查。(三)申报对象近三年未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Ⅱ级及以上环境污染事件及其他社会影响严重的不良事件。四、申报程序(一)申报对象自愿申报,确认满足创建基本条件后,填写创建申请书(见附件),按评价要点(见附件)编制创建工作方案。申报对象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确保材料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二)申报时间及途径。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汇总本地区申报情况后,对本地区创建申请书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进行把关,填写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对象推荐汇总表(见附件),于4月2日前将汇总表及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版)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新兴产业处。联 系 人:新兴产业处 王钦、杜高杰联系方式:028-86982295、19102800257电子邮箱:1020839700@qq.com附件:1.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对象推荐汇总表 2.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申请书(示范园区)(另附) 3.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申请书(示范企业)(另附) 4.创建工作方案评价要点(示范园区)(另附) 5.创建工作方案评价要点(示范企业)(另附) 6.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活动工作方案(另附)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2026年3月16日关于组织开展第一批国家新兴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创建工作的通知附件1-6.zip
2026-03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省政府《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川府发〔2024〕10号)、《四川省2026年实施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政策措施》(川发改环资〔2026〕47号)及《四川省以大规模技术改造带动工业领域设备更新行动方案》(川经信规划〔2024〕73号)要求,现就2026年省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一)支持生产产线整体升级改造。重点支持推广应用共性适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标准,带动上下游产业集聚发展;支持企业引进和购置先进设备(含配套软件),进行生产条件改善,提升企业装备水平,提高产品质量和劳动生产率等。(二)支持环保技改。聚焦重点行业以节能降碳、清洁生产、循环利用等为方向实施环保升级改造。围绕《重点用能产品设备能效先进水平、节能水平和准入水平(2024年版)》和现行能耗强制性国家标准,支持企业开展用能设备更新改造,促进余热余压回收利用;支持重点行业的企业推进超低排放改造和绿色低碳技术装备更新改造;推进工业节水和废水循环利用技术工艺改造,支持资源循环利用。(三)支持安全生产技改。支持化工、建材等重点领域较高安全风险的老旧装备有序淘汰退出;支持安全生产管理与监测预警系统、应急处理系统、危险品生产储运设备设施等技术装备的升级换代,在重点行业领域、关键环节、重点部位,推进安全改造,提高工业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四)支持企业开展“微技改”。支持企业实施“小、快、准”技改项目;支持“设备换设备”的单点更新,支持企业开展“设备治哑”、维修检修改造等。其中,在会计上进行资本化处理、进入固定资产核算的“微技改”投资纳入支持范围,项目申报时,根据项目性质分类选择产线升级、环保或安全技术改造。二、申报主体(一)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二)省级零碳工业园区和省级化工园区。对省级零碳工业园区和省级化工园区内整体部署并规模化实施的企业安全环保打捆项目,以园区管理机构为实施主体,采取“整体打包、分项实施”方式申报。三、支持方式和标准安全环保类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含软件)投资额的15%,产线类单个项目按照不超过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额的10%,给予最高2000万元支持。四、申报条件(一)项目投资条件。1.单个企业申报产线类项目,设备(含软件)投资不低于1000万元,由企业单独申报;2.单个企业申报安全环保类项目,固定资产(含软件)投资不低于500万元,由企业单独申报;3.省级零碳工业园区和省级化工园区内企业实施的安全环保类打捆项目,单个子项目固定资产(含软件)投资不低于200万元,同一打捆项目中子项目总数不超过10个,整体打捆项目固定资产(含软件)投资总额不得低于1000万元。(二)截止申报之日项目所属企业在川登记注册2年(含)以上,且在省内实施。项目实施企业需依法登记注册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央属、省属及其他大型企业集团在川依法纳税的非独立法人。(三)项目在2023年3月18日至申报截止日期间已取得备案或核准文件,项目2026年状态须为在建或竣工,项目已按规定纳入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已依法办理环保、安全、节能、消防等项目开工建设前应当具备的相关手续。如项目不需要办理有关手续,须提供政策依据说明或相关政府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新购置设备不得为二手设备。(四)安全环保类项目已完成固定资产(含软件)投资,不低于固定资产(含软件)投资计划的30%;产线类项目已完成设备(含软件)投资,不低于设备(含软件)投资计划的30%。项目及申报资金的固定资产投资(含设备、软件等)未获得过省级财政资金的支持。(五)项目所属企业近3年在安全、环保等方面未发生重大事故,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打捆项目中子项目也需同时满足(二)至(五)条件。按照《四川省推行经营主体以专项信用报告替代有无违法违规记录证明的实施方案》(川发改财金〔2025〕217号)要求,由企业自行在“信用中国(四川)”网站、四川政务服务网站或天府通办APP下载专项信用报告。五、申报流程(一)项目入库。由项目申报单位于4月18日前,自行登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https://jxt.sc.gov.cn)公共服务栏目中的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选择2026年省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申报栏,填报项目申报资料。为强化项目入库工作,企业须按照“先入库,后申报”原则进行项目申报。(二)市(州)审核。由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完成网上审核并对申报资料进行现场审核。省级零碳工业园区和省级化工园区实施的打捆项目,经园区管委会初审后,由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开展相关审核(含各子项目)。(三)市(州)上报。由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对审核通过的项目正式行文〔一式2份,含市(州)承诺书及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3、4、5、6)〕推荐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并抄送同级财政部门。项目未完成网上入库及材料不全或不规范的,不予受理。六、工作要求(一)认真组织申报。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明确专人负责、专人管理、专人审核,积极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审核等工作。按照“谁推荐、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不得弄虚作假、玩忽职守、敷衍塞责。(二)严格审核把关。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要严守工作纪律,把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管理作为高风险监管,加强对专项资金管理关键岗位和重点环节的廉政风险排查和防控。加强项目申报各个环节的监督管理,严格审核项目的资金申请,并对项目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合规性和审核结果负责。(三)强化廉洁合规。强化项目申报单位廉洁合规责任,项目申报单位应按要求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对申报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签署廉洁合规承诺书(见附件1),承诺不向政府工作人员行贿、不与咨询机构签“对赌”协议等干扰项目申报审核秩序;廉洁合规承诺书上需项目单位盖公章且法人代表签字,作为资金申请报告的必要内容。如发现申报单位有违反有关规定行为,一经核实一律取消申报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省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竣工投产激励、技改贷设备更新贷等资金项目,并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四)及时提交材料。项目申报单位须将项目申请报告(详见附件2)制作成PDF电子文档(扫描件加盖项目单位公章,按顺序编列目录),上传至四川省工业项目(资金)管理平台。纸质材料在项目评审时再提交,纸质材料要按顺序编好目录、页码,加上封面装订成册(其中,复印件需加盖项目单位公章,线装或胶装,不使用塑料封皮进行装订)。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于2026年4月20日下班前完成线上审核并将推荐项目正式文件(含附件)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逾期不予受理。七、声明我厅从未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四川省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申报事宜,请项目单位自主申报项目。我厅将秉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严禁各级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代理本资金项目申报,如有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此向企业收取费用的,请谨防欺诈,避免上当受骗,并向我厅举报。项目申报联系电话:技术改造处 028-86263273平台技术服务电话:信息中心 028-86264185申报工作监督举报电话:经济和信息化厅直属机关纪委 028-64664281干部违法违纪问题举报电话:省纪委监委驻厅纪检监察组 028-86266305附件:1.廉洁合规承诺书 2.2026年省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申请报告 3.市(州)承诺书 4.园区管委会打捆项目承诺函 5.2026年省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 6.2026年省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汇总表(打捆项目)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 2026年3月18日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省级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6.doc
2026-03
为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推进新型工业化决策部署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抓项目促投资的工作要求,扎实推进六大优势产业提质倍增和重点产业建圈强链,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经信系统2026年重点调度的500个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名单。500个项目计划总投资1.6万亿元,2026年计划完成投资3001亿元。其中,新开工项目176个,在建项目201个,竣工项目123个。从产业分类看。电子信息产业项目59个,装备制造产业项目125个,食品轻纺产业项目94个,能源化工产业项目62个,先进材料产业项目124个,医药健康产业项目36个。从地区分布看。成都平原经济区项目287个,川南经济区项目101个,川东北经济区项目89个,攀西经济区项目21个,川西北生态示范区项目2个。全省经信系统将按照“六个一批”工作要求,采取有力举措加速重点项目推进,不断完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管理,做好项目要素资源保障,推动项目早开工、早竣工、早投产,支撑全省工业和技术改造投资稳定增长。附件:经信系统2026年重点调度的500个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名单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2026年3月9日附件列表>>附件:经信系统2026年重点调度的500个工业和技术改造项目名单.xls
2026-03
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按照国家有关部委关于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安排和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我省有效期内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近两年研发费用合计不低于1200万元,且每年占营业收入比重均不低于3%,且未在上交所、深交所、北交所,以及境外公开发行股票。申报须提出“三新”(打造新动能、攻坚新技术、开发新产品)、“一强”(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单个或多个方面的推进计划。已获得过中央财政支持的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不再推荐申报。二、申报要点(一)产业导向。进一步聚焦重点产业链、工业基础领域(核心基础零部件、基础元器件、关键基础软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和产业技术基础);聚焦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布局基础建设未来产业;聚焦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量子科技、生物科技、新能源、新材料等领域。(二)企业导向。对承担重点产业链攻关任务、参与“揭榜”工作、牵头开展产学研合作,以及被列入美实体清单、对美出口占企业营收超30%的“小巨人”企业。(三)“三新”、“一强”。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企业主导的产学研融通创新,鼓励企业在“三新”、“一强”推进中与高校、科研机构密切合作,面向产业需求联合开展科研攻关、协同培养科技人才。项目实施期三年,按年度制定推进计划,可覆盖打造“三新”“一强”单个或多个方面,须分别提出年度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打造新动能”包括但不限于从人才、组织机构、设备条件等方面,加强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攻坚新技术”包括但不限于突破关键核心技术,产生原创性、颠覆性科技创新成果;“开发新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以科技创新引领产业创新,加快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移转化;“强化产业链配套能力”即围绕重点领域龙头企业产业链供应链需求,加大产业化投入,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三、申报资料(一)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提交材料。1.XX市(州)新一轮第三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模板见附件1)。2.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名单汇总表(附件2)。3.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汇总表(附件3)。4.新一轮第三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中产学研有关情况汇总(附件4)。5.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附件5)。6.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6,仅报送电子版)。(二)企业申报材料。1.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含“三新”“一强”推进计划和绩效目标表,见附件7)。2.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表(参照附件3)。3.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中产学研有关情况表(参照附件4)。4.2023年、2024年、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提供复印件,内容需包含营业收入、主营业务收入、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净利润总额、资产总额、负债总额、研发费用、出口额等,如审计报告不含“出口额”,可使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相关页);2025年度审计报告未出具的可用包括上述数据的专项审计报告。5.2023年、2024年、2025年,12月底缴纳社保人数证明。6.营业执照复印件(如企业成立至今有被收购、合并等影响判断从事细分市场年限的事件,请提供说明,以便于综合判断截至上年末的从事细分市场年限)。7.企业参与标准制定的相关佐证材料(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关键页面)。8.企业获得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9.产品获得发达国家或地区权威机构认证证书。10.已实际应用的有效发明专利清单及证书。11.产业链关键领域“补短板”“填空白”说明(500字以内,可另附相关资质、国省级科技奖励等荣誉证明材料关键页)。12.与行业龙头企业协同创新,关键核心技术先进性情况说明(500字以内,可另附相关技术先进性和产业配套证明材料关键页)。13.支撑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情况说明(500字以内,可另附相关产业链供应链图谱或其他证明材料关键页)。14.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包括有效期内“小巨人”企业资质、对提供材料真实性承诺等其他相关材料)企业申报纸质材料按照顺序编制目录、胶装成册,一式一份。另外,申报材料1《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还需单独胶装成册,一式两份,并同步报送扫描PDF和可编辑电子版。四、组织实施(一)组织申报。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财政局,聚焦重点领域,组织企业自愿申报,并对申报企业进行审核和现场核实。企业须提出“三新”“一强”推进计划(以下称推进计划)。推进计划可覆盖“三新”“一强”单个或多个方面,须分别提出绩效目标,投资总额需超过2000万元。(二)编报方案。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财政局统一编制《XX市(州)新一轮第三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称《实施方案》)。按程序将《实施方案》和企业申请材料上报经济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企业申请材料需提供相关佐证,留存备查。(三)遴选推荐企业。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专家评审、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择优推荐一批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至工信部参评国家级专精特新重点“小巨人”企业。组织编制《四川省新一轮第三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会同财政厅按程序联合上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四)确定支持对象。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组织对各省份《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并对实施方案有关内容提出审核意见。剔除审核不通过的“小巨人”企业后,将按程序向社会公示,确定中央财政奖补支持的“小巨人”企业名单。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财政厅,按审核意见对《实施方案》进行修改完善,并按程序报送至两部门备案,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财政部予以批复。(五)绩效评价。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财政厅,按年度对企业推进计划完成情况、投资情况、资金拨付使用情况等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是否继续支持。在第三年结束时的绩效评价中,对推进计划投资总额未达2000万元的企业,收回资金;对推进计划投资总额达2000万元以上但未完成目标任务的企业,不再安排剩余资金。五、资金支持依据工业和信息化部的资金安排建议或绩效评价结果,中央财政资金预算下达我省后,经济和信息化厅会同财政厅制定资金分配方案,统筹分配每家企业的奖补资金。奖补资金总额的95%以上直接拨付到重点“小巨人”企业,由企业围绕“三新”“一强”目标任务自主安排使用;不超过奖补资金总额的5%将由省上安排用于对“小巨人”企业培育赋能服务。六、其他要求(一)加强组织协调。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财政局做好《实施方案》编制工作,严格落实申报审核责任。企业应如实、自主申报,并提供有关佐证材料,有关财务数据依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其中2025年审计报告或专项审计报告需会计师事务所在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完成报备后的已赋码原件,如不一致,将影响评审结果)。发现企业申报数据造假,将禁止三年内再次申报,涉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情况,将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不得借助第三方机构申请,各地应采取措施,防范不良中介机构围绕申报企业谋取不当利益。(二)加强资金管理。奖补资金管理适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21〕148号)。市(州)财政局、经信部门应按职责分工加强有关奖补资金管理,切实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管理和使用奖补资金。对检查考核发现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财政资金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处理。(三)报送时间。请各市(州)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财政局于3月20日前,将本批次《实施方案》和企业申报资料按程序报送至经济和信息化厅中小企业促进处。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对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申报工作有其它要求的,将另行通知;若无变化,将不再另行通知。 附件:1.XX市(州)2026年重点支持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工作实施方案(模板) 2.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荐名单汇总表 3.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投资情况汇总表 4.新一轮第三批“小巨人”企业推进计划中产学研有关情况汇总表 5.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现场核查情况汇总表 6.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信息统计表 (另附) 7.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信息表 8.部分解释 (联系人:中小企业促进处 王宇兴 028-86262785 邮 箱:jxwxqyc@126.com)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办公室2026年3月2日川经信办函〔2026〕68号附件6.新一轮第三批重点“小巨人”企业基本信息统计表.xls川经信办函〔2026〕68号附件1-5.7.8.doc